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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蘭欽事件」的積極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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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oco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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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記阿本
早早安(顏俊家)
sunism
獨孤無劍
文俠隱
Chocola
Russ Wod
伊_武陵
bell

more...

大家應該知道Chocola生性樂觀,我認為「范蘭欽事件」也是有積極的意義的,這件事提供大家一些思考:住在台澎金馬的ROC國民,如何面對以及分辨利用歷史傷痛,挑起種族偏見、撕裂台灣族群的有心人士。

Chocola認為這些有心人士包括以下:


1、筆名范蘭欽的郭冠英本人的死不認帳

他根本是個「俗辣」!敢作不敢當!不肯認栽!作為一個從小台灣生養的外交官員,仇台、辱台到底為了什麼?還不是為了「媚共」!大家信不信,照這樣發展下去,就剩下「投共」一條路了,馬政府處理方式又是溫溫吞吞,可惜了蘇俊斌,又好像一個「李慶安事件」處理效率的翻版~~~~~


2、管壁玲的矯柔造作

明明是見獵心喜,拼命在傷口灑鹽,擴大族群嫌隙,還要淚流滿面的說:對不起大家,我沒辦法拉他下來~~~~真會演!她根本應該進入藝能界。這種政治人物,無非是想利用台灣已經有限的民粹效應,擴大自己的聲勢,攫取邊際政治利益,這樣的技術層次在明眼人看來,其實與在新聞局外放衝天砲的綠營民代不分高下。


3、深綠名嘴鬼哭神嚎比大聲

民視、三立電視、自由時報等的大部份親綠的媒體名嘴,利用此事無限上綱,甚至意圖連結栽贓郭冠英與馬英九關係,為特定政治利益護航,順便衝高收視率,將事件渲染放大,拉長戰線,偽裝正義,持續分裂族群、打擊異己。


4、一堆不分青紅皂白的「范蘭欽S」(複數)

這大概是一種兔死狐悲以及腦羞成怒的效應吧!事實上心懷紅色中國本來就屬於言論自由的範圍。但是在網路上擁共的積極份子,真的有不少領錢的網托呗。如果再加上一些武統網友,以及一些相信自己比較高級的種族分子,這種聲勢也不算小,這種有心人士比較是像凍結在歷史山洞裡的人,不知今夕是何夕。


這篇文章罵到很多人,也不是說Chocola想的一定對,但總有幾分道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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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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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者清單(1)
2009/03/21 00:26 【風生水起‧天宮小閣納涼】 《十三號星期五之哀哉范蘭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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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刻警覺歧視語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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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c Skywal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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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爺
Chocola
深藍不肖生

延續有關郭冠英/范蘭欽的言論自由辯論,人權律師魏千峯,以美國與德國的不同例子說明,前者偏向維護言論自由,而後者則傾向於仇恨言論進行限制。他的結論認為:傾向美國的保護原則,不贊成對仇恨語言進行特別立法。

我不太同意他的觀點。台灣法學界,政治哲學與社會學,對於有關何謂「仇恨」的行動、語言以及為何構成「犯罪」,可說根本還沒有任何討論與研究。如果現狀是「既無規範與理論基礎、亦無實證研究」,那麼台灣是否有需要,是否適宜訂定防制的法律,任何人都不宜太快下結論的。

仇恨語言的普遍定義,是指涉及到煽動,或者助長歧視社會中「特定群體」,鼓動對其不利、產生威脅的言論與符號訊息

但是要讓仇恨語言的界定,在法律層面可以運作,建立構成要件並非容易。問題很多,其中之一是「仇恨」是不同時空的社會建構的問題。例如,數十年前我們在台灣指認某些團體是「共匪」、「共黨」同路人,代表有不共戴天之「仇」,不但「合法」,甚至足以致他者於罪。但是今天大多數人認為這是「玩笑話」。

加拿大在「基本權利與自由憲章」中明文保障人民的自由表達權利。但加拿大同時是世界第一個將「多元文化」納入基本憲章的國家。部分因為這緣故,加拿大對於煽動的仇恨宣傳,例如針對猶太人、伊斯蘭、新移民、少數民族、同志團體等所謂「可識別群體」,進而造成「暴力威脅」的環境時,依《刑法》可判刑最高兩年到十四年。

而加拿大的「人權法案」,對於「歧視」的規定則有更廣、更普遍的擴大。例如,凡是涉及歧視的訊息、符號、標記原則上都列為禁止。

加拿大最高法院在1990年的一個判例,認為一位高中社會科老師,因為在課堂上教導學生「猶太人是守財奴、性變態、而且『納粹大屠殺』是猶太人虛構來爭取同情」等等,這樣的言論確實違反《刑法》規定,不符言論自由的保護範圍,進而維持其「有罪」的判決。本案凸顯了加拿大和美國,在言論自由與仇恨語言的問題上,各有其主張。

美國《憲法》對於言論自由的有強力保證,原則上,亦包括了對納粹網站、三K黨雜誌等的言論保障。這相對於歐美其他國家採取普遍設限,被認為是一種「特例」,這樣的「特例」,有其政治與社會發展的道理,也不能說這一定是最正確的作法。

而且,美國聯邦政府對於工作場所的歧視、校園中的種族歧視,同時亦受到「民權法案」的約束。如果少數族群在日常環境中感受到歧視敵意,感覺受到威脅,仍然可以提出民權訴訟,這樣的民權的保障,同時限制了雇主、教師、學生社團中有關「仇恨」的表達自由。

不論是語言或者行為,進行反歧視特殊立法,仍有待更廣泛的討論與反省。但是,我們反對歧視言論、反對種族主義言論,時時刻刻都應該進行,並不需要等待特別立法。【中央研究院社會所研究員 張茂桂 蘋果3.31.2009摘要】

參考資料:世界人權宣言()

 

短評:

1、 不管要不要對仇恨語言進行特別立法。首先要做的是,各級學校與機關,都應該教育《世界人權宣言》

2、 不管是誰,都應該遵守憲法。憲法的二大核心是:1避免公權力侵犯人權。2禁止以大欺小。

3、 平民百姓與弱勢者對於權貴,應該享有完全的言論自由,包括歧視性的語言表達的保障。但是,對於同等階級的人或團體,言論要受刑法與民法的約束。

4、 社會當中,權力愈大的人物,財富愈高的人,他們的言行舉止,都應該加以限制,絕對不允許歧視比他們弱勢的百姓或組織,當然應該要立法規範。

5、 軍公教公務員,當然算權貴,當然要立法規範其言論,才符合憲法精神。而且要符合比例原則,權力愈高者,要求標準要比較高。

6、 郭冠英,因為是公務員,所以言論要有約束,絕對不可以隨意侵犯人權、人性尊嚴;但是,退休後,成為尋常百姓,就應該可以隨意大放厥詞,除非,他家財萬貫,那又得受約束了。

7、 新聞媒體,對政府而言,是弱勢,享有新聞自由的權利;但是,新聞媒體主管對尋常百姓而言,是超級大權貴,因此,報導一定要據實以告,不可造假,不可侵犯人權,不可以有歧視性的字眼。中國時報曾經報導烏來的插日本國旗事件,是標準的侵犯人權、欺凌弱勢、歧視族群的報導,王健壯是總編輯。

8、 魏千峯雖然是人權律師,但是也是一種權貴,當然容易忽視弱勢者的權益。

http://blog.udn.com/DarkKnight/2803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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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篇有趣有料的分析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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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oco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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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藍不肖生

引用文章范蘭欽事件— 資本主義在地化的媒體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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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郭冠英「為台灣民眾服務意願低」,那就別爭著幹公務員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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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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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ocola
Nobody

郭冠英回來了,他用一群黑衣人粗暴的推擠記者為他護駕。

參選立委? 郭冠英:為台灣民眾服務意願低
【2009/03/31 聯合報╱本報系溫哥華記者朱冠華/廿九日電】

前駐多倫多台北經文處新聞組長郭冠英卅一日將返台,他在行前表示,此次范蘭欽事件為言論自由的試金石,顯示台灣的民主仍為「低階級」,回台後會透過公務員申訴管道保護自己權益。

郭冠英就是范蘭欽,可說是網友「人肉搜索」引爆。郭冠英表示自己是愛中華民國的,而對方是愛台獨的,遭對方揭發是「相當普通」的事。

但郭冠英認為政府沒有權力和義務去配合網友介入言論自由。他不諱言對台灣言論自由環境確實感到失望,因為喊著言論自由百分百的人,才是真正破壞言論自由的人,例如對方可以用小孬孬、太平洋沒加蓋等充滿種族攻擊性的語言,也從沒有被處置。

對於是否將會向行政院提出申訴,郭冠英打趣指出說:「如果郭台銘捐我五千萬元,我就不申訴,但對方似乎並沒有這個意願。」他會先從訴願委員會進行申訴,若不成功則可能經由法律體系,甚至不排除提出釋憲。

對於回台後出路,他稍早表示「事業第二春」考慮任作家,也不排除主持和歷史有關的話題性節目。外傳他可能投入立委選舉,他稱「其實自己不是很有為台灣民眾服務的意願」。


黑衣人護衛郭冠英返台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因為「范蘭欽風波」遭免職的前新聞局駐外官員郭冠英今天(31日)上午6點多返回台灣,一群二、三十人自稱是統一促進黨的人士,穿著黑衣服到機場表明要保護郭冠英,這群黑衣人面對記者不但推人、更出口成「髒」,並與泛綠議員號召的人馬在機場大廳爆發衝突。

在綠營支持者高喊:「郭冠英道歉!」聲中,郭冠英僵直了身體、鐵青著臉現身了,記者連忙上前詢問是否會回新聞局辦理離職?一群黑衣人連忙擋住記者和綠營人士,並怒聲說:「幹什麼啦!幹你娘的!閃開!」

其中兩名黑衣人把手搭在郭冠英肩上,有如左右護法,一邊護架、一邊嗆聲:「記者朋友讓一下,記者朋友讓一下,讓一下,讓一下!」這些黑衣人用人肉戰術築起人牆,甚至出手推擠,不讓任何人接近郭冠英,就這樣半走半推,急著送郭冠英上車。

上車前,一名黑衣人說,「道歉?道你馬的屄歉!」而直到坐上車前,郭冠英金口開都不開,不過在剛下機時,他早就開砲了。郭冠英當時說,「你們問我話的話,你們是什麼東西啊?我不知道新聞局在哪裡,我現在去查地圖,然後那個地方、是什麼機關,我要再去了解一下,如果在今天查清楚了,我當然要去那個地方。」

另外,針對以同事潘舜昀之名發文力挺自己導致潘舜昀被記一次申誡,郭冠英也表示,新聞局同仁肯具名投書力挺他,卻受到新聞局處分,令他感到十分抱歉,因為這篇投書的職稱是他加上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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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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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ss W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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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ocola
Nobody
張爺

樓下的,別鬧了。
你打了一堆快字,掃完沒一句建設性的。
真的!要發洩的話我可以推薦你別的管道。

綠色又怎樣?你紅的大啦啦逛也沒人會管你。
現在是怎樣?觀念不同就要被妖魔化嗎?老兄,你真是可憐,狹窄的心容不下其他人其他事情。

浪費口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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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丢人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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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日出賣台灣今為綠色羅漢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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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藍不肖生
昔日出賣台灣今為綠色羅漢腳

在俺看来,楼下这位正宗的绿营老二鬼子,不正是个「不男不女」,「不中、不日」的绿色偏激老愤青,在本城市怒法冲冠,搞老二鬼子歪理批斗么? ?

还有,楼下这位可爱的绿营小妹妹自我评鉴说得很好啊!呵呵~ 俺只见这位骑着巫婆扫帚的绿色巧大妈,张牙舞爪的骂街,对付一个可爱的小妹妹,一点修养也没有的。

甚至还牵连一堆曾经反对二鬼子的网友,也一并加进来骂,这不是正说明了“此地无银三百两“? 怀疑这位骑着巫婆扫帚的绿色巧大妈不也正是个同样的二鬼子之后吗? ?难道巧大妈说没有皇民二鬼子,就没有了吗? 咱毛主席的英明权威也比您不上了。呵呵!

俺观察多时了,这位绿色巧大妈、绿色文市长,带领一批绿色喽啰们一并声援这位绿营老二鬼子,辩证失败,还在此死缠烂打,丢人现眼,让人看笑话吧?这位绿营老二鬼子自己当吴三桂护皇民二鬼子,却反将反独义士说成吴三桂?作贼喊捉贼?只有你们这批绿鬼子们才能搞出这样的烂戏,真丢人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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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分身洗版 企圖隱匿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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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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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爺

純粹是政治偏激份子的無意義騷擾
還男扮女裝喔,還桃花喔,以為弄個女分身人就會對你客氣啊
陰陽怪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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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來亂貼標籤的" 打擊皇民暴走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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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oco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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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爺

PS . 您繼續死纏濫打下去 , 也只是讓人看笑話而已 , 網路上可以發洩情緒的地方很多, 尋王之盟並不適合, 其他您看著辦吧  ~~~~~引用文章敬告尋緣網友 

「打擊皇民暴走族的出現 」,目前出現了深藍不肖生尋緣桃花妹妹三人組,認為「皇民」無所不在,是228與台獨根源,需要勦滅。其文章表達方式大同小異,很多同質性文章及恐怖圖片反覆串連,大聲疾呼小心皇民,

僅管「打擊皇民暴走族」一再大聲疾呼,Chocola卻幾乎都感覺不到「皇民」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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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緣哥哥說:咱綠營吳三桂的過敏症候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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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花妹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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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藍不肖生
昔日出賣台灣今為綠色羅漢腳
桃花妹妹

各位綠姊姊Chocola、綠哥哥文俠隱、樓下綠張爺阿公們,大家好!

昨日尋緣哥哥告訴
桃花妹妹說,咱同一國的張爺阿公,名字叫「吳三桂」ㄟ,桃花妹妹要問,到底吳三桂是什麼啊?尋緣哥哥解釋說:吳三桂就是在台灣城內的阿公首領,像阿公張爺一樣的,與日本國、台灣國,都是同一族、同一家的。

對啊!
   桃花妹妹要坦誠的說,偶棉都是「同一國」優秀“高級的台灣人”啊,咱阿公、阿爸都說,最近那位低等的支那人,名字叫做“犯濫侵”的,與「中華冥國」是同一支那國的、也與大陸支那人同族又同宗,所以偶棉要一定保衛咱綠營的台灣國、悍衛咱阿公阿爸的台灣國、日本祖國!處死支那人“犯濫侵”!

尋緣哥哥告訴桃花妹妹說,支那人“犯濫侵”,要聯合大陸支那人保衛支那國「中華冥國」ㄟ!尋緣哥哥說:目前中華冥國的總統叫做“汪精衛”;桃花妹妹問,什麼叫做汪精衛啊?記得阿公、阿爸曾告訴桃花妹妹說,目前的偽國家總桶名字叫“馬桶支那狗狗”的,牠粉聽咱們的話的耶!咱綠營哥哥姊姊阿公們都說,要殺台灣的支那豬“犯濫侵”,稱呼牠為辱台的吳三桂。桃花妹妹真的搞胡塗了耶!?不是咱們是在台灣城內光榮的吳三桂嗎,要與咱台灣國、日本國同國的嗎?咱們才是“高級的台灣人”啊!?



另外,桃花妹妹暫代尋緣哥哥來為大家解析一下:

“「垃圾人口」的說法不也是「法西斯」嗎?”

「垃圾人口」=「法西斯」=圍城?身邊的人


對啊!阿公、阿爸“都是咱身邊的人說過啊”,咱正港綠營台灣人與日本國都是優秀的人種啊!比美希特勒時主張優秀德國人!所以,偶棉正港綠營台灣人就是不要當野蠻、低等、骯髒的支那人!

阿公、阿爸還說,去年十一月中國支那豬來台,要抓共匪、
圍城殺支那豬!還有那些1949年前後穿破草鞋來台至今的在台低等支那豬們,如汪笨湖伯伯說的,全部都是垃圾推下太平洋吧!阿公、阿爸都是咱身邊的人說過的啊阿公、阿爸他們也粉讚同咱阿扁總統說的“太平洋沒加蓋”!

但不知為何尋緣哥哥說:咱桃花妹妹身邊的人,就是下面尋緣哥哥的貼文:別搞笑了!!



到底鍜米是垃圾人口身邊的人啊?蝦米是法西斯人啊?
...
...
...

就是咱是垃圾人口嗎?
咱桃花妹妹要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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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三桂過敏症候群
    回應給: Damn M(transpen) 推薦2


張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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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ocola
文俠隱

 Damn M(transpen)

請問你對法西斯的定義只是想請你自己說清楚,至於你對此一名詞是怎麼投射到別人身上的,有看前面發言記錄的都很清楚。至於會不會造成路上行人減少,留給閱讀者去判斷吧。


你能夠說得就這樣?好吧,我猜想路上行人的確會減少幾位,因為這些人都忙著跟張爺打筆戰:當我們宅在一起,其快樂無比

Damn M(transpen)


我問如果郭冠英不是公務員如何的目的,很清楚是要引出特別權力關係,你故意要扭曲,我也沒辦法。至於你說到「國家忠誠義務」,我則真的很納悶,現行法制下的國家是什麼?而你忠誠的國家是什麼?又要怎麼定義?


你引出特別權力關係這概念我難道沒回覆麼?我扭曲什麼?但我反詰的國家忠誠問題你卻不肯回覆,反而一再以問題回答問題,老是將皮球踢回去。

但這次我讓你,我回答這個簡單問題:國家忠誠當然是對中華民國忠誠。郭冠英煽動引解放軍鎮壓台灣,自是吳三桂賣國者流。

那麼輪到Damn M回答了,請問

1 Damn M為何就賣國及殺戮言論主張言論自由?

2 請問Damn M究竟在支持什麼?為何反對張爺的批評?為何將批判賣國言論比作意識型態清洗?

3 Damn M又是支持哪一國?Damn M以為的國家忠誠又是什麼?

【請Damn M不要再顧左右而言他,相信我,您迴避不了的!】

Damn M


最後,不要動不動提什麼吳三桂的。你這麼敢扯吳三桂,不就是看準了這些人是軟柿子,根本沒可能成為吳三桂嗎?要是的正牌吳三桂領著關寧鐵騎登場,你的這些說法全部變成瞎扯。


Damn M的邏輯還真的顛倒異常,為什麼「正牌吳三桂領著關寧鐵騎登場」就會導致張爺「這些說法全部變成瞎扯」?您的離奇推理能力,請自己解釋,瞎扯淡浪費大家時間

至於我提「吳三桂」問題有什麼「敢不敢」的?請問「范蘭欽是吳三桂賣國者流」這樣的批評需要「敢」麼?我又不認識郭冠英,如何判斷他是軟柿子是硬裡子?我還批評了天下爽城,YST,Da格子,Xuser,湯鴨,深藍不肖生其分身、Amy Tsai、yichun  族繁不及備載,總覺意猶未盡!


Damn M

你也算是明白人吧,如果你看過的范蘭欽僅止於台巴子或高級外省人,就豁出這麼多時間搞出這麼多言論,不是很不值嗎?


你也甭替我白操心了,去關心你的范蘭欽一族吧,大是大非我是六親不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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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范先生博客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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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llywander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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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大家譏過來,諷過去,真是熱火朝天,不亦樂乎,可是我找啊找啊,就是找不到蘋果在哪裡?

另外,有沒有哪位老大能夠建一個尋王之盟的群(好像MSN暫時還沒有群聊的功能),相信屆時將十分熱鬧,而且更便於分享東西。比如今天我需要范先生的博文,可是現在我在網上找不到,只要哪位網友有存檔,馬上就可以發給我了。雖然郵件也可以,可惜慢了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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