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灣,有許多供奉「馬府千歲」的神壇廟宇。這位又稱「馬國公」的神祇就是北宋仁宗時代,以廉潔公正、不攀附權貴、不論大小人物一經擊鼓鳴冤,定必升堂開審著稱的包拯,也就是後世奉為司法人員楷模的包青天。
仍是在台灣,國民黨總統候選人馬英控告前立委徐國勇以及台北市議員顏聖冠誹謗開庭,審判長張文俊當庭宣告:「法院已經不能撥亂反正」。哦!原來台灣的司法果然已經死啦?!
同時,審判長張文俊當場訓誡馬英九:「政治的東西不能靠司法解決….. 這樣興訟…. 審判長非常不以為然」。嘿!包拯《鍘美案》不就是「政治的東西」嗎?咦!原來中華民國憲法第十六條 (請願、訴願及訴訟權)所載:人民有請願、訴願及訴訟之權。(人民有陳訴於行政官署之權。人民有訴訟於法院受其審判之權。人民對於官吏違法損害權利之行為,有陳訴於行政院之權。)的精神是假的?!
此外,張文俊竟然扯到2007年8月,馬英九台北市長任內特別費案被判無罪的既定判決說:「即使法院三審後判馬英九無罪也不代表清白,那只是因為證據不夠」。啊~~?!原來張文俊根本沒搞清楚自己開庭審理的到底是馬英九所訴請的「誹謗」案,還是在「翻案」咧!
俗話說:「一代不如一代」!
同樣是中華民族的法曹大人,昔有「披肝瀝膽,冒犯威嚴,不知忌諱,不避怨仇」,竭力為百姓主持公道,為社稷樹立公義紀律的包拯。偉哉!今係罔顧中華民國憲法第十六條:人民有請願、訴願及訴訟之權,而怠忽職守,妄言「法院已經不能撥亂反正」、「法院判你無罪,就真的無罪嗎?」的官腔官調張文俊。哀哉!
同樣是官宦之後,同樣是飽學之士,昔有 “持之有故,言之成理”的紀曉嵐,以急智巧戲俄國狂徒,為國爭得榮光。
當時,有一位透徹研究漢語的俄國人,一天他走上金鑾殿,遞上一副蔑視中國的對子上聯,內容是:「我俄人,騎奇馬,張長弓,單戈成戰;琴瑟琵琶八大王,王王在上」。他同時還在金鑾殿滿朝文武大臣之前口出狂言,聲稱這副對的下聯,中國的國民沒人能在七天之內對出下聯。
紀曉嵐隨即字句鏗鏘地誦道:「爾(爾)人你,襲龍衣,偽為人,合手即拿;魑魅魍魎四小鬼,鬼鬼在邊」。讓那位俄國狂徒羞愧難言,折服不已。
而今,擁有美國哈佛法學博士學位,代表國民黨問鼎總統大位的馬英九,不但無能以中華民國憲法第十六條賦予人民有請願、訴願及訴訟權力的堂堂正正理由,及時回應措詞情緒,又悖逆法理的張文俊,出了法庭之後,竟然還說出:「我們用別的方式,窮盡其他方式,沒有辦法改變徐委員他誹謗我的事實,所以我們才提出訴訟,我們只對一直在進行誹謗的人提告,這代表我並不喜歡訴訟,但是實在是不得已」的言不及義聲明。也就難怪自謝長廷發動口水攻勢以來,許多支持群眾要失望得痛哭流涕,民調支持率會顯然衰退。
「往者不可追,來者無可覓」,像包青天般,為了百姓和社稷,不畏權貴、鐵面無私的法官;如紀曉嵐般,為了國格而“操機智之說,設無窮之詞”的書生,在中國歷史上相當罕見,所以千百年來一直被後人稱頌不衰;若張文俊般,自謗職司,信口雌黃的法官;如馬英九般,空有優勢資歷,但遇事遲疑失措的官宦世子,在民國歷史上也堪稱首見,相信千百年後必也永遠被後人稱奇不忘。
唏!噓!吁!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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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好興訟?馬堅持告人 審判長訓馬政治污染司法
【東森新聞記者蔡又晴、劉秉家/台北報導】 2008/02/04 13:52
國民黨總統候選人馬英九今天在控告徐國勇誹謗的法庭上被審判長當場訓了一頓,審判長張文俊當場質問馬英九,這樣興訟有必要?還強調法院現在很多事在忙,現在還要管到政治,法院現在已經不能為社會撥亂反正了,政治還要來污染司法,讓身為審判長的他非常不以為然。
馬英九控告前立委徐國勇以及台北市議員顏聖冠誹謗,強調自己的聲譽不容絲毫質疑,不過,這番慷慨激昂的陳詞似乎沒有感動審判長,反而被潑了一盆冷水。
審判長張文俊對馬英九說:「馬先生你在場正好,你們有必要這樣嗎?法院現在有很多事情在忙,你(馬英九)也被綁在這裡」,「政治的東西不能靠司法解決,法院判你無罪,就真的無罪嗎?」「法院已經不能撥亂反正,政治還來污染司法,我深深不以為然。」
審判長一句接一句,馬英九只能在台下乖乖聽訓,完全沒機會反駁,不過出了法庭,馬英九還是忍不住加以還擊。馬英九:「我們用別的方式,窮盡其他方式,沒有辦法改變徐委員他誹謗我的事實,所以我們才提出訴訟,我們只對一直在進行誹謗的人提告,這代表我並不喜歡訴訟,但是實在是不得已。」
隨便審判長怎麼說,反正馬英九吃了秤砣鐵了心,一切讓法律來解決,在馬英九的控告名單上,除了徐國勇、顏聖冠、侯寬仁,還有新聞局長謝志偉,要說馬英九不是好訟的人,恐怕很難讓人信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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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提譭謗官司遭法官批評
【林楠森 BBC中文部台灣特約記者】
國民黨總統參選人馬英九因台北市長任內特別費案而控告民進黨立委譭謗,法院要求馬英九親自出庭,並批評馬英九興訟是以政治污染司法。
馬英九因特別費案一筆女性內衣的消費,遭到民進黨立委徐國勇與市議員顏聖冠質疑,而控告兩人譭謗﹔馬英九的控告也被兩人反控誣告。
法官表示,徐國勇的批評並非無的放矢,政治的東西不能靠司法解決,馬英九提告不僅綁住徐國勇也綁住自己,這種案子是政治污染法院,如何判都有人說話,希望雙方都不要浪費司法資源。
法官並對馬英九說,即使法院三審後判馬英九無罪也不代表清白,那只是因為證據不夠﹔無論最後判決結果為何,喜歡馬英九的人還是會聽馬的話,不喜歡的則否。
這起案件此前已兩度開庭,馬英九此前並未親自出庭﹔法院要求馬英九這次若無正當理而不出庭,將予以拘提。
馬英九說,他並非好訟,而是因窮盡其它方式無法使被誹謗的內容回復名譽,因此他才會提告,也不會撤回告訴。
目前雙方對此案互不讓步,馬英九要求徐國勇與顏聖冠道歉,才會撤回告訴﹔對馬英九提出誣告的徐國勇同樣也要求馬英九道歉。
多起官司
馬英九在其市長特別費案中,除了控告民意代表外,並且控告起訴他的檢察官侯寬仁。
另外,質疑馬英九在美國求學時擔任特務學生的新聞局長謝志偉,其被馬英九控告譭謗的官司,也在今天開庭。
謝志偉仍表示其質疑有理,他說馬英九在美國留學期間幫國民黨寫資料,在給國民黨的自傳中提到求學的一半時間在“報效黨國”,明顯是戒嚴體制的共犯。
謝志偉曾自編順口溜指控,暗指馬英九是“爪耙子”,爪耙子在台灣民間的俚語中,指的是在背後打小報告的人。
台灣在戒嚴時期有不少留學海外學生,因為發表反對國民黨的言論,而被列入黑名單無法返回台灣﹔當時一些領國民黨獎學金與效忠國民黨的留學生,被懷疑是在校園中監控台灣學生的“職業學生”。
馬英九當年雖領取國民黨獎學金留學,並且在哈佛大學留學時主編反共反獨的國民黨刊物《波士頓通訊》,但他一直否認曾經打小報告。
代表馬英九出庭的馬蕭競選總統發言人羅智強則說,謝志偉指控馬英九打小報告,應該要自行提出證據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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