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委員也是仲裁委員,他們的決議是共識決,所以要提告可能應該告洪性天,因為據說它是技術委員也是裁判長。另一位當然就是話最多又說詞不一的WTF梁振錫,甚至在官網上惡意詆毀中華台北的亞跆盟。
至於大會方面宣稱的兩位關鍵證人(推測是韓籍檢錄裁判與中國工程師張靖欣)目前並無公開的直接證詞,種種說法都落入黑箱,更無法應我方要求公開對質,在訴訟過程只能暫時將之列為證人。
策略上,趙磊也最好先列為證人。
根據中國媒體報導,趙磊是楊淑君失格案最初的檢舉人,洪性天根據趙磊說詞出面中止比賽,並且查扣所謂證物,事後趙磊並有公開談話說明判決楊淑君失格的理由,那麼,只要趙磊在法庭上證詞違背他第一時間說法,我們就有理由指出其違反誠信原則而削弱其證詞的可信度。
其次我們要質問趙磊和洪性天在第一時間為何說謊栽贓選手?兩人合意犯罪的動機何在?並且揪出所謂發現楊淑君腳部訊號不正常增強的工程師,要求調出電子記錄。
我們可以問洪性天和趙磊:既然說楊淑君出賽中的腳部電子訊號有問題,比賽中止時洪性天怎會只對楊淑君的腳跟指手畫腳一番,而不進行搜查確認?也不曾以任何儀器重新檢測楊淑君電子襪呢?
如果言行不一致,話一定是假話。技術委員們第一時間的集體作為已經證實該項決議基於造假的理由!~~這代表洪性天等人根本知道楊淑君的比賽裝備沒問題。
憑這種詰問或足以將案情指向技術委員的集體舞弊。然後將趙磊證人身分轉為被告。
(上述這種沙盤推演在中國法院裡不一定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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