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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友柏的「金魚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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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oco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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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記阿本
張爺
文俠隱
Chocola




Chocola今天看到蔣友柏今天很man的開了一個記者會,有點鄙夷這個所謂的文創設計業者,這東東嗓門真大(媒體記者奉召風聞而來);說的話卻如此沒文化和沒智慧,真不知他的創意死去哪裡勒~~~

整個記者會沒作太多事件本質上的澄清,只有情緒上的怒罵!蔣友柏只因個人的利益受損,卻能無限放大;還目露凶光、神情傲慢的留下兩句令人深刻的話:

他說:「檢察官是文化流氓」

他又說:「台灣法律真爛」

什麼是「文化流氓」?Chocola認為,他這樣的漫罵,才比較像「文化流氓」,因為他在媒體及文化上的發言權,比起訴他公司的檢察官都還大;一般文化流氓應指在這個業內,掌握若干興風作浪的能力,並以不道德的手法濫用取利。而蔣友柏卻用「文化流氓」來形容檢察官,不是無知就是惱羞成怒~~~

「台灣法律真爛」?也沒見他說明到底是「爛」在哪裡?難到起訴他就是「爛」?唉!這是什麼創意人啊?這樣很有創意嗎?我相信他曾祖父與祖父,地下有知,聽到這句話,一定都覺得自己很爛,然後說:「友柏啊!台灣的法律基礎,可是我們在世時原創的啊!」

其實Chocola知道,蔣友柏在最近一兩年,與大陸地方及中央大員,時時眉來眼去,日日夜夜都想以他的原創反攻大陸啊~~~罵罵台灣什麼東西很爛,當然有助於他事業版圖的拓展,基於這點,他倒是挺有創意的!

以下為引用報導~~~

2010/05/10 18:58 華視綜合報導

蔣家第四代蔣友柏,經營澄果公司,結果他自己和旗下的設計師,設計喜餅琉金一捻紅的金魚圖案,被指控抄襲,依違反著作權法遭到起訴,蔣友伯親自出面駁斥,我沒有做,也不會賠償,還向對方求償誣告和威脅,共一千萬元。

  這款喜餅金魚悠游的圖案,是委託橙果公司所設計的,提袋上的兩隻小金魚,好像在竊竊私語,旁邊還有一個小愛心,幾乎完全符合了新人們的心境,只是,這款琉金一捻紅的喜餅圖案,有很美的名字,但是卻讓蔣家第四代蔣友柏,背上抄襲的醜名。

〔橙果設計公司負責人蔣友柏:對我來講,沒有做的事情就是沒有做,所以我今天不但要證明我自己沒有做,我還要提出賠償,提出反告。〕

〔金魚原創者:努力了這麼久,總算有一點成果出來,我覺得說台灣比較沒有站在比較有錢有勢的人那邊。〕

  拿出手稿,想要證明自己沒有抄襲,蔣友柏的創作之路,會不會因此受到阻礙,恐怕不會那麼快有答案,而金魚圖案的原創者,也現身捍衛自己的創作,兩隻魚是誰的靈感,檢方起訴了蔣友柏,雙方對於圖案,各有各的堅持,唯一沒想到的,是會因為兩條魚,而對簿公堂。



尋王之盟支持者,巧克力妹兒小魔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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睜眼說瞎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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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記阿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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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爺
Chocola

小勇的「琉金一捻紅」與南科大陳姓學生的"一捻黑",相似度幾達百分百,除了顏色一紅一黑,一捻紅的金魚腹鰭尾鰭與嘴部有稍為圓潤些外,其餘大致盡同,小勇是睜眼說瞎話.

以前是家天下,天底下的草木是他們家的. 現在雖落魄些,可大戶臉面要顧牢,金魚仍是他們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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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紐約大律師觀賞古典金魚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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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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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俠隱
筆記阿本

蘇宜成律師投書自由時報認為,金魚圖早出現在民俗畫作裡:

「該金魚圖案似為既存於公共領域的元素,因為類似圖案早已見於民俗傳統藝術,如果檢察官依據該設計中融入既存於公共領域的元素而加以起訴,顯然不宜。擷取既存於公共領域中的圖樣或其他元素從事設計,並沒有侵犯他人的著作權,此為美國聯邦著作權辦公室處理著作權登記審核的明文規定。」

(蘇宜成為美國紐約Milner Law Office, PLLC合夥律師,喬治華盛頓大學智財權法碩士)

關於局部相似不是抄襲的辯解,我想這要看相似度的多寡,百分之五相似未必能說是抄襲,但百分之三十相似就不容易辯解。另外金魚造型是設計的核心,而兩者的設計核心「極度相似」,這就不是該律師所能避重就輕的了。

我記得美國判例,音樂只要四小節相同或極相似就算抄襲。前幾年英美流行音樂流行將過去的幾小節經典旋律或伴奏穿插在原創歌曲裡(譬如Madonna曾經借用ABBA旋律),這種做法是要付版權費的。

至於該金魚圖案是不是民俗工藝裡的常用圖飾,我上網找了一堆中式古典金魚圖,普遍和爭議作品有相當大的差距,可見儘管古今畫家都在畫金魚,但八仙過海各憑本事,沒有甚麼相似的問題。比較之後我個人的粗淺印象是,原告的構圖有原創性。

以下是網路上可搜尋到的中式古典金魚圖↓

https://city.udn.com/forum/reply.jsp?no=57666&aid=3969770

http://farm1.static.flickr.com/9/78313947_03c8198733.jpg

http://img.blog.163.com/photo/1mVDvlg741bUNN3T1bohcQ==/2040975056130147665.jpg

http://xiutu.zhenxiufang.com/%E5%8D%81%E5%AD%97%E7%BB%A3%E5%9B%BE%E6%A1%88/%E4%B8%AD%E5%9B%BD%E9%A3%8E/%E9%87%91%E9%B1%BC%E7%A6%8F.jpg

http://musical.yueqi.sh.cn/picimage/musicalimage/2006-3-13/695C-z.jpg

只有這張古琴的圖案較接近原告構圖,不過魚頭魚身魚鰭和魚尾各部分的細節都有顯著差異。古琴上的金魚圖外型比較寫實。

http://big51.chinataiwan.org/wh/tp/200802/W020080213477823851379.jpg

骨董商兜售古瓷器片上的可愛小金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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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久沒喊萬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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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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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ocola
文俠隱
筆記阿本

我能體會阿本年輕時被蔣孝勇家侍衛擋道的心情,今年元宵節我也遇上類似的事。

地點是在國父紀念館,那天下午我在紀念館附近辦事完畢,就進館走了一趟,不巧剛好遇上整點,換班的憲兵正欲從走道尾端出發,而我已經走在憲兵之斜前方,大約十公尺左右,目的地是放置國父銅像的大廳,以正常速度步行,方向和步行速度都不會妨礙到誰,不料一位便衣憲兵居然三步作兩步跑來,兩手張開以一種隨扈開道常用的手式要把我趕回來,不是很禮貌。

﹝我對憲兵一向缺乏好感,原因之一是當兵時因職務之需得出營區外洽公,在火車站附近等地常遇憲兵盤查、刁難(後來油條了就會跑給他追)。另一原因是,憲兵是過去國民黨法西斯的爪牙,「憲兵隊」讓我想到白色恐怖。﹞

於是我回頭說,這裡是(實施)軍管,道路要淨空啊?路不是你家開的,你走你的,我有檔到你們麼?

事實上他們就是不喜歡有老百姓走前頭,憲兵「霸道」!

當我回頭杵在原地抗議時,後排的換班憲兵立即訓練有素地停了下來。再回頭繼續走我的原路時,就聽到後頭的憲兵跟在我身後正步走,蠻有趣的,好像我是帶隊的,我一時玩興大發,也踢了幾下正步,然後才加快速度走開,讓「憲兵威儀」不要太難看。

哈  民主真好!帝力於我何有哉,公民我最大,誰也不必去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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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阿本哥的記憶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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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oco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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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記阿本
張爺

尋王之盟第一次討論蔣友柏是在這

還記得嗎?

Chocola說的是:

Chocola有神人指點: 原來他都在熬夜玩美國的期指等衍生性金融商品, 這一點跟他曾祖父介石先生一樣,民國7年到8年的上海,蔣中正炒股票可不落人後的~~~

引用文章您小看友柏了

 

我當時便指明他對賺錢的興趣最高了~~~

後來他批評連戰時我po>>>蔣友柏的神勇這篇

是想拿他與連勝文比較一下

現在這兩個人都還是媒體寵兒,以後他們的發展我們當肥皂劇看看就好了

並不是說我看好他會有怎麼樣的成功

只是,友柏的年紀還輕,潛力相對大一些~~~

 

哈哈,阿本哥的記憶真好!!

您和張爺可都是Chocola在尋王的最佳網友之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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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勇"闖蕩江湖的"經典"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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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記阿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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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俠隱
張爺
Chocola
田園火雞

巧克力,我大約兩三年前不就說過了,"蔣友柏從此就好好地過過他的小日子吧!",可妳當時還十分不信,相當看好他"小勇",認為小友柏的成就將不只於此.可如今呢? 或許男人看男童特別準,所以看到許多他的致命傷.

張爺在底下寫了--

【蔣友柏似乎是把設計公司當「整合行銷公司」來經營,儘管橙果在市場上那麼呼風喚雨,不過,始終沒給社會留下甚麼令人愛不釋手的「經典款」。】

方向不對,定位曖昧,嘴巴雖口口聲聲不談父祖輩的"豐功偉業",心裡卻時把權貴子弟風光過往把來話當年.. 妳一定不知道,阿本與蔣孝勇這家人曾隔著一道磺溪,做了多年隔溪對望的"鄰居"哩! 這道溪,那岸是天母區豪門富賈權貴名店聚集的地方,這岸則是平頭百姓辛苦攢著小日子的所在.

年輕時有那麼幾次,我騎車途經那岸的勇家,剛好大勇小勇回家了,幾個警衛竟將我暫堵在路旁,至今想想還會堵氣啊.那時的小勇他爺還是總統,我可以理解.解嚴後,大勇與勇父陸續過世,政權也更替了幾次,小勇的權貴勇勁兒似乎常在.反而友常就低調多了.

經過這許多年,人事物全非,"小勇"闖蕩江湖的"經典"在哪裡? 張爺真說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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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忍受他胡說八道還自以為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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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oco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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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俠隱
張爺
筆記阿本
Chocola

蔣友柏說:

「檢察官根本就是文化流氓,如果台灣的文創法是這樣,文創業怎樣去發展?

橙果涉嫌「侵權」部份,與「文創法」無關,這屬於「著作權法」範疇,蔣友柏的說法毫無常識!!

Chocola可以祝福蔣友柏官司勝訴、公司發財,卻不能忍受他胡說八道還自以為酷~~~

如果蔣友柏沒有蔣家血統,會不會連「屁」都不是?

他可以如此口無遮攔的辱罵「台灣的法律真是爛」嗎?是說給老共聽的吧?!

反正,這件事顯示了蔣友柏的年輕氣盛與短視近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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橙果, 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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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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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記阿本
幕影
Chocola

「琉金一捻紅」金魚作品(右)涉嫌抄襲台南科技大學視覺傳達設計系畢業生陳玥呈作品(左)(聯合報2010/05/11)

蔣友柏特權慣了,沒被修理過,搞不清楚光這句話(「檢察官根本就是文化流氓,如果台灣的文創法是這樣,文創產業怎樣去發展?」)就會讓他輸掉這個官司~~從聯合報登出的原稿和橙果圖案來看,檢查官起訴有充分理由。蔣友柏這樣藐視司法,會讓法官想放水都找不到理由。

蔣友柏不懂甚麼設計,他只愛賺錢。設計公司有兩種型態,一種是設計掛帥,首席設計師就是老闆,而橙果是另一種,是由經營者(蔣友柏)整合設計人才。

設計掛帥當然很好,不過如果經營能力不特出,最大風險就是設計師江郎才盡,或是不可避免的,大師老邁,後繼無人,市場就洗牌了。

現在的趨勢是經營和設計分開,各司其職,甚至經營多品牌。但橙果也沒做到這點。

好幾年前蔣友柏和弟弟蔣友常回台闖蕩,成立橙果一炮而紅時,就傳出蔣友柏與設計師的糾紛。原來蔣友柏答應某位國外設計師合夥經營,並以該設計師名號為品牌,但但後來是橙果紅了,蔣友柏卻不守承諾。

這種內部糾紛我們也不容易評論,但不多久,蔣友柏受訪時說的一些經營理念就讓我對他產生很負面的判斷。

他說「設計是屁」「能幫業主賺錢才重要」。這麼不尊重設計也叫設計公司?這種談吐真是一點文化水平也沒有。

歐美流行音樂的許多頂尖經紀公司也常會和旗下的藝人有觀念或利益上的矛盾,但幾位成大功的老闆都是有真正音樂熱情的,他們不只以商業敏銳度見長,甚至歌手樂團要發片,必須依賴他們的品味來選歌,更重要的是能鑑定歌手的潛力,重點培養。

蔣友柏似乎是把設計公司當「整合行銷公司」來經營,儘管橙果在市場上那麼呼風喚雨,不過,始終沒給社會留下甚麼令人愛不釋手的「經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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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友柏與毛新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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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記阿本
張爺

blackjack 寫了一篇《毛新宇PK蔣友柏》質疑蔣不比毛高明,不到八個月,就出現了可以用來驗證誰高明的事例。

我覺得雖然人不修邊幅,字跡也乏善可陳,可是小新宇不謹愛爺爺,還忠於共產黨,更衷愛他的祖國,而小友柏可能是已取得加拿大國籍,現在既然沒了政治地位,還鳥你什麼台灣或中華民國?所以敢說中華民國的檢察官是文化流氓,而台灣的法律真爛。

富不過三代,政也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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