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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10萬火急~反貪腐公投票一定要領一定要蓋反對票~別讓它成廢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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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立婷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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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民黨的反貪腐公投票..........一定要領~且要蓋反對票 別讓它成廢票!!!

詳情請參閱
http://blog.roodo.com/gamy543/archives/4783731.html

投廢票和投反對票哪個好?

先貼Nakao的結論:
你領了公投票,你就已經提高了投票人數佔投票權人總數的比例了,故而連票都不領,正如 KMT 那齷齪算盤所打的,確實是讓一個公投案不通過的最根本方法。
若是想使一公投案失敗,那麼純就效果而言,最佳方法是拒領公投票,次佳是領票並投反對票,領票而投廢票,反而是最差的方式。

鳥籠公投法之所以鳥籠,主要就卡在第一關,要超過五成的人領票。立法院院會,只要有三分之一委員出席,即可開會,理論上,只要不是被強力杯葛的法案,都可以順利審議、通過。可惜的是,現在幾乎政府提的所有的法案都被強力杯葛。

而台灣選舉的投票率,前兩次立委選舉約6成2、6成投票率,總統大選選情超熱,2000年、2004投票率分別為8成2、8成。所以最合理的抵制方 式,就是抵制領票;從歷年來投票總數約五五波的情勢看來,只要一方全力抵制投票,另外一方不管如何鼓動,也很難超過五成投票率。

從公投法第三十條第一項的文意來看,「公民投票案投票結果,投票人數達全國、直轄市、縣 (市) 投票權人總數,二分之一以上,且有效投票數超過二分之一同意者,即為通過。」

用個簡化的例子來說明。假設1000人中,有600個贊成、400個反對,投票率7成,1000人叫「投票權人數」,有去投票的700人叫做「投票人數」,投下贊成票或反對票的,叫「有效投票數」,投下廢票的,自然就叫無效投票數。

當大家都好好的投票時,最後開票出來的結果,會是420票贊成、280票反對,投票率70%,贊成率60%,反對率40%,有效票率100%,公投通過。

但是若反對者投廢票,而不是不領票,開票出來結果是投票率70%,420票贊成,0票反對,贊成率100%,反對率0%,有效票率60%,公投通過。變動的是有效票率。

若反對者一半投廢票,一半投反對票,開票出來結果是投票率70%,420票贊成,140票反對,贊成率約八成,反對率二成,有效票率八成,公投通過。

若反對者不領票,開票出來結果,變動的是投票率,投票率剩下42%,420票贊成,0票反對,贊成率100%,反對率0%,有效票率100%,公投不通過。

很明顯的,投廢票,不僅得不到技術抵制的效果,反而喪失了反對該議題通過的機會。

也可以看出來,國民黨抵制領票,除了因為這是最有效率的方式外,更是因為在歷次公投議題上,國民黨都處於弱勢,對題目本身無可言說,只好抵制程序。 就像2004年的公投一樣,若國民黨不抵制領票,而是呼籲頭反對票,我們可以合理的用總統大選的投票率來計算公投投票率,將總統大選投票率高於公投投票率 的部分,都算做反對票。其結果,應該是投票率八成、公投通過。

所以,結論還是如Nakao所言,廢票和不領票是不等價的,而且是最差的選擇。對於國民黨的反貪腐公投,請大家要領票,並且投下反對票。
至於不領票,說真的,那種低路的事情,我幹不出來啊。



同好們~火速將消息散播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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