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今天(7/15)下午進行「淡水河北側沿河平面道路工程」第二次專案小組會議,由於農委會於第一次專案小組會議紀錄中,以明確的文字表示淡北道路會對紅樹林生態帶來「不可回復」的損失,如此明確的說法引起環評委員的重視,決定針對紅樹林保留等問題另行召開專家會議,以釐清相關爭議。

農委會在第一次專案小組會議時,明確表示「開發路線緊鄰淡水河紅樹林自然保留區最短僅有1.5公尺,不管是開發時期或者是營運階段所帶來的噪音、空氣、垃圾污染,對於保留區內豐富的野生動物及紅樹林都會帶來不可回復的損失」,由於這項說法與環說書的內容明顯不同,環評委員當場要求農委會代表解釋。農委會代表回應表示,淡北道路經過的車流很大,當然會對紅樹林造成影響,但是農委會手上沒有開發單位的環評資料,因此無法評估實際的影響程度。

不過農委會官員的說法引起現場環評委員的不滿,認為農委會如果使用了「不可回復的損失」這麼明確的字眼,就是要很嚴肅看待的事,不可將責任又推回給台北縣政府。專案小組主席李育明裁示,農委會既然判斷會造成嚴重的損失,與初審的環說書內容已有極大的出入,環評委員認為必需另行召開專家會議,以釐清相關爭議。

淡水鎮鎮長蔡葉偉批評,環保人士不該擴大解釋紅樹林保護區的範圍,淡北道路並沒有通過紅樹林保護區,在範圍之外的紅樹林是不被保護的。數位當地民眾則發言批評環保團體只顧著保護紅樹林,卻不考慮當地觀光產業的發展,與當地居民交通的方便。

對此,荒野保護協會汪雨蒼反駁表示,淡北道路距離紅樹林生態保護區只有1.5公尺,道路做下去一定會影響到紅樹林的生態,而且紅樹林是一個很大的生態系,並不是只有76公頃的範圍。

金色淡水社區營造協會王庚春認為,台北縣政府不能只是因為徵收比較容易,就單純以徵收土地的成本來評估開發的效益,否則往後台灣的道路都會從河岸經過,對河岸生態將造成極大的傷害。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林學淵表示,竹圍地區的交通問題,只要加強交通號誌的設計就可以有很大的改善,但是交通單位卻故意擺爛當地交通,並以交通問題作為開發的藉口,當初周錫偉為了選票推動此案,如今既然周不選了,應該暫停環評審查的程序,留待下一任的縣長決定。

淡北道路的前身是「淡水河北側快速道路」,由於對紅樹林生態和河岸景觀產生嚴重的破壞與影響,民國八十九年時遭環評會議否決,民國九十六年時,台北縣長周錫偉意圖讓此案捲土重來,提出「淡水河北側平面道路」案,並規劃4.7公里的長度,意圖規避《環評法》5公里以上需環評的規定,不過由於地方居民和環保團體的反彈,此案最終還是必須送交環評審查。

( 張爺附的那張淡江大橋圖,活像章魚哥伸出兩條腿柳! 買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