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上幾乎一面倒的反對廢除死刑,只有文市長的見解深獲吾心,在此拍一下市長馬屁:說得好!
我在感情上也是反對廢止死刑的,事實上,對於那些殺人綁票的混帳王八蛋,我是恨不得先賞他們十大酷刑再槍斃一百次,那才叫大快人心。
但是,正如文市長所說,法庭所定罪的兇手真的就是兇手嗎?連DNA都可以假造了,我們又憑什麼能確定自己有絕對的真知?憑什麼確定殺的都是該死的惡人?就算是冤枉被槍斃的比例只有萬分之一好了,可是如果那一個被冤枉的是你或你的親人,請問你做何感想?請問立法者、司法者、執法者以及以民意擁護死刑的人民,是否也犯了殺人罪同樣該被槍斃?
我們只是人,必須承認自己的智慧有所侷限,必須為裁判與懲罰他人保留一點餘地,避免犯下大罪。
王清峰不執行死刑是錯誤的,因為她只是執法者,而不是立法者也不是裁判者,她唯一的選擇是辭職。但是,她反對死刑的立場是真知灼見,就像文市長一般,超越了“主流意見”。
相對於社會上一片對王部長的撻伐,輿論對衛生署楊署長倒是讚譽有加,同樣是堅持自己的理念看法,卻得到截然不同的社會評價,這是我們的社會整個的民粹化、缺乏遠見真知的明證,事實上,楊署長所堅持的健保加價案是錯誤的,但這又是另一個說來話長的題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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