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ocola在2001年2月時採訪過19位KMT的立委,林益世是其中之一,
當年的林委員理了個平頭,眼神銳利,說話時有豪氣,連說到自己的廚藝時也是眉飛色舞的。那時剛選上立委的林益世,讓人覺得他說話相當真誠~~~
2012年6月28日,林益世因廠商在壹周刊指控其收賄與索賄,開記者會辯解。
我覺得根本無法釋疑,因為,一個人被人誣指時是應該憤怒自清的,最起碼應斬釘截鐵的對大眾生疑之處,作精確的辯解!!更何況這個廠商像是有深仇大恨似的,欲毀掉林的政治前途,甚至讓林坐牢~~~~。
這場記者會中我卻沒期待到林益世應有的義正辭嚴!也許是他的表演天份不足吧。
林的眼神頗為心虛,有些說法欲蓋彌彰。
也就是說:無風不起浪,廠商的指控有部份應為真實。
這件事對一向標榜廉潔的馬政府不是小事,已經被大多數人認定為無能的政府,若施政核心之一的行政院秘書長;無法釐清大眾對其基本道德的疑慮,那這個政府已經沒有推動政策的足夠正當性了,在台灣朝野還在「鬥牛」時、在政院還在執行馬總統若干「改革政策」時,這樣一個無法自清的行政院秘書長,100%會是一個包袱,只會減分,無法加分的~~~~
Chocola沒有說林益世一定收過廠商的6300萬NT$或索賄,我只是說:在這事件還未水落石出之前,林在任內多待一天,馬政府僅存的威信就多損一分,面對朝野兩黨毫無互信的政治現實,面對主流媒體的嗜血渲染,林益世只能辭職,等待司法單位釐清本案~~~~~
前幾天,我覺得有一篇王建壯寫的文章還不錯,列於下
|
|
|
|
|
|
|
行政院組織改造工作雖已陸續上路,但最高權力核心的總統府組織卻至今一仍舊制;總統民選雖已有十六年歷史,但總統府的組織與功能,在民選後與民選前卻幾無差別。
從修法沿革來看,總統府組織法自民國卅七年制定後,僅在八十五、九十六年與九十九年修法三次,而且修的盡是無關結構改造的枝微末節,以至於出現馬英九當總統的總統府組織,跟蔣經國時代幾無差異的奇哉怪也現象;也就是說,雖然選舉總統的制度改變了,總統的權力來源也改變了,但總統府的組織功能卻還停留在十六年前那樣的舊制舊規。
台灣很多事都愛跟南韓比,以政府改造來比:南韓雖是總統制,但南韓內閣卻設有二院十五部二處十八廳三室五委員會,共四十五個機關,儼然內閣制國家的組織規模;且總統府青瓦台也設有一室一處一發言人八首席,八個首席秘書官分管政務、民政、經濟、國政企畫、人才科技文化、社會政策、外交安保與公共關係事務,在青瓦台上班的人數大約有五百多人。
而且,南韓總統府組織雖常因總統不同而經常改變,但不變的是地位如同內閣部長的各個首席秘書官的角色,不管誰當總統,他們始終扮演總統政策幕僚角色;亦即除了總理領導的內閣外,青瓦台內部也有一個由首席秘書官所組成的小內閣,專門向總統獻策。
換句話說,南韓民選總統比台灣民選總統,不但擁有較多的政策幕僚,大統領室與秘書長室更有許多政治幕僚,既當總統耳目也做總統軍師;不像台灣總統身邊盡是一些專辦庶務的幕僚,他們既不熟專業政策,也不懂複雜政治,讓總統缺了軍師也少了耳目;幾百萬張選票選出來的總統,在總統府內卻成了不折不扣的孤家寡人。
而且,相對於台灣的總統府組織法自一九四八年制定後祇修法三次,規範南韓中央政府組織的《政府組織法》,六十四年來卻修改了五十多次,幾乎每隔一年半就根據當時的國家發展總目標,彈性調整政府組織,青瓦台組織也隨不同總統的不同改革意志而有不同變化,李明博任內就曾多次更動青瓦台的組織人事,以應付變動的政策走向與政治情勢。
南韓不斷進行政府組織改造當然有其副作用,台灣不必也不宜完全移植這種不斷改造論,但既然台灣總統選制早已改為全民直選制,不管這樣的政體被稱為雙首長制或半總統制,但民選總統受制於非民選時代制定的組織法規範,其結果不僅是組織與現實脫節,更侷限了民選總統應有的權力角色。
再就政治現實而言,十六年三位民選總統雖有不同政治個性,但總統扮演政策發動機的角色卻始終一貫,即使是自稱謹守憲政分際的馬英九,也從最初退居第二線改為走上第一線。但既然總統應扮演總而統之的樞紐角色,總統府當然就應提供他應有的組織人事資源,否則,「一個人的總統」在政策推動上不犯錯也難。
馬英九陷入目前權力困境的原因固然很多,但舊制舊規的總統府組織法讓他身邊有兵無將,讓他無人可問計,犯錯而不自知,卻絕對是關鍵原因之一。台灣政治如果要從過去幾年的錯轉、空轉改為快轉,總統府組織就應列為改革目標;最高權力核心不能快轉,國家焉有快轉的可能?【2012/06/22 聯合報】
|
尋王之盟支持者,巧克力妹兒小魔女
本文於 修改第 1 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