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論人與人、國與國相處,「將心比心」是基本道理。台灣遭逢五十年以來最大的水災,大陸政府、同胞能一本「將心比心」,捐款賑濟災民,我方感激不盡。但另一面,回想四川地震當時,如果台灣捐款也繞過中共政府,直接以「台灣陸委會主委慰問金」名義發給災民,「將心比心」,大陸政府做何感想?
原住民立委高金素梅率團訪問中國大陸,中共中央台辦主任王毅在晚宴上,宣布捐出兩千萬人民幣,賑濟原住民災民。根據高金素梅自己的說法,這筆錢是專款專用在原住民身上,至於發放方式,則由她自己組成基金會分發。
就法論法,中台辦要給,高金素梅就可以拿,如果不是政治獻金,台灣沒有一條法律可以限制人民團體接受大陸黨政機構的公益性捐款。但在政治上,王毅繞過政府,捐款給個別政治人物,是極不恰當的政治動作。
國與國之間的災害援助,除非受援助的一方已經是無政府、無秩序狀態,否則這類捐款,要不就由對方政府發落,要不就是透過紅十字會這類具有世界性公信力的組織分發、運用,絕對不宜自己指定「代理人」發放,否則就有挑戰他國主權的意味。例如,四川地震時,台灣捐款就算是指定用途,例如建學校、醫院,也是交由大陸官方執行,這就是尊重對岸政府行政權的表現。
八八水災發生時,大陸政府的表現始終正面,除了配合海基、海協的建制管道捐款外,那怕援助的組合屋遭部分人士無理抹黑,大陸政府始終就事論事,不出惡言,展現了大國風範。
然而,卻在捐款給高金素梅個人這件事情上,自掀爭端,白白壞了自己這一陣子在台灣社會建立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