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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長:庖丁解畜  副市長: spicy coff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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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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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icy coff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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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推薦人 (3)

麥芽糖
曾太公
JohnWong

網友SCFtw2因與人在其他討論區的私人恩怨帶到本城市, 連續進行挑釁性留言, 本城市絕不容許這種滋擾事件延續, 本人決定依政治反斗城門賦予的執行權力, 將網友 SCFtw2 列入黑名單內.
若有任何質疑處理不公, 可向市長小包子或本人提出上訴.
本人同時亦勸喻其他網友, 非發生在本市內的言論和私人行為, 要避免利用本討論區作為向對方攻擊的平台.
市長和我的言論和處理方式, 可以接受網友的嚴厲批評, 但我希望能以事論事, 各依理據在此辯論, 非以攻擊對方為目的.

歡迎加入政治反斗城
一個嬉笑怒罵的城市,政治不是嚴肅的, 論政是可以開心的, 政客是可以諷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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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7717&aid=2908926
引用者清單(3)
2008/06/17 02:26 【曾太公落美洲】 君子可欺。這雞去年就被聯網『教』過﹐賊性不改而已。就別當酸儒吧﹗
2008/06/17 00:54 【請進只此一家 老字號】 這類以及這個處理無所謂公不公平,我不屑向山大王“上訴”。我被封口,我衹能在自由搏擊場開口。副市長出門來回應罷!否則沒有必要在自己的絕對權力範圍內多話,貽笑大方。
2008/06/16 23:09 【不平則鳴】 把您的精力﹐放在有意義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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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補充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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庖丁解畜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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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懲處,舊賬全清,一筆勾銷,以俗語來說,就是“he/she has already paid the price”,希望當事人大人大量,不要再提了,尤其有人若然已經出城,不管其人為何原因出城,畢竟不能自辯,對出城的人是有點不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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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7717&aid=2910872
謝謝咖啡
推薦2


庖丁解畜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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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推薦人 (2)

JohnWong
我所不知道的

這大半個月讀書讀得快死了,趕不及處理市政,感謝咖啡及時出手。

關於本市的管理方針,我再說明一下:

  • 對事不對人,可以對市民的公開言論做出批評,互相開些無傷大雅的玩笑也無妨,但嚴禁人身攻擊與惡意挑釁,嚴重者立刻列入黑名單。
  • 基本上我不樂見有人將他城恩怨情仇帶來本市,牢騷兩句就罷了,若有挑起紛爭之勢,一般會先勸阻,勸阻不成,再循不知道兄所建議的警告、刪文、踢人、列入黑名單的升級程序。
  • 執行公權力之際,市民在市外的言論,一概不列入考慮,只以本市言行準。白話一點就是說,即使某甲在外殺人放火,請不要追到本市來報仇,只要某甲在此遵守市規即受市規保護。境外恩怨,請在境外解決。
  • 不管您是不是市民,如果自覺在本市受了委屈,請不要回罵,可以公開留言或私下聯絡正副市長說明情況(老實說有些啞謎,若非當事人解說,局外人實在看不懂),我和咖啡會依嚴重性做出勸告或刪文處理。


本文於 修改第 3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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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7717&aid=2910508
真誠的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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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芽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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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市長果然是闖過大風大浪的, 處理得很好!

謝完大家理性的討論之後, 麥芽糖也有些曬太陽的經驗分享:

老丐的[他山之石], 是聯網的蘆溝橋. 四年以前, 在聯網接受第一次網友惡劣攻擊大戰的第一槍.

當時的掌櫃, 出手刪文. 但是, 他備了份. 還應我要求, 將備份貼上. 我也如不知道兄所建議一樣: 一條條規矩建立, 給犯者機會!

當時, 還沒有黑名單停權功能, 刪文真是刪到手軟.

事後, 將爭論部份, 存入精華區, 將爭吵文章刪除.

如何處理, 完全是個人性格與喜好, 沒有對錯. 但是, 留下紀錄, 來者可追, 是負責任的做法!

再次向所有市民道歉: 御貓展昭, 因名受累, 五鼠追殺. 老丐這個撿別人好東西的, 也許是儒學思想餘毒未清, 總是與小人有過節. 在臺灣新浪的遭遇, 完全是鐵馬市的翻版. 所幸, 羅智強臨別, 做了明快的處理. 麥芽糖也在蘆溝橋事變中, 體會了網路名氣的真正涵義. 也自稱丐邦高處耐寒, 對於自己進入的城邦, 非常挑剔.

所幸: 截至目前, 發現自己眼光還可以.

政治是嚴肅的, 我們需要幽默感, 給我們的人生潤滑劑.

昨晨, 看到副市長出手, 心中卻感受到: 業力對麥芽糖的總攻擊. 家中還好沒事, 店舖裡, 遭受重大創傷: 電裡最昂貴的餅, 被人下毒. 客人冰在冰箱, 每天吃的燒餅, 也發霉生蛆, 跑來要老丐處理. 新來的客人, 看了觀感當然不好!

所幸: 我們生身為人, 就是要寫這些功課, 還清業障, 無法躲避. 但求處理得當, 離開的時候, 還的多, 新欠的少, 早日還畢!

市長, 副市長, 兩次挺身相助. 約翰兄也因為路見不平, 也遭受騷擾. 老丐一併感謝!

聯網比較謹慎, 老丐雖然賣了老臉去告狀, 只落得比蘆溝橋事變, 當場被小二四號修理來得好些的不聞不問.

去年二月, 聯網掃黑, 是老丐去開口, 卻完全沒有提到他們的處置. 只是小小發個願: 要眼不見不淨. 竟然帶來聯網一年的清淨. 不敢居功, 但感謝聯網體恤民情.

市長, 副市長與約翰兄的恩澤, 麥芽糖只有到處收集笑話來還.

也再次證明: 老丐見識多廣, 選對安身立命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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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角式調換,我也同樣地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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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icy coff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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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推薦人 (1)

麥芽糖

對於兄台提到當日在鐵馬城彼此曾發生討論上的爭執,恕我已忘記大部份相關的情節,大約記得是和網友批評吳淑珍有關吧,你當時偏向應對她仁慈一點,勸網友別對她身體口出惡言,我出文提出台灣經過八年來政治抑鬱,對司法無能處理權貴犯罪的無奈,平民百姓除了用這方式來表達不滿外,他們又能有怎樣的辦法呢?對所有人持同情和寬恕的心,這是你的大仁;但我卻理解小市民無奈、無力的憤怒的宣洩,儘管他們用咀咒的方式是不合適,但我仍理解他們當時他們的吶喊,他們沒權力去改變現狀,我們還能要求他們理性什麼?連一點情緒性的發洩也要禁止,乾脆憋死他們算了。
 
 
同樣情況,當我成為政治反斗城的副市長,我要極力保持中立和寬容,我應比其他網友更能接納嚴苛的批評,也是因網友們樂意參與這城市才能賦予我有這權力。我更要堅持保護我們的網友不受言論上的攻擊,因為,我擁有權力。
 
 
至於網友麥芽糖也曾將他個人對某討論區不滿在這裏作聲討,我和市長小包子亦收到其他版主抗訴,已多次私下或公開向麥芽糖勸喻過,亦發現他有所改善,沒有連續性利用這地方作為攻擊別人之平台,雖間中有踩線的行為,但我仍無從判斷他言論上提及何人,若非涉及本城市的網友,我們只好寬鬆對待。我接受網友們對其他討論區內的言論或處理方式可以作出討論和批評,但絕不宜利用這裏作攻擊某人為目的。同樣情況發生在SCF身上,我也會毫不猶豫地將連續在這裏攻擊他的人列入黑名單。


本文於 修改第 2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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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能把愛心用在有反應的人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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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hnW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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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推薦人 (1)

麥芽糖

我確實是想出言制止這種無聊的恩怨情仇在城內發酵
個人的恩怨是個人的恩怨,公器盡量不要私用
要搞可以回自己的 Blog 用力搞,不是每個人都喜歡看這個
在眾人討論之地演出,我是覺得大可不必

SCF會被咖啡兄處理,我相信轉折點是在他對於我的規勸有所辱蔑
不然大概也是輕輕放過
兄臺有興趣去看看我的 Blog 留言簿便知
對於一個針對法紀提出要求,不加個人立場的人,他有什麼反應
那咖啡兄所說的勸喻無效,也就昭然若揭

當然了,要在文中留下曖昧字眼,麥兄也脫不了干係
只是個人修養可視而不見
無法視而不見,在他人勸說之下也應止於禮而不逾矩
SCF 轉而對勸說者行人身攻擊,實已犯大忌
雖說咖啡兄執法明快之際有改善空間
但從 SCF 事後的表現,我並未體察出其有悔意
自然我對此人的心性改變也不抱有希望

不知道兄有宗教大愛的仁心我很佩服
但目前我只能做到慈悲用在有反應的對象上
對於動輒曲解他人好意、一意孤行的人,我實在無法認同慈悲以對


-= John Wong =-
MSN & E-Mail : johnwong1971@gmail.com
易曰:自天祐之,吉无不利。
子曰:祐者助也。
天之所助者順也,人之所助者信也,履信思乎順,又以尚賢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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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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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不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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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礙難同意。

1. 最先將別城恩怨帶入次城的不是SCF。不斷重復恩怨的也不是他。從外頭使用『引用』扇風點火的也不是他。SCF有他的脾氣和用詞問題,但是欲罷不能的網民滿網都是。犯行未達該有的刑罰就不應給予重罰。罪刑主義和人品素行無關。

2. John跳下來的太早了,時機和內容并不切合。(我剛剛又回頭仔細看了一遍過程)也許他是想執行Civil arrest。但是情境恐怕有差別。

3. 壞人也有人權,惡人也是人。一百隻羊,如果能得回那一隻走失的羊比擁有九十九隻羊是還有更大的喜悅。更何況,這世界恐怕是有一百隻走失的羊。

4. 我向來不喜歡 pre-emptive strike。這是價值哲學的差異,沒什么好爭辯的。

5. 我對人有無可救藥的失望、期望和同情。這是我的問題。但是我不會改。在吳淑珍事件上,副市長與小弟我的人生觀不同已經很明白了。正義可以不必妥協,但是可以讓它的面目更充滿了慈悲。

如果是我,我會刪文(備份)、警告、停權,最後才踢人。正義一樣得到伸張(在網站還更容易點),民主教育的目的更有意義點。不過咖啡兄是副市長。這是一個普通聯網城,不是鐵馬城,也不是國家

所以,尊重!
(再扯可以扯不完。)往前走吧。


仗義每都屠狗輩,負心多是讀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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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反斗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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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hnW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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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芽糖

包子市長總說這裡是『反斗』城,要尋開心的
所以在下斗膽於事件告一段落後反斗一下
貼張已得『佛山無影腳』真傳的蚱蜢照片讓大家開心


-= John Wong =-
MSN & E-Mail : johnwong1971@gmail.com
易曰:自天祐之,吉无不利。
子曰:祐者助也。
天之所助者順也,人之所助者信也,履信思乎順,又以尚賢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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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點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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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hnW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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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芽糖
spicy coffee

總有些人以為四處擊鼓申冤是在力行正義
卻做不到伸張正義,也要遵循法紀
漠視法紀、攻擊他人,被驅出城然後忿恨不平的在別處攻擊此處
可謂之『忝不知恥』
在我看來,這樣的德修,顯然十分不足;這樣的行為,如同跳樑小丑般的可笑

雖然孔子主張以德領政,但未比人人領情,此案當事人即是一例
以德以禮約束不了,動之以刑當無可免
但我也贊同不知道兄的記點措施
執法之前,若能有警告之舉則更佳
謹供參考


-= John Wong =-
MSN & E-Mail : johnwong1971@gmail.com
易曰:自天祐之,吉无不利。
子曰:祐者助也。
天之所助者順也,人之所助者信也,履信思乎順,又以尚賢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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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icy coff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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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芽糖
JohnWong

感謝不知道兄的意見。
在這次事件中的處理手法,我也認為有不少改進空間,如我應更早將SCFtw2網民列入黑名單,避免其他網友也陷入他這種惡意糾纏中,網友Johnwong因對這種挑釁性行為出言阻止,卻受到他在這裏和其他討論區的言論攻擊,我應表示歉意。
昨天我到這裏觀看留言,已發現網民SCFtw2在這裏發出一些針對某人的言論,雖然我也不以為然,但沒加以勸止,希望這類私人恩怨的事點到即止,不要在此燃燒下去。
隨後我再回到這討論區,看了多個新留言,發現此人已將目標轉移到另一網友身上,為免給SCFtw2在此作為他個人的另一戰場,我認為該當機立斷,以行動來阻止這種惡質行為。
在行動之前,我認為該先去看他的blogs和有關城市討論區,觀察他以往的行為和經歷是否導至他一時衝動的主因;從他的文章和留言中發現他是有目標的地在聯網內搜尋獵物作報復行為,最惡劣的便是他會在其他地方的對他不滿的留言轉貼回他的討論區,試圖將戰火蔓延,把別人帶到他的漩渦中(也許我試用善意來猜想他是為了增加他討論區的流量吧)。他也曾被聯網電小二封殺了一段日子,可見他這類事件早已有跡可尋。
我不採取刪文,是我願意留給所有網友一個事件的原整過程作為評論,作為對我的批評據點。我不預作勸喻,是我知道對一些刻意搗亂的人,勸喻是不會產生作用的,只會更糾纏不休(在網友Johnwong和SCFtw2的留言中已得出結論)。我認為作為一個負責人,能果斷地將他列入黑名單內,是必須的。
我從來認為權力只能用在維護公平和保障其他人,而非因我擁有而可濫用來對付異己,這城市從開始至今,我也從沒出手干預或握殺其他網友的言論自由,但這次我不得不出手阻止。我明白我沒能力去教化所有人,但我有決心和能力去保護任何一個網友在這城市內能暢所卻言,不被惡性滋擾。網民SCFtw2是這城市列入黑名單的第一人,我不敢奢望他將會是最後的一個,但我真的期望是後無來者。
我不願意被SCFtw2這種惡意行為纏上,我也沒時間陪他作這種虛擬戰爭,我有空也會將時間花在嘻笑玩樂中,我亦不和這種人談什麼孔子孟子,我讀的是「老、莊、孫子」(老裝蒜子),他在其他討論區下戰帖邀我去辯論,我借此機會回應:「省那一口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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橘逾淮為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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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不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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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推薦人 (2)

JohnWong
spicy coffee

既然此處是『反斗』城,蒙麥兄抬愛現身提話(比起躲在別城射此城冷箭,說風涼的更為厚道些),且容小弟我搔搔你我的癢處:

第一,網城為法治,法律乃人定,且因關係而有別。主管機關未及制定時,另行以不成文律為之。化有形于無形,超越時空。
第二,凡入此城的市民,既往可究,白紙非白。
第三,于他城作奸犯科,江洋大盜者,遭判刑確定執行完畢,在本城初犯,無論大小,縱使無引渡條約,以累犯加重刑法視之,得以驅逐出境。
第四,具貪污意圖者,以現行犯處理。
第五,違法亂紀,鑽法律漏洞如阿扁者,法律未及制裁時,得以施行革命霹靂手段挪除。連選不得連任。
第六,治亂世用重典,現狀乃亂世。(註:從未有盛世。)

後記:除非平反,新法不溯既往。小弟我玩笑人間,有感而發,不必介意,非為特定個人,實係發言不因城而異,不因人而苛,一路走來,始終如一。受簽名檔之累,未雨綢繆,杞人憂天罷了。

罪過罪過,麥兄海涵。就此打住。


仗義每都屠狗輩,負心多是讀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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