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總統布希, 當兵比陳志中還爽! 被爆料還是照樣當選. 媒體主播, 被假資料陷阱陷害, 卻丟了工作.
咱們愛臺灣的執政黨, 夥同司法界, 也來那麼一手.
忘記啦: 皇帝娘在法院, 口以請長假.
喧騰一時的「舔耳案」,
台灣高等法院今(十九)日宣判。法官認定立委
李慶安及舔耳案被害人鄭可榮,未盡注意義務,即舉行記者會,指控前
衛生署代理署長涂醒哲涉及性騷擾,兩人均有過失,侵害涂醒哲名譽,因此判決兩人須連帶賠償涂醒哲一百萬元。
本案一審時,法院原本判決李慶安及鄭可榮須連帶賠償六十萬元,但高院審理後,審酌雙方社會地位及財產狀況,改判兩人應連帶賠償一百萬元,但不必登報道歉。本案涂醒哲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揭發政務官言行操守涉及失當或不法,足以引起社會大眾高度關切,不但影響政務官個人的官箴,更影響人民對國家機關公權力的信賴。
法院認為,李慶安揭發「舔耳案」,應善盡注意查證義務。而舔耳案發生後,至李慶安舉行記者會前,有將近二個月的時間,李慶安應有充裕時間查證。
法院並認為,李慶安於民國九十一年十月二日舉行記者會的前一天,已要求當時的行政院長游錫?查明真相,但游錫堃告知涂醒哲未參與「舔耳案」的餐會,且詢問是否要涂醒哲回電,李慶安卻加以婉拒。
高院合議庭法官認定,若李慶安不拒絕,並安排鄭可榮與涂醒哲對質,必可消除誤認,因此,法院認定李慶安有過失。
至於鄭可榮向李慶安陳情時,已知他所指控性騷擾的人極可能是衛生署代理署長,卻未要求與涂醒哲對質,而且涂醒哲與實際進行性騷擾的前衛生署人事主任屠豪麟的容貌特徵或體態均有所不同,法院認為鄭可榮也有過失。
因此,高院認定李慶安、鄭可榮過失侵害他人名譽,應連帶賠償涂醒哲一百萬元。
至於屠豪麟涉及刑責部分,日前經法院判決七個月有期徒刑,緩刑二年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