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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千萬別隨便跟人握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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庖丁解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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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推薦人 (7)

中華民族的端午節
天蠍浪子
paul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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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微延卿
自由如風

鹹豬手襲胸10秒判無罪 婦團:那要幾秒才算?

2007/08/29 11:12
地方中心/彰化報導

相信任何一位女性無端被陌生人襲胸,對方卻被判無罪,一定會氣憤不已。彰化縣一名蔡姓男子在女性內衣的特賣會上,趁著人多而伸出鹹豬手,偷摸一名年輕女性的胸部達十秒,男子被逮後檢方依強制猥褻罪起訴,但彰化地院法官卻認為襲胸時間不足以引起被害人性慾,無法構成強制猥褻,只是「意圖性騷擾」,且因當時新法未施行,所以判決無罪!

這項判決引起司法界譁然,檢察官認為法官的判決離譜,「不食人間煙火」,已經決定提起上訴。而婦女團體也痛批法官的判決理由很荒謬,如果十秒無法引起性慾,那麼襲胸要多少秒才算被猥褻呢?

這起引發爭議的性騷擾發生在前年,當時還未施行性騷擾防治法。而根據蔡姓男子供詞,他表示當天他去女性內衣特賣會上,主要目的是要幫大嫂買內衣,拿胸罩時不小心碰觸到其他女性,只有碰觸到3次。

http://www.ettoday.com/2007/08/29/11338-2149292.htm


相信大家都看到這則荒唐的新聞吧﹖

本來嘀咕一陣﹐感慨一下就算了﹐可是我們處於司法政治無一不如此烏煙瘴氣的環境中﹐不得不提醒一下小馬哥:

不管對方是男是女是老是嫩﹐千萬不要隨便主動跟民進黨人握手﹗

風度翩翩的小馬與人握手兩秒都可能構成強制猥褻--對方可能突然靈光一現﹐哭得梨花帶雨控訴小馬哥的獸行(請參考小馬弄哭女記者事件)﹐就算他當時沒有XX﹐他偏說自己春心蕩漾﹐你們誰有證據說他不是﹖誰叫小馬個長得漂亮﹖英文講得太好是罪過﹐長得太英俊﹐這是對一眾政壇醜男的羞辱﹐對男子理當重才不重貌的褻瀆﹐簡直罪大惡極﹗必須釘上十字架才能稍息眾男怒火之萬一。

試想一下偵訊過程:

檢(厲聲):你知不知道自己很帥?
馬:沒有啊﹐是有人這樣說﹐我不覺得。
檢(放緩語氣):這樣說吧﹐假如一個人很帥﹐非常帥﹐行為是不是應該更檢點一點。
馬:如果是這樣﹐是應該小心不要引起誤會。

檢察官大筆一揮﹐起訴書寫著:馬英九明知自己很帥﹐仍然到處握手﹐屬於有犯意之行為…

藍營到這個時候才疾呼檢察官以同一標準檢視同樣到處握手甚至摟腰搭肩的政治人物也沒有用﹐獐頭鼠目的傢伙再怎麼努力XX﹑YY﹑ZZ﹐最多只能成功讓人作嘔﹐是絕對無法構成強制猥褻罪的﹐辯護一方只要理直氣壯的抬出自己的尊容舉止﹐即可當庭釋放﹐法官也要講理的是不﹖

小馬哥﹐民進黨奧步千奇百怪無奇不有﹐不可掉以輕心﹐切記切記。




政治戲劇化,政客小丑化,新聞娛樂化;政治反斗城,開心看政治!

本文於 修改第 4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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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7717&aid=2389142
引用者清單(1)
2007/08/31 21:56 【不平則鳴】 淺談握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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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笑也不是
    回應給: 獵人小傑(jackxyztw) 推薦0


庖丁解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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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如果不茍言笑,綠營小姐可能嘴巴一扁猛抹眼淚,說道:『我覺得馬英九應該要有風度一點嘛,人家受了心靈創傷了……』然後馬英九又要跟在後面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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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說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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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蠍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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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為了搞死馬英九,什麼事都做得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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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搞?預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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庖丁解畜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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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這篇文章竟連到聯網首頁,

我只能說,電小二您太有幽默感了。

……好幾位朋友嚴肅的對我說,你描述的情況可能會成真(啊?我不是在惡搞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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