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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高中懷孕女學生成績考查辦法增產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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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icy coff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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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oo
JohnWong

今天教育部剛公佈高中女生懷孕產假和成績考查辦法,引來社會嘩然。論政節目內的男名嘴和政客們,全數反對這政策,台灣社會觀念之保守,讓我大吃一驚!

他們反對的理由:
一、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是觸犯法例,社會不能縱容。
二、這新法例是鼓勵未成年少年發生性行為。
三、年青人智育未成熟,沒有照顧子女的能力。
四、證明學校的性教育失敗,應加強對年青人教育而非助長他們懷孕。
五、憂心自己子女也因此而感到未成年性行為合理化。
六、認為對學生懷孕應以個檔處理,而不是用法案。

姑且我勉強理解那些政客和名嘴的擔憂,但我完全不能認同他們反對的理由,首先我們用宏觀的視線去看全世界,年青人已較以往早熟,加上社會開放的引誘力和媒體對性的渲染,全世界的青少年性行為已比父母輩提早很多。歐美的性教育也極為完善,但學生懷孕的比率亦大幅增加。證明性教育只能引導青少年向正常的方面發展,但阻止不了性行為發生。

有教育界認為應先去改善學校性教育而非用法案助長不負責任的性行為,我會反問這些人,若他們也認為性教育不完善,那我們也應不用正視那些教育下的犠牲者嗎?

有政客認為應用個案去處理而非訂法案,但誰能保證在這種保守社會觀念下,每一個懷孕學生也能得到公平對待呢?

台灣現時有未成年青少年性行為處罰的法例,明顯不合時宜,也違反公義,原因是當我們也認為他們年紀太小,但為何卻要用刑法去處罰一個心智未成熟的青少年呢?若然她因懷孕已需要受法律制裁,那為什麼也要受學校的不公平對待呢?這豈不是雙懲處?

從人道去看,當一個未成年少女因行為不慎、誤交損友或受強暴而受孕,可能因社會忌諱而對外隱瞞而錯失了人工流產的機會,我們是否因此可以剥奪她繼續學業和考試的機會呢?我們甚至不管她們因懷孕身心受到的不適和影響,仍要求她們挺著肚子,受盡各種異樣目光去上學嗎?我們為什麼可以因為她們一時之錯而毀掉她一生的前途?在這高學歷的社會中,她們將來怎樣去撫養她的小孩,我們可能是在懲罰兩代人,一個公義的社會能忍心看著這種悲劇發生嗎?

各位對這法案持反對的政客和名嘴們,在你們憂心自己子女時,也請多關心那些不慎或不幸而懷孕的女學生們,她們在徬徨無助的情況下,正需要社會對她們的諒解和關懷,亦應給她們繼續學業的信心和機會。

若能從那些懷孕女學生的角度去想,大家會不會多一點寬容和諒解呢?
歡迎加入政治反斗城
一個嬉笑怒罵的城市,政治不是嚴肅的, 論政是可以開心的, 政客是可以諷剌的.

本文於 修改第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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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手抓頭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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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icy coff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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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妳那麼勤力K書幹嘛?
贈你妳一首詞:
上網只貪歡笑,
要愁那得工夫。
近來始覺古人書,
信著全無是處。
電腦前面睏倒,
鍵盤當作枕頭。
只疑小狗邀外遊,
以手抓頭曰: 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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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狂不太好,抓抓頭倒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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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hnW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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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ohn Wong =-
MSN & E-Mail : johnwong1971@gmail.com
易曰:自天祐之,吉无不利。
子曰:祐者助也。
天之所助者順也,人之所助者信也,履信思乎順,又以尚賢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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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狂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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庖丁解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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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膽大包天!!

製造社會問題,提高社會成本,敗壞學校風氣,消耗未來地球資源,

來人哪!!把女學生和孩子父親兩個都拖出來斬首示眾!

(狂吼~~~~K書K得想殺人了~~~~!!!!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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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法相連到天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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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hnW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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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反對的理由我倒是可以認同
例如:以個案處理而非法案

若由教育部以行政命令做初步規範,當做此類事件的處理範本
應該也是不錯的法子
畢竟高中學生懷孕不在多數,要立個法案有點小題大作之感
雖說人權無價,不過事事都要以法規範,只怕法規立不完

-= John Wong =-
MSN & E-Mail : johnwong1971@gmail.com
易曰:自天祐之,吉无不利。
子曰:祐者助也。
天之所助者順也,人之所助者信也,履信思乎順,又以尚賢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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