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散客願意對因為拙撰【「他,馬的!」馬英九的文宣團隊,你們在搞什麼鬼!】小文,而攪亂了清神的所有網友深致歉意,同時對於各位據而引申的高見,表達誠敬謝意。
廣告人,又稱創意人。是提昇社會文明進步的推手,也可以是敗壞社會風俗的禍首。個中分野,儘在「修養」高低表現的一線之間。
在廣告人必須具備的諸多專業素養中,【知錯,能改】是最重要的金科玉律,也是稱職的創意人必須修養的法門。
所謂【知錯】,是源於真實的訴求設計錯誤。例如,一般商品廣告的內容裡,不小心發生了張冠李戴,舉證不實,誤涉詆譭…等等,不一而足的狀況。有「素養」的廣告人,就會立即發揮【知錯能改】的精神,公開道歉,修正謬誤,坦蕩接受相關主管單位處分,則「事情已經過了」,誰再予以指責,就是苛責。相反的,不肯承認肇禍,還硬柪歪理巧言狡辯的廣告人,就是缺乏「素養」的不及格廣告人,不值得被社會原諒。
所謂【能改】,是基於人類對於「懸疑」和「驚悚」的反應往往最直接又印象深刻,而且樂於主動追尋結果的天性,而刻意先製造錯誤或明顯疏失,營造「懸疑性」或「驚悚性」氣氛,然後再適時「完成」無可挑剔的作品的高明手法。也是廣告新鮮人普遍嚮往的「創意」極致境界。
但是,「玩火者容易被火焚」,因此,必須是精於【能改】法門的創意人,才有資格玩耍這種高級動作。泛泛之輩,冒然行使,不止會自暴「素養」短拙,無法被社會原諒,而且一定會導致東家蒙受無法彌補的嚴重傷害。
在民國五十年代初期,有一宗「創意」驚動了「台灣警備總司令部」大舉查緝的善用兼具「懸疑」和「驚悚」效果的廣告文案事件,頗值得今天的廣告人咀嚼,奉作典範。
當時的台灣,仍然是高度警戒「匪諜就在你身邊」的動員戡亂戒嚴時期,但也是開始積極發展工商社會的火車頭年代。某天清晨,在全省各市鎮的公設佈告欄上,同時都張貼了一張32開規格,畫了個蓄著零亂鬍鬚人頭像的粉紅色紙張,第二天清晨,又出現了另一張在同樣的圖像下方寫有「鐵人」的淺藍色紙張。這兩張透著詭譎氣氛的紙張立刻引起了敏感的民眾注意,於是爭相走告,一瞬時間,大街小巷揣測紛紛,全國民眾皆對這個「鐵人頭像」印象深刻,而「台灣警備總司令部」也及時大舉出動查察。
一週後,各新聞媒體都頭條報導「抓到匪諜了」,這個「鐵人頭像」更成了全國民眾的談話主題,都翹首期待破案結果。
又一週,真相大白了,原來只是新產品「鐵人牌電動刮鬍刀」的廣告文宣而已,結果,這個刮鬍刀大賣,老闆發了財,廣告創意人的聲名大噪。
此外,另有一宗值得玩味的成功掌控「驚悚」效果的「創意」範例。
這件案例也是發生在思想泥古的民國五十年代。當時專業用途的物資不足而且昂貴,因此大型看板都是用許多小塊拼湊製成,而且都是利用舊料重新塗粧繪製。
某日,在台北市西門町出現了一個大型的,以兒童為訴求對象的新品牌糖果看板,襯在清新主題周圍的畫面,居然全是裸露的女性大腿、酥胸,顯露勾引意味的眼睛,男女接吻的嘴唇,淌血的凶刀,被摧殘的花瓣…。
立刻,就在當天下午的晚報上,就出現了衛道之士撻伐的報導。
迅速,厲言斥責的聲音透過電台廣播到全國。
很快地,這個看板的照片上了各日報的頭版,還佔據著大篇幅。
結果,三天後,真相大白,原來那些周圍的畫面都只是不同電影看板的局部舊料,這家糖果廠送到審查單位核准的企劃圖的周圍畫面,是快樂的小朋友、小天使、蝴蝶,在燦爛的花海嘻戲的純潔景像。
最後,當工匠在鷹架上逐漸完成圖稿,註明核准字號時,周邊還簇擁了大批不斷給予讚賞的民眾,這個新品牌糖果的知名度,因為這個成功的「創意」,才短短幾天就比老牌子還響亮。
事實上,利用先刻意引發負面情緒,達到深刻商品印相目的的傳播手法,在國際間也屢見不鮮,但是運用到政治目的而成功的,至少散客沒見到過。也許是因為披上了政治的外衣,人的幽默感就會蕩然無存;也許是滲有政治偏見的情緒,會狹窄人的寬容胸襟吧。
總而言之,這次的「他,馬的!」廣告,始而粗糙,終場慌亂,從頭到尾的舉措,在在顯露出設計者及東家的水準,都是「不知錯」,「不能改」的超低程度,若還非要柪出點所謂「價值」,充其量也只能當作廣告人日後的殷鑑而已。
散客野人獻曝的目的,惟在希望台灣的政黨競賽,不要再繼續互相比爛了。
真的,台灣真的已經沒有什麼可以繼續沉淪的本錢了呀。阿彌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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