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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人自以為是「獬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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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icy coff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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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蠍浪子

   法    古代法字寫作「 。字義是「平之如水,從水。廌,所以觸不直之,從廌去。」廌,據傳為一種神獸,似牛,一角。據說,古代訟時,被神獸抵觸者即為理屈一方。而「平之如水」,則有公正無私、公平不屈之意。

    原始社會沒有法律,但有訴訟。當人們發生糾紛又怎樣辦呢﹖那就交由神判來分辨是非了, 而中國古代負責這職務叫「士」,也叫「士師」。虞舜讓一名叫"皋陶"〈音高搖〉的人當上這法官的職務, 傳說皋陶辦案本領非常,什麼疑難的案子,一交到他手裏,不用篡改筆錄,不會曲解被告原意,馬上能處理得乾淨利落。

    究竟皋陶是什麼樣的人呢﹖傳說他姓偃名大業,字庭堅,有偉人風采,可是嘴巴向前伸出像馬口,他養著一頭神獸(怎麼會令人聯想到某位天王的厚唇呢, 他同樣也養著一群爪牙〉,這畜牲名"獬豸"〈音謝志〉滿身長著青色長毛〈別誤會這畜牲也是綠營的, 古時的青色近黑色〉,身軀龐大,四足像熊,頭上長著一個犄角,形狀像羊,所以又稱神羊。

    據說這神羊夏天住在水澤旁,冬天住在松柏林裏,性情既忠誠又耿直,當他看見人們打架時,常常幫助有理的人,用牠的犄角撞擊也無理的人。當看見人們爭論時,常常高聲大叫,去斥責沒理的人。所以《異物志》說:神羊「見人鬥則觸不直者,見人論則咋(咬)不正者」。

    皋陶每次審判也帶著神羊,公堂不如現在的法庭,只是一間普通的茅房,兩造〈原告、被告〉皆坐地上,皋陶身穿獸皮〈比起現代一些穿人皮的禽獸高尚得多〉坐在石凳上,叫爭論的雙方在神獸面前辯論;神獸會向無理的一方哮叫,上前用角撞擊或咬他。若神羊安然不動,說明被告是無罪,皋陶就根據神獸的意志去判刑。這種原始的審判方式,法學家管它叫「神意裁判」。

    戰國時楚文王在東北荒山中曾捕獲這神獸,於是做了一頂象徵神羊的帽子給自己戴。帽子上有一根鐵棒,上面鑲著兩顆明珠,模仿神羊的獨角和兩顆慧眼,叫做「獬豸冠」。秦始皇統一六國後,便將這種帽子賜給他的近臣御史〈司法官〉,成為司法官員的象徵,以後,這帽子演化成帶兩個犄角的烏紗帽,成為普通官員的官帽。

   這種神羊的觀念影響著中國司法的傳統,國家產生,統治者權力集中了,就需要創造統一的神,這就使自然神和祖先神統一而產生「天命」的觀念,以使神權和王權聯繫起來。統治者說自己的至高無上的權力是受之於神,是按照「天」發布的「天命」來行使權力的,自己是代天行命的「天子」。從尚書·甘誓的記載可以看出,夏啟在討伐有扈氏時,就說是「天用剿絕其命」,尚書·湯誓也記載,湯討伐夏桀時也說是「天命殛之」,都為自己的行動披上「天」的外衣。甚至總統或候選人也用鬼神之說來作自己身份的認受性,什麼「台灣之子」的稱呼,所謂「天命玄鳥,降而生商」,不外乎將自己製造成另一個「彌賽亞」,這種訴諸天意的權力繼承理論,在台灣政治界卻樂此不疲。

    今天我們的法律觀念開始有所轉變,但某些政治人物卻沉迷神羊的觀念,不同的是他們沒有神羊, 豢養的是一群爪牙,當司法判決不合他意時,牠們便向對手咆哮、衝撞、張牙無爪,胡喫亂噬,將司法咬得遍體鱗傷,然後高喊:「司法己死!」。

   這群畜牲沒有神羊的司法靈性,也沒有神羊的獨角公正,牠們不是"獬豸",牠們只是凸嘴厚唇天王豢養的一群沒有角但會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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