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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oco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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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俠隱
張爺
精衛填海
筆記阿本
Chocola

201133中國外交部發言人姜瑜在記者會上說:不要拿法律當擋箭牌。


 

Chocola蠻喜歡大陸外交部發言人姜瑜的造型,但對她出格的發言常常記憶深刻,

她那天意有所指的說了這麼一句:

「不要拿法律當擋箭牌,什麼法律也保護不了他真是讓人嘆為觀止,當天本想寫一篇文章評評她說的蠢話,今天看到這麼一篇報導,覺得寫得不錯,就備忘如下~~~


 

【多維新聞】北京王府井所謂茉莉花革命造成外國記者與警方衝突,針對中國外交部發言人姜瑜揚言不要拿法律當擋箭牌”“什么法律也保護不了他,南方報系旗下《南方周末》指出法律應當是所有人的擋箭牌,中國官員迷信強權而蔑視規則,普法重點必須從百姓轉向官員。

《南方周末》317?表社評說,文化大革命中法治蕩然無存,令整個國家陷入內亂,冤獄遍地,甚至堂堂憲法連共和國主席都保護不了。而在今年兩會,個別官員宣稱:不要拿法律當擋箭牌,這跟中國人大委員長吳邦國對于法律體系基本建成的莊嚴宣告形成強烈對比,令人深感法治轉型艱難。(編者注:吳邦國所做的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在宣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已經基本形成的同時,也強調党的領導是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根本保證。)

不要拿法律當擋箭牌,也許只是一時口誤,但表現出來的官員潛意識則令人擔憂。這种說法給人的印象似乎是中國法律體系只是一個口號,可以選擇性適用。政府需要時,法律是百姓必須遵守的強制性規范;覺得礙手礙腳時,可以棄如敝履。即法律是單向的,只用來約束百姓,而不是用來約束公權力的。

這就不難理解,兩位重量級的法律專家會在近日反复強調法律神聖。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委員、清華大學法學院副院長周光權呼吁:要真正讓官員認同、尊重、信仰法律規范,而不是因為他執法或了解法律而去玩弄法律。全國人大常委、山東大學校長徐顯明也呼吁:當通過法律達不到目的時,統治者便可拋棄法律,而改用其他手段,這是應該拋棄的人治觀念。

社評說,法治是人民共同的生活方式,是任何人也無法拋棄的生活方法。法律不是道具,政治家既要用法律治國,更要受法律的約束。對法律神聖的信仰,應該成為官員素養中的第一素養,官員本能中的第一本能。只有這樣,才可能從根子上杜絕選擇性執法,法律才不會起到助紂為虐的反作用。

法律必須神聖,還在于它公正而無所偏私地同等保護所有的人,它是所有社會成員基本權利的擋箭牌,包括罪犯——罪犯的基本權利也受中國法律保護。只要是符合法律的行為,即便行為人別有用心,也不能找借口處置他。處置任何人都必須依照最嚴格的法律程序,而不可以無法無天,再怎樣貌似正義都不能進行法外施刑。

當下法律界有一种說法,叫法治倒退。是否真的倒退見仁見智,但今日中國某些官員法治意識的倒退則是事實。不止是無視法律體系基本建成的兩會宏旨而揚言不要拿法律當擋箭牌”“什么法律也保護不了他,其他雷人之語平時也是?口而出:你是替党說話,還是替老百姓說話”“沒有強拆就沒有新中國”“與政府作對就是惡”“拆遷自焚就是暴力抗法。這些雷人之語看似偶然,實則展現了某些官員迷信強權而蔑視規則的潛意識。

社評最后說,中國法治轉型現實嚴峻,當前首要和核心的任務,是讓官員時時守住法律的界線。的確如周光權委員所稱,今后的普法重點,必須從百姓轉向官員,對官員要以守法、用法當做重要的考核升遷指標。只有這樣,才能讓法律體系成為全社會共同遵守的秩序,才能讓整個國家按規則有序地運行,也才能讓每個人都享有免于恐懼的自由。法治國家,法律至上,劉少奇主席的悲劇才不會重演。

中國警方32約見十几名駐北京外國記者,強調外國記者在中國各地采訪前需征得被采訪人和單位同意。据稱,這些記者都曾在試圖采訪第二次茉莉花革命時遭到警察或便衣的粗暴對待。次日,在被外國記者追問你能明確告訴我們違反了中國哪項法律的哪個條款嗎?時,中國外交部發言人姜瑜回應:違反了去那個地方采訪需申請的有關規定。不要拿法律當擋箭牌。問題的實質是有人唯恐天下不亂,想在中國鬧事。對于抱有這种動機的人,我想什么法律也保護不了他。

網民調侃法律不是擋箭牌集錦

法律不是擋箭牌會成為2011年第一個經典流行語吧?

也許是姜瑜女士情急之下出現的口誤(及時的公開道歉并對之前的相關當事人予以安撫才是證明),也許是我們的政府有意向國際社會傳遞一种信息——老外們別總拿中國的法律說事,中國的法律就是擺設,中國依然是個人治國家。

你不要拿法律當擋箭牌雷暈了一半法學家,他們表示一輩子的法治夢瞬間破滅;一半的法學院學生陷入崩潰,現在還沒恢复神智;另一半沒崩潰的表示要學校退學費,法律連擋箭牌都不是忽悠我們學這個干神馬?教育部有關部門表示,法理學教材需要修改,加上一節:法律不是擋箭牌。

法律不是擋箭牌,母豬也能上講台。

姜文讓子彈飛,住建部讓房價飛,中石油讓油價飛,發改委讓物價飛,富士康讓員工飛,老百姓讓眼淚飛。飛來飛去,還是外交部的姜瑜最會飛:讓法律飛。姜文大哥你不中用了,這姜MM比你給力啊!

菊花殘,滿地傷,法律不是擋箭牌。紅軍不怕遠征難,法律不是擋箭牌。改革開放二十年,法律不是擋箭牌。人生自古誰無死,法律不是擋箭牌。一枝紅杏出牆來,法律不是擋箭牌。商女不知亡國恨,法律不是擋箭牌。

法律不是擋箭牌,還要法律干什么。

你跟我講法律,我就跟你耍流氓;你跟我耍流氓,我就跟你講法律。這就是我們這個時代的特色悲劇。

百姓跟權勢講法律,無異于自殺,除了政策,他們還有很多收拾你的手段。在各個地方,法律比不上條例,比不上規定,更比不上大爺的金口。所以,國情之下,法律確實不是百姓的擋箭牌,卻是得勢者的擋賤牌。

天安門上太陽升,法律不是擋箭牌。



(
方鳴 編輯)2011/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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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立獨行者 " 也要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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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oco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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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俠隱
Chocola

備忘以下~~~


內地官方媒體形容艾未未為「特立獨行者」

2011-04-06 香港亞視



內地維權藝術家艾未未被公安帶走超過七十二小時,至今家屬仍然未有他的消息。

官方媒體《人民日報》旗下報章《環球時報》就發表社評,將艾未未形容為「特立獨行者」,是中國建國以來首次使用這個字眼。社評指,艾未未喜歡在「法律邊緣」活動,有一天會「觸線」,這種人亦要為自己的選擇付出代價,中國法律不會讓步。

《環球時報》用中英文同時發表社評,以艾未未四月一日出境時被帶走後,西方指摘是中國人權倒退的事件為內容,社評指是根本兩回事。

社評標題是這樣寫的──《法律不會為特立獨行者彎曲》。中文字「特立獨行者」及英文字「MAVERICK」,都是社評用來形容艾未未。這個是內地官方媒體第一次用這個字眼形容一些異見人士。

過往,內地會出現「異見人士」或者「顛覆國家政權」等字眼,但從來未試過用「特立獨行者」。究竟「MAVERICK」或者「特立獨行者」是甚麼意思呢?看英文意思,《牛津字典》指,是「非正統、思想獨立的人」;《柯林斯字典》指,是「不依慣例、非常規的人,這些人行為及思想和其他人不同」。而內地流行的《新英漢字典》,就指是「很獨立的人」。

在外國,「MAVERICK」這個字經常被採用,就好像參選過美國總統選舉的麥凱恩,就形容自己是「MAVERICK」。在西方,這個形容詞是正面的。

至於中文又怎樣解釋?社評說艾未未是一個前衛藝術家,反藝術傳統,喜歡出「驚人之語」及「驚人之舉」,也喜歡在「法律邊緣」活動,做一些普通人都搞不清楚在法律上算不算出格的事。但《環球時報》認為,艾未未大概清楚,很多時離中國法律的紅線不遠,或者他喜歡這種感覺。不過,社評承認,中國社會如何對待他這種人,經驗不多,法律判例亦不多,但只要艾未未不斷「往前衝」,有一天很可能「觸線」。

但社評估計,艾未未「被帶走」這件事,很快會明朗化,又指艾未未如果對待中國法律的態度選擇與一般人不同,法律亦不會因為西方的批評,就在這一類「特殊的人」面前繞彎、讓步。不過,歷史將會對艾未未這種人作出評判,但在歷史評判之前,這種人要為自己現時的特殊選擇付出一些代價。

《環球時報》指摘西方把艾未未事件,用一句簡單政治口號,說成中國「人權惡化」,「人權」就成了西方政客及媒體手中的一桶漆油,見甚麼就抹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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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瑜說了實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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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衛填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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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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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一個正常的國家都離不開法治,在TG所統治的轄區內恰恰不把法律當回事。憲法都可以拋到一邊,還有什麽依法治國可言?在中國大陸共產黨從來沒有法治過,一直以權代法。姜瑜這次答記者問不過說了實話,在共產黨統治的轄區內沒有法律只有權力,誰權力大誰說了算。從毛太祖到鄧二世、江三世、胡四世你們看到過依法治國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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