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96學年度第1學期新生暨舊生學生汽、機車停車證補辦理申請程序,自9月10日起至9月19日止,申請流程如下:
1、請於96年9月19日前至學校網站,登入「學生資訊系統」,完成申請汽、機車停車證之登記。
2、完成線上申請成功後,請於96年9月17日至9月19日止(為期三天)攜帶學生證至總務處事務組繳費(地點:五明樓一樓)、領證;須完成繳費,始完成車證申請程序。
3、在職專班同學請於請於96年9月16日前至學校網站,登入「學生資訊系統」,完成申請汽、機車停車證之登記,並於9月16日當天親至總務處文書組繳費(地點:五明樓一樓),須完成繳費,始完成車證申請程序。逾時未申請,請於9月26日前上網登記,並委託系助理協助至出納組辦理繳費、取證相關事宜。
二、學生申請停車證應繳納之款項為每學期汽車停車證新台幣2,000元整(在職專班停車證新台幣1,000元整)、機車停車證新台幣300元整,該款項係校園內停車場之清潔管理、維修及添購消防、監視器材等相關設備使用。
三、開學初期(9月10日至9月19日止),尚未辦理停車證之機車,請暫停於機車停車場第一、第二層樓,第三層樓為已辦證車輛之停放區,無證之機車請勿停入,以免影響他人權益。
四、機車停車證請確實黏貼於機車前斜板右上方處,(檔車請黏貼於汽油箱之右方)以方便稽查人員管理、查核;汽車停車證請黏貼於擋風玻璃內右方,以利辨識,違者視同未辦理車證入校程序處理。
五、學生汽車入校停車,請確實停放於校區路邊或規劃區域之停車格內,嚴格禁止紅線區域停車,違者將鎖車並呈報業管單位處分。
六、機車停車場僅供學生機車停放之用,不負財務保管之責,貴重物品請自行收妥為要。場地係大家使用,亦請多加維護清潔,謝謝合作。
七、警衛室保全人員將於96年9月26日(週三)起取締機車停車場違規停放車輛,敬請注意日期辦妥機車停車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