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檳榔西施vs胖大警察 ? 大人世界普遍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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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記阿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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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爺
Chocola

 

這位小妹妹7歲時生母離家,15歲時生父過世,現年19歲本應是在校園求學的年紀,可惜我們的學校、社會、生母、親族四者並未對小妹妹產生多大的教育目標與意義,任其在街頭檳榔攤與情色媒體謀生擺盪。 見到這樣一位稚氣未脫口出狂言的孤獨心靈,我們的慈悲心在哪裡? 是不是要趕快營救她,而非儘想送其入牢籠裡「深造」? 大人世界的責任太大了。

再者,那位胖大警察的諸多疑似公權力濫用的反應,也僅是反應長期以來警察們「酷愛」以取締風化情色外遇抓猴等小案以紓壓的心態而已。所以此案實看不出有何對社會的正面意義 ,37歲的大人推倒過摔壓制19歲的小孩明顯;小孩的三字五字經狂言,是大人世界普遍的悲哀 ! 

我看了監視影帶與各方討論,完全沒看到這位小西施有露點的證據。中南部無論是透明薄紗或裹件黑大衣露點露毛,都較北部開放與大膽許多;不曉得是否中南部氣候較悶熱的關係? 我以前有位損友,喜歡往中南部沿著街頭街尾買檳榔,我頭次親眼見到露點便是拜此損友所賜。後來又聽說此公跑去對岸開發新大陸了,不知道身體還行不行?

那天我看到這小女孩被警察當街拖著走的畫面,真像是小時候看到一些年紀大的攤販跑不動了,被警察嚴厲收拾的場景,有的攤車被拉走,有的秤桿被沒收,有的被當面言語羞辱 .. 那是戒嚴時期的台灣。沒想到在解嚴數十載後的2010年,愚蠢的小孩口出穢言也就罷了,三十幾近四十歲的警察竟也腦羞成怒,怒不可遏,幹起當街全武行的勾當? 只聽那女孩躺在地上哀聲悽厲。

小女孩出口成髒或兩下粉拳,警察不該先倆人同行搭配蒐證嗎 ? 值得去以牙還牙,大庭廣眾壓制拖行一個懵懂無知、涉世未深的小孩麼 ? 這陣仗也太激情些了! 復見聯網有些人寫了數篇擁戴警員施暴,西施應予嚴懲的文字,我怎感覺這些足以當西施長輩的人是怎了? 那個沒入秤桿的戒嚴年代復辟了? 以刑逼民的手段誰人不知,可幾個有良知的人恥為? 

更多的聲音是,在他們美國將如何如何,西施下場會更慘之類的言語,真讓阿本在一夜間看到許多傲慢、輕蔑底層的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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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東明、潘志偉╱台北報導】台北縣一名80多公斤壯碩男警,昨見一檳榔西施穿清涼薄紗招呼客人,上前警告衣服穿太少,因西施不理反嗆,警察一怒之下,竟對僅40多公斤的西施使出柔道側摔,將她摔得四腳朝天、多處瘀傷,然後上銬帶回警局,男警整個暴力執勤的過程都被路邊監視器錄下。西施昨怒告警員傷害、執法過當,她氣憤地說:「人民保母不是這樣當的吧!我們也是人生父母養的啊!」

被警察施以柔道側摔的檳榔西施顏如憶(19歲),身高160公分、體重40多公斤,她遭170多公分、80多公斤的北縣中和二分局員山派出所警員欒丞(37歲)側摔,造成右眼瘀傷、左手四指與雙足擦傷,欒丞則是左手掌虎口有撕裂傷,雙方互控刑期3年以下的傷害罪,由於顏女另涉刑期3年以下的妨害公務罪,被移送地檢署偵辦。

西施露底褲蹲著攬客

 
北縣中和市檳榔街昨晚燈火通明,但遭警取締的伊莉莎檳榔攤(右)沒營業。 

北縣中和市檳榔街昨晚燈火通明,但遭警取締的伊莉莎檳榔攤(右)沒營業。

警方表示,昨上午9時許,欒丞騎機車執行巡邏勤務,行經中和市中正路一處檳榔攤時,發現西施穿著清涼的黑色薄紗短裙,趴在一輛轎車車窗招呼客人,之後還大膽露出底褲蹲在人行道旁與客人聊天,欒丞認為西施行為不當,上前勸導她恐涉妨害風化,引起顏女不滿,怒嗆:「我就是這樣,你是能怎樣!」
西施隨後撥電話對老闆說:「那個警察又來店內『靠北(台語粗話:哭爸)』了!」欒丞見西施態度惡劣,警告她言詞恐涉侮辱罪,沒想到她老羞成怒大飆髒話,過程被欒丞錄影存證,西施氣沖沖欲拉下鐵門進屋,欒丞上前指責,雙方發生拉扯。

壓制在地長達數分鐘

根據路邊監視器畫面顯示,過程中,欒丞將嬌小的西施直接抓起來,推倒在走廊上,隨即把她整個人拉起來,使出柔道招數,將西施側摔壓制在地,再上銬帶回警局。
檳榔西施顏如憶昨向《蘋果》指控說,欒丞到檳榔攤時態度惡劣,不僅指責她穿著暴露,還罵客人,因為不想理會才進屋打電話,「是警察一直來找麻煩。」並指欒丞稱她涉妨害公務要查看身分,她因未帶證件不想理會,打算進屋上廁所,欒丞卻拉住她,將她側摔在地上壓制長達數分鐘。她說,她被打到手、臉都是傷,一氣之下,交保後去醫院驗傷,指控警察暴力執法、傷害。
顏如憶氣憤地說,當時她只是想進屋去,對方卻不斷推她,「我告訴他我只是要進去換衣服,就算值勤中,我有什麼不對,他動粗也太過分了吧!我們這邊鄰居都有看到,很多證人!」
欒丞反駁說,是對方態度囂張不聽勸,還罵五字經,言詞已涉公然侮辱罪,要求查看身分證又拒絕,才將她制伏逮捕。
員山所所長林立碧表示,顏女取締時確實向警方嗆聲,警方全程有錄音,警方程序合法,但欒丞逮捕顏女過程確實過於激烈,對於雙方互告傷害及警方是否執法過當,將由檢察官調查釐清。中和二分局長張夢麟也表示,不管是檳榔西施還是該警員,「一切依法辦理。」警政署也強調,將由督察單位深入調查,一切秉公處理。

學者:殺雞焉用牛刀

對此,銘傳大學安全管理學系系主任張平吾批評:「殺雞焉用牛刀。」他認為顏女僅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妨害風化罪嫌及《刑法》侮辱公署罪嫌,並非罪行重大,顏女不服取締,警員可蒐證取締,卻施以側摔,確實涉嫌執法過當,建議顏女可反蒐證依法申訴。
警察大學副教授、婦女救援基金會董事長葉毓蘭表示,警察依法執行公務,檳榔西施不滿取締對警員飆髒話,涉《刑法》侮辱公署罪嫌,但警察應預期可能面對不理性的民眾出現激烈言語、甚至肢體反應,假使顏女當時只是想拉下鐵門不服取締,警員卻施以柔道側摔,「確實有點過當。」

架頸

北縣中和市警員欒丞不滿檳榔西施對他叫囂,竟到檳榔攤內把西施架住脖子拖到走廊。

側摔

警員將倒在地上的檳榔西施拉起後,使出柔道側摔,檳榔西施雙腳騰空。

壓制

檳榔西施被重重摔在地上,遭警員壓制在地上、反手上銬。

警員執勤過當事件簿

2010/01/22 高市一名母親凌晨帶國二女兒到影視店租片,遭警方強行帶回,要求說明為何深夜在影視店,並遭留置約一小時,母女身心受創。
2009/07/12 屏東兩名染金髮的美容美髮科高職生晚上騎單車返家,行經網咖前被警員攔下,以「深夜遊蕩」為由帶回派出所拍照存證、按指紋,還被迫在勸導單簽名。
2009/02/07 北縣4名便衣警員緝毒,當街攔下一輛計程車,持槍強拉車上包含駕駛在內的3名男子,對他們又打又踹。
2008/07/31 台中縣一名林姓婦人因未戴安全帽遭警方攔查,林婦因拿不出證件又有意推走機車,警員誤以為她要逃逸竟拔槍嚇阻,將林婦帶回偵辦。

( 蘋果資料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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詼諧幽默犀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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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記阿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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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ocola

此位兄台的確夠詼諧幽默犀利,尤其他寫的"燙傷下體"那篇,活潑生趣而不流於淫穢,值得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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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oco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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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記阿本

引用文章無關正妹,而關乎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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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慢與輕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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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級女神
張爺
Chocola

我看了監視影帶與各方討論,完全沒看到這位小西施有露點的證據。中南部無論是透明薄紗或裹件黑大衣露點露毛,都較北部開放與大膽許多;不曉得是否中南部氣候較悶熱的關係? 我以前有位損友,喜歡往中南部沿著街頭街尾買檳榔,我頭次親眼見到露點便是拜此損友所賜。後來又聽說此公跑去對岸開發新大陸了,不知道身體還行不行?

那天我看到這小女孩被警察當街拖著走的畫面,真像是小時候看到一些年紀大的攤販跑不動了,被警察嚴厲收拾的場景,有的攤車被拉走,有的秤桿被沒收,有的被當面言語羞辱 .. 那是戒嚴時期的台灣。沒想到在解嚴數十載後的2010年,愚蠢的小孩口出穢言也就罷了,三十幾近四十歲的警察竟也腦羞成怒,怒不可遏,幹起當街全武行的勾當? 只聽那女孩躺在地上哀聲悽厲。

小女孩出口成髒或兩下粉拳,警察不該先倆人同行搭配蒐證嗎 ? 值得去以牙還牙,大庭廣眾壓制拖行一個懵懂無知、涉世未深的小孩麼 ? 這陣仗也太激情些了! 復見聯網有些人寫了數篇擁戴警員施暴,西施應予嚴懲的文字,我怎感覺這些足以當西施長輩的人是怎了? 那個沒入秤桿的戒嚴年代復辟了? 以刑逼民的手段誰人不知,可幾個有良知的人恥為? 

更多的聲音是,在他們美國將如何如何,西施下場會更慘之類的言語,真讓阿本在一夜間看到許多傲慢、輕蔑底層的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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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麼是妨害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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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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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ocola
筆記阿本

北中南部的檳榔攤西施東施我看多了,也上門哈拉過,卻從來沒吃過檳榔西施的排頭。檳榔西施大多二十五歲以下,也有少數媽媽級的,學歷不高,但職業性格隨和。

一般來說中南部的西施們穿著比台北還辣,那種很離譜的打扮的大多在中南部,往往是沿著省道列隊歡迎,彼此爭奇鬥艷。競爭激烈哪!!

我有個朋友是台北縣五股的「田僑仔」,他的婚禮是露天搭棚子擺三百桌,還請人跳脫衣秀。當天民代啦,官員啦圍了前面幾桌,但台上的小姐照脫,還衝到台下要「抱抱」,此時,舞姐僅身披薄紗,裏頭光溜溜。

殺到我旁邊時,我的臉皮薄,離座閃人,但我的朋友很大膽,當眾給他來個「亂世佳人」的抱法,然後克拉克蓋博深吻費雯麗。哄堂大笑,掌聲如雷!!!!

開露天婚禮是要向管區報備的,否則噪音擾鄰有可能吃罰單。不過這麼猥褻的脫衣秀似乎符合當地鄉里的風化,能告誰妨害風化呢?別煞風景了!!


那位胖大警察的態度,是我們的下級執法單位的常態:他們似乎以為這社會都是刁民,不強硬就沒辦法做事似的。他們吃定百姓不懂法律,或者抓住一點違規違法的小辮子,就擺出一副凶橫嘴臉,如果你跟他咆哮還無妨,大不了再找民代來「喬」事,但若言詞攻擊,讓他臉上掛不住,小心吃個侮辱公署罪....

俗云「不怕官,只怕管」「閻王易見,小鬼難防」。正是官不在大,只消有權能管,草民只得乖乖聽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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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西施和檳榔店老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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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記阿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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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爺
筆記阿本

警察、西施和檳榔店老闆

北縣員警勸導檳榔西施端正穿著,遭對方辱罵;員警在盛怒下將西施拖到店外,以側摔制伏,並一再將之壓制在地。一件尋常的執法爭議,反映出警察執行公權力的素養不足,更凸顯台灣的檳榔文化已發展出一種法律邊緣的經營模式。

一個管區警員的責任,倘若是日復一日負責「勸導」檳榔西施的穿著,恐怕不是什麼有成就感的工作。如果主管機關不訂出比較明確的執法標準,以中和這條街成排的檳榔攤而言,警察來了就加件衣服,警方走了就脫掉,這種執法方式只能說是在浪費警力,浪費納稅人的錢。但如果完全放任不管,更不知業者將放縱到什麼地步,街頭風光恐怕不止是如今這般景象。

既然員警要管這等事,那就得在法、理、情上準確拿捏。如果隨隨便便就被激怒,馬上忘了自己一身的制服,和執法對象當街扭打或對其施暴,那不僅無法維護法治,反而葬送了警察的形象。這次事件中,人們看到員警不斷粗暴壓制檳榔西施,甚至又來了兩名支援的員警,還要弄到將西施拖行的地步,實在令人不忍卒睹;這副情景,就算員警再怎麼喊冤辯白,將如何說服大眾謂沒有濫權施暴?

每次出勤現場都是一個動態的互動,警員不僅要有基本的執法規範,也要有應變的機智和自我的情緒管理。此次事發後,這名員警以執法「不符比例原則」遭記過調職處分。確實如此,檳榔西施穿著清涼並不屬於重大犯罪,就算態度惡劣,要開罰或逮捕,都可以有更適當的手段處理,不必當街拳腳相向,弄到連路人都看不下去。

談到「比例原則」,卻可以談一談警察執勤的另一極端。在台灣群眾運動的場合,員警接到的常是「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的指令,任由失控群眾脫序棍棒齊飛,有時員警遭攻擊至頭破血流,仍無法對施暴民眾進行逮捕或壓制;這類指令,難道就符合「比例原則」?台灣警察公權力缺乏尊嚴,連檳榔西施都敢信口當面侮辱,其深層原因,不正是由於這類「不符比例原則」的場景,已經深入人心?以「打不還手/罵不還口」的場景,對照此次西施遍體鱗傷的事件,尤其覺得這兩個極端皆「不符比例原則」。

員警遭調職後,檳榔西施上電視控訴警方施暴,她手持自己充當封面女郎的某男性刊物示之媒體,強調自己的「身分」。這些插曲,雖增添了此一事件的戲劇效果,卻也讓焦點模糊。畢竟,若把此事塑造成「壞警察」與「弱西施」的刻板印象,其中值得探究的是非和分寸就被淹沒了。再說,台灣檳榔銷售的「西施化」與「清涼化」,雖被某些人誇稱為「具有台灣特色」的產業,卻已淪為大陸和外來觀光客的窺祕景點,許多本地民眾則反因「兒童不宜」而敬謝不敏。也難怪這個事件發生後,不少民眾表示了「惡紫之奪朱」的憂慮,擔心檳榔西施文化將因此更有恃無恐。

當人們把眼光投注在警察與西施兩造時,其實都忽略了一個更關鍵的對象──檳榔攤的經營者,這才是在幕後和公權力拔河的藏鏡人。在西施辱罵員警時,她是按著通話鍵向老闆通風報信的;在員警和西施在店外拉扯時,是這個幕後經營者遙控關閉了檳榔攤的鐵門,卻讓監視器繼續錄影。像這樣的經營模式,僱用一個未滿廿歲的女性,讓她穿著暴露地坐在那裡直接面對客人和員警,而經營者卻隱身在幕後掌控一切,不必承擔任何責任或風險,連西施挨打都沒有探出頭來關切一句。對這種詭異的經營者,政府真的無法要求他負起應負的責任嗎?

警員和西施的拉扯爭議,暴露的問題其實多過我們的想像;怕的只是我們正視它的智慧與勇氣,小於我們對此一痛心事件的直覺情緒。

【2010/04/09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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