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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時報文學獎抄襲羅生門
 瀏覽3,384|回應1推薦1

安那其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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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推薦人 (1)

傻貓(詩生活)

身為愛詩,並且因為詩結緣的我們
或許早已聽說今年時報文學獎新詩首獎的抄襲事件。

雖然中時《人間》副刊已在11月8日發表公告聲明取消首獎得主磊兒資格,但中時人間的聲明證據太過粗糙不足以服人,茲整理一下相關文章連結,以及自己的一些看法、寄給中時副刊的短信全文,希望對這抄襲事件關心的詩友可以參考。

【備忘錄】2007時報文學獎抄襲羅生門






感冒中,先把相關文章的連結貼上,也貼了一些我的看法。
還有我寄給中時《人間》副刊短信內容。

葡萄海的討論主題

這是劉哲廷宣稱寫於兩年前的作品網頁:
http://colony1979.blogspot.com/2005/06/dear-howard.html

這是磊兒被取消首獎的作品網頁:
(她自己的意思是今年4月寫的,不過貼到自己部落格是10月了)
http://www.wretch.cc/blog/redstairs&article_id=11246698

另外黑米有一些討論

中時《人間副刊》:《本刊重要啟事》取消本屆時報文學獎新詩首獎獲獎資格

劉哲廷去年底到今年初也捲入另一場抄襲風波,但立場與這次事件正好顛倒:
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chienlc/3/1277393991/20061230192610/

磊兒在自己部落格的回應以及相關聲明(愈上方的發表時間愈新)
完全開放回應留言的地方(結束留言11/19)
輕與重
此刻,面對真實的自己,我會更勇於追求堅持對的事
人間副刊取消得獎資格啟事
寫在公佈之前的一個沉重的我‏(寫於11/4給劉老師的信)
一個合理與公正的請求‏
對我而言最壞的結果,但我還願意相信這世界
寫給我所敬愛的各位老師們-致評審第一封說明信
給人間副刊的說明信(這件事在我寫完這封信後,就算在我心中結束了)

(anarch碎碎唸:這次抄襲事件有個有趣的現象,兩方當事人中,磊兒幾乎都親上火線發表回應與聲明,但劉哲廷一方看到的都是支持劉哲廷的人代言……)

【永遠的真田幸村】的初步技術查證
http://yblog.org/archive/index.php/ct_award_copy_issue_200711

朱學恆的逆轉
http://blogs.myoops.org/lucifer.php/2007/11/14/objection

【永遠的真田幸村】對朱學恆逆轉文的附議
http://yblog.org/archive/index.php/re_ct_award_copy_issue_200711

蘇紹連(中時查證的五名人證之一)在自己部落格的三篇相關文章
猜疑是傷人的獸-
是你正坐在我的位置看海的樣子
聲明

(anarch碎唸:蘇紹連也太高姿態了吧?這篇聲明「此篇文章只允許密友瀏覽!」……結果最新十點聲明,非密友只能看到第一點哇哩咧!那你聲明個屁啊!!!)

我在11月17日寄了一封簡短又有點強硬的信到中時《人間副刊》的投稿信箱(詳本文下方),到21日為止尚未有任何回應。
另外,我在磊兒部落格寫下唯一的留言:

兩邊的當事人,都有一個罩門:

劉哲廷年初的抄襲風波,讓不少人對他有了懷疑。
磊兒的「巧合說」更是不智,也證實了這個「巧合說」接下來成為大部分
人搖頭或攻擊的目標。

然而,這兩個罩門其實都不能證明什麼……

劉哲廷之前就算真的有抄襲疑雲,並不表示他這次又會再犯。
磊兒的「巧合說」可能是犯錯的心虛,也可能是單純的感想與不解,或是百口莫辯下的自嘲。

從目前看來,除非有人可以推翻朱學恆和永遠的真田幸村兩邊的查證結果,否則中時和我們可能不得不接受「僅能單靠單方面的證人來判決」
(不然磊兒有辦法提出怎樣的人證?磊兒從沒說過自己的詩是今年以前寫的啊)

單單靠某一方的人證來判決,並非不行,但整個查證過程和判決須[尤須]完全公開昭信,屆時中時人間副刊和相關證人也應同時負起對等的責任,以及社會的公評。

最後,要特別澄清:
因為中時查證的瑕疵在先,所以質疑中時查證不嚴謹的發言、分析很可能被認定偏袒磊兒,但不是這樣的,指出查證的瑕疵和證據的不足只是就事論事,畢竟中時和文學獎皆屬社會公器,本應負起嚴謹查證的責任,我相信朱學恆大和永遠的真田幸村版主心裡對磊兒和劉哲廷並無預設立場。

不管誰抄襲誰,只有嚴謹的證據和理由才能說服最大多數的人。
於 November 19, 2007 02:36 AM 回應 |


因為我沒有表達清楚「不然磊兒有辦法提出怎樣的人證?」的意思,以致招來誤解:
http://blog.roodo.com/anarch/archives/16050.html#comment-15055349

所以我又多解釋了一下:

親愛的路人:

你誤解我的意思了
我的意思便是磊兒早就自承詩是今年4月寫就,但劉哲廷則稱其詩是2005年寫的。

所以如果磊兒是清白的,在提供人證上一開始就吃虧。

試想,劉君一方可以找出證人宣稱2005年已經看過那首詩(真偽先不論),但磊兒方面卻無法在這一點上找出有利己方的人證(因為詩是今年寫的啊)
Posted by anarch at 2007年11月20日 00:48


最後,葡萄海的「冰之火」在這次抄襲事件剛開始的時候,是很明顯選擇相信劉哲廷的
但他在朱學恆的逆轉文之後,已經寫了一篇心灰意冷且坦承自己盲點兼心情告白的留言

http://www.grapesea.com.tw/forum/viewthread.php?tid=1879&page=7#pid15259
(第129則)

****************************************************************************************************************
【我在11月17日寄到中時《人間副刊》的短信全文】


敬啟者:

你好,我只是個平凡部落客,也喜歡讀詩。
剛好輾轉得知這次時報文學獎新詩獎抄襲風波,以及貴報取消首獎資格的決定,有些疑惑。

先聲明的是
我純粹是因為喜歡讀詩,才關注這個事件。
我與磊兒、劉先生雙方皆不識,更無任何預設立場。

只是,我認為不管誰抄襲誰,中時和文學獎都是媒體公器的一部分,給獎和取消給獎的公平性是必須對公民閱聽人負責的,目前人間副刊取消首獎資格的理由與解釋,實在很難讓人信服,所以調查過程是否能請中時人間副刊公開?

尤其是兩人作品誰先誰後的判定,我及很多網友都很訝異
:除了單方面人證,不知人間副刊的各位如何判定的?因為牽扯到網頁電磁紀錄的專業查證,資奉上兩篇專業查證的文章分析,請各位撥冗一看,便知根本無法判定劉先生的文章真的發表在磊兒時間之前,連一點點可以支持的證據都沒有!

朋友的初步技術查證
http://yblog.org/archive/index.php/ct_award_copy_issue_200711

朱學恆的「罪證不足」逆轉
http://blogs.myoops.org/lucifer.php/2007/11/14/objection

當然,沒有人認為這可以證明磊兒是清白的,但是我們也無法接受有嚴重瑕疵的的判決,無法接受有問題的定罪來處分磊兒。

我想,這已經是人間副刊的責任,你們萬萬不該敷衍結案、草率定其中一方的罪,我們希望更嚴謹更周全的查證。如果真的無法在網路紀錄上斷定誰先誰後,而必需完全仰賴單方面的人證。也請人間公開坦承這一切,並與各位人證負起責任與接受公評。


編安

(這封公開信,過一兩天會刊登在我的部落格)


anarch
迷幻機器
http://blog.roodo.com/anarch/


這就是我們的政府:知法亂法豪不掩飾,欺壓農民且謊話連篇,政策殺人還要傷口灑鹽

本文於 修改第 2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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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書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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驚見抄襲事件,感嘆人之墮落。[原想寫詩人]

但是,覺得一個不常寫詩之人是否能在幾首詩之內寫出一篇好詩,觀其部落格中之文字亦未見佳文,我想這就是讓人有所存疑之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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