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份判決書寫的很好,很清楚.許多觀念,譬如說:
"並無庸設簿記帳,於未超支預算額度之範圍,會計人員只須首長提出領據,即應發給,且一旦經具領即完成核銷"
"本應完全充分信賴,並授權首長得全權自主統籌運用該部分之款項,「不多退,也不少補」"
都是馬英九在半年前一開始被質疑特別費時就提出的看法.
這種在會計上幾乎是 Common Sense 的範例居然可以被檢察官完全忽略,並被民進黨拿來控訴貪污.
我現在才敢說,如果這次馬英九被判有罪,連我一向主張理性從事的人,都想站起來搞"革命"了. 就跟孫文當日在甲午戰後決心推翻滿清一樣......完全看不到希望了嗎.
天佑台灣. 我們還有點希望.
仗義每都屠狗輩,負心多是讀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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