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回本城市首頁 尋王之盟
市長:文俠隱  副市長: Chocola
加入本城市推薦本城市加入我的最愛訂閱最新文章
udn城市政治社會國際萬象【尋王之盟】城市/討論區/
討論區幕影 ~~ 區 字體:
看回應文章  上一個討論主題 回文章列表 下一個討論主題
鼓動武統,當心觸犯刑法外患罪
 瀏覽3,751|回應12推薦4

幕影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文章推薦人 (4)

早早安(顏俊家)
麥芽糖
Chocola
張爺

聯網某城城主一向主張動用武力完成對台統一,鼓動、號召大批以大陸人為主的網友威脅對台動武,以達成侵占中華民國領地的意圖已經觸及我國刑法有關外患罪及內亂罪之罰則,國安及調查單位應基於國家安全之考量,主動介入調查及實施必要之監控。

兩岸關係特殊,如果經由友好的協商,雙方同意結盟,成為某一形式的國家組織,是國際社會可以接受的國與國之間的政治動作。如果一方動用武力,強制對他方領土實施占領,則無異於侵略行為。在該市出沒的中華民國籍人士應該慎思自己的發言所帶來的法律效果。

中華民國刑法有關外患罪之條文:

第103條

  • 通謀外國或其派遣之人,意圖使該國或他國對於中華民國開戰端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
  •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 預備或陰謀犯第一項之罪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104條

  • 通謀外國或其派遣之人,意圖使中華民國領域屬於該國或他國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
  •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 預備或陰謀犯第一項之罪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華民國刑法有關內亂罪之條文:

第100條

  • 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而以強暴或脅迫著手實行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首謀者,處無期徒刑。
  • 預備犯前項之罪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7666&aid=3545974
引用者清單(2)
2009/07/31 12:15 【氣象紀錄臺】 爽城戰史
2009/07/28 19:57 【請電小二公正處理】 幕影: 質疑義和團市長觸犯刑法
 回應文章 頁/共2頁 回應文章第一頁 回應文章上一頁 回應文章下一頁 回應文章最後一頁
從「立即而且明顯的危險」的原則談起
推薦6


Alex
等級:
留言加入好友

 
文章推薦人 (6)

胡卜凱
Russ Wod
文俠隱
張爺
Chocola
幕影

一個社會的言論自由能夠到多大的程度,一直是很具爭議的話題。不過,我覺得美國一位法官的判例原則可以參考,那就是言論如果構成「立即而且明顯的危險」(clear and present danger)時,才可以訴諸司法

YST的言論很可惡,那只有很不要臉的人才會一直說出那些話,不過因為台灣還正處於和平時期,而他的言論還不構成立即產生行動因而影響社會運作的危險,因此應該要受言論自由的保障。

再從攔主所引述的法律條文來看,YST也還沒有構成外患罪,如果要達到這種罪責,司法體系必須證明YST的言論與通謀外國人或其派遣之人有十分密切的具體關係。因此司法體系能夠做的,是調查,但還談不上起訴,遑論定罪。

當然也可以學習德國的作法。納粹言論在德國是被禁止的,那是犯法的行為,不論是否會產生立即而明顯的危險。但這必須在憲法與法律條文上明確規定,也就是至少必須經過由自由且公平選舉所產生的民意代表通過有關條文,方可實施,政府部門不能自己規定、自己執行

不論我們是否滿意台灣民主政治的現況,但民主政治已經是台灣的核心價值,我們要對民主有信心,也必須從民主的角度去思考內亂外患的問題,否則我們無異於中國大陸的專制體制。
.
.
.
.



本文於 修改第 3 次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7666&aid=3578103
那是違憲政黨的構成要件
    回應給: 隆納德(ronaldot) 推薦0


shouminc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你所講的是違憲政黨的構成要件,只要YST那一票沒去組成政黨,這條就不適用,更何況還有一堆在政府怠惰下被視為合法的政黨而實質上卻危及中華民國生存者存在。

而刑法第一百條的內亂罪,因未開始行動或使用暴力就更不適用。不然,DPP早就被抓去餵魚了。






本文於 修改第 1 次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7666&aid=3577673
一中憲法下的內亂罪
推薦0


ronaldot
等級:
留言加入好友

 

依照我們的"一中憲法",他們比較可能觸犯的是"內亂罪"喔!

因為"武統"的主張在"國內"危即了中華民國"自由民主的憲政秩序"。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7666&aid=3577595
台湾独立吧.
    回應給: 幕影(yuanxiao) 推薦0


kenneth1985
等級:
留言加入好友

 

其实作为大陆人,从这次水灾的表现来看,我是希望你们独立成台湾国.自己成新的国家和民族,和我们没有关系.

可惜的是其他大陆其他人不允许啊,不允许的话,你们独立了他们就要打你,并且很多人要吼,如果打台湾,我第一捐家产参加战斗.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7666&aid=3577320
早就應該捉拿YST
推薦1


魔鬼上帝
等級:5
留言加入好友

 
文章推薦人 (1)

幕影

鼓動武力統一者才是真正的民族敗類,那個共狗YST打著“愛國愛民”的旗號,在聯網大肆炮制鳥文替土共塗粉抹脂妖言惑眾,大放狂言詆毀臺灣人民,妄顧中華民族的安危與一眾劣等大陸糞青煽動兩岸戰爭,其罪當誅!如此狂妄共狗竟能在聯網肆虐多年,實是事態嚴重,望臺灣國安部盡快擒獲YST嚴刑拷問長期監禁為兩岸和平清除伴腳石。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7666&aid=3575494
臺灣人
    回應給: 小Die(631696423) 推薦0


twabchen
等級:
留言加入好友

 

我所說的臺灣所有住臺灣的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7666&aid=3553667
武統馬前卒
    回應給: 誠安智(twabchen) 推薦3


張爺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文章推薦人 (3)

筆記阿本
幕影
Chocola

根據小道消息,YST確實是台灣人(當然他不認同自己是)。至於他為什麼會這樣,我一開始也無法理解他的心態。但終究有一天你會了解,每個地方都會有這種人,美國有三K黨,德國有新納粹光頭黨,日本敗戰超過半世紀還有極右翼份子....

有位朋友是真正參加過台灣的親共組織的。他告訴我,像YST這樣的人自以為是替中共在宣傳,其實中共最討厭這種人。共黨組織是一條鞭的,那種未經授權或者命令,自動而且盲動的言論,以黨員來說是犯大忌。

許多台灣人都已經被中共吸收,但YST這種腳色,中共只會利用,最後會被一腳踢開,因為他的形象及言論都有礙「統一大業」。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7666&aid=3549134
就目前狀況下,武統是沒效用的
    回應給: 誠安智(twabchen) 推薦1


shouminc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文章推薦人 (1)

幕影

就目前狀況下,武統是沒效用的。但同樣的也成為何DPP空有八年執政時間的機會,也搞不起獨立建國,消滅中華民國的舉動。

因為那就破壞了現狀,也就是實質上ROC跟PRC並存的現狀。

所以當想建台灣國者想戒中華民國這個殼來上市,以達正名制憲實質建國的目的都會被視作片面破壞現狀的行為。而台獨建國者一天到晚幻想著老美會替他們出頭來抵擋中共解放軍,但結果卻換來老美的禁制。

所以就目前而言,YST的武統叫囂對中南海豈不了多大的效用,倒是台灣內部的獨派反彈是預期可見的,對於其他人只是覺得討厭罷了!因為他那一篇對於馬政府對那些台獨建國者的軟弱是極度不滿的!






本文於 修改第 2 次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7666&aid=3548981
YST,天下縱橫談
推薦2


twabchen
等級:
留言加入好友

 
文章推薦人 (2)

文俠隱
張爺

首先我實在欽佩臺灣言論的開放,這比美國有過之而無不及。但我仍然懷疑YST是臺灣人,懷疑他住在臺北。如果他是臺灣人,為什麼他和他的天下縱橫談一直在損臺灣?幸好他住在一個自由的臺灣。 如果他住在中國,而且這樣亂張大嘴損中國,他怎麼可能生存?YST,當某天你失去言論自由時,後悔己經來不及了。
其次談在天下縱橫談駭然有人提「武力統一」,YST也火上加油。他們應該知道,除了中國,還有其他世界強權。如果中國攻擊臺灣,世界不會坐視的。最明顯的看臺灣關係法(United States Code Title 22 Chapter 48 Section Sections 3301 – 3316) 。這是美國國會通過的國內法。我把最有關的3301 (b) 譯出 :
「這是美國的政策-(1) 保存和推廣美國人民和臺灣人民,以及中國大陸上和西太平洋區域所有的人民之間廣泛、 密切和友好的商業、 文化及其它關係。(2) 聲明這地區的和平與穩定是美國政治、安全和經濟的利益所在,並且是國際所關注的事宜。(3) 明確指出,美國與中國人民共和國建交繫於期望由和平手段決定臺灣的未來。(4) 任何以不和平的方式去決定臺灣的未來,包括由杯葛或禁運,都會被認為對西太平洋區域的和平及安全構成威脅,會被美國嚴重關注。(5) 向臺灣提供防禦性的武器。(6) 維持美國的能力,足以抵抗任何手段和脅迫去損害臺灣人民的安全或社會與經濟系統。」
臺灣不是不可以與中國統一,但時候還是太早。民主、自由、健全的司法和安樂的生活是人類共同的期望。在過去三十年裡,臺灣在這些方面都有進展,但仍離目標很遠。中國在過去十年,雖然經濟發展神速,但整體的發展仍差臺灣一大段。期望兩岸人民共同努力,一旦雙方在這些發展變得兼容,所有問題都可解決。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7666&aid=3548589
這個人是分身
推薦0


張爺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尋緣

深藍不肖生

桃花妹妹

真相

....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7666&aid=3547570
頁/共2頁 回應文章第一頁 回應文章上一頁 回應文章下一頁 回應文章最後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