網路城邦
回本城市首頁 捍衛大陸配偶台灣媳婦的基本人權
市長:大陸配偶台灣媳婦感謝馬政府准我全家團圓  副市長:
加入本城市推薦本城市加入我的最愛訂閱最新文章
udn城市政治社會社會團體【捍衛大陸配偶台灣媳婦的基本人權】城市/討論區/
討論區限制級[ 未滿18歲與不喜者勿入 ] 字體:
上一個討論主題 回文章列表 下一個討論主題
性教育~~真了不起的教法
 瀏覽674|回應0推薦0

大陸配偶台灣媳婦感謝馬政府准我全家團圓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性教育~~真了不起的教法

超好笑~~~~~ 就只有「絕」而已啦!~ ^^" 要記下來喔!~以後可以教小孩

女兒:聽說〝第一次〞很痛,是怎麼個痛法呢?

媽媽:想像把一根胡蘿蔔塞到妳鼻孔裡…..

女兒:喔˙˙˙…..那生小孩呢?聽說更痛?

媽媽:想像把一顆西瓜塞在妳鼻孔裡再拉出來….

女兒:…..?????????

兒子問老爸:『為什麼嘿咻嘿咻時會很舒服啊!』

老爸說:『就像你挖鼻孔一樣,當然舒服了。』

兒子又問:『那為什麼嘿咻嘿咻時女的比較舒服呢?

爸爸說:『因為你挖鼻孔時,舒服的是鼻孔˙˙˙,而不是手指啊!』

兒子再問:『那為什麼女性被強暴時會很難過呢?』

爸爸說:『如果有一天你走在路上,有人過來挖你鼻孔,你會舒服嗎?』

兒子又問:『那為什麼月經來時就不能嘿咻嘿咻呢?

爸說:『如果你流鼻血,你還會繼續去挖鼻孔嗎?

兒子繼續問:『為什麼很多男人不喜歡戴保險套?』

爸爸說:『你會戴手套挖鼻孔嗎?』

--------------------------------------------------------------------
一:依內政部移民署2007年9月5日公布之「大陸地區人民在台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及定居數額表」附註一規定:本數額表所稱台灣地區人民,如係大陸地區人民轉換身分為台灣地區人民者,須在台設籍滿5年,才可申請大陸之12歲以下之親生子女來台定居,數額不限;
(移民署網站最新消息;大陸配偶在台要住滿8年,才能申請在台設籍;因8+5=13歲,依此規定親生子女永遠不得來台定居,合先敘明)。
二:如果不讓大陸12歲親生子女來台.就不要有先前法律規定:[ 台端取得身分證後,該大陸前婚姻所生子女,如年齡未逾12歲,得依 台端申請來臺定居].
三:大陸配偶台灣媳婦母親和女兒永遠的痛8+5=12只有一個訴求.那就是讓我一家團聚.
四:我的部落格:  http://blog.udn.com/NO12
五:我的城市:     https://city.udn.com/7858


本文於 修改第 2 次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8058&aid=24850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