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socialforce.net/phpBB/post_754199.html#754199發表於: 2009/02/24 23:57 文章主題: 臺灣接收始末
在接收官員來臺之前,不安的陰霾,籠罩臺灣各階級。 前臺灣總督府主計課長鹽見俊二日記: 「(1945年)9月13日,臺灣本島人徐坤泉、陳逸松、駱水源、劉明及其他臺灣人與高橋知事會談。這些人意外地顯得意氣消沈。大概是因為不知道即將來臺的中國政府會採取什麼方針所致。」(鹽見俊二,46)有些人懷疑,「若說台灣人是中國人的同胞,昨天尚還與日本人一道,用槍指向祖國,中國政府果真會如此寬大,無條件接受那些台灣人嗎?」(富澤繁,79 - 80) 「等到國防部長何應欽在湖南前線聲明臺灣人對戰爭沒有責任以後,臺灣人民害怕中國報復的恐懼心理才一掃而空,紛紛感謝祖國的寬大為懷。街頭巷尾人人歡呼說:日本統治下我們也是戰勝國,日本敗了,還是戰勝國。 臺灣人最幸福,永遠是一等國民。」(林衡道,71)
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佈無條件投降。10月25日,臺灣省行政長官陳儀才代表國民政府主持中國戰區臺灣區受降典禮。相隔近兩個月的時間,臺灣島上沒有政府組織。「歡迎國民政府籌備會」以及「三民主義青年團」肩負起維持地方治安的任務。
「歡迎國民政府籌備會」是由陳炘所發起的組織,林獻堂、業榮鐘等名流都是該會的重要成員。由於各地流氓毆打日本警察、民眾,乃致盜伐林木、破壞公共設施,籌備會乃予以勸戒疏導。除此之外,他們的工作還包括訂製國旗、教唱國歌、建造牌樓等。
「三民主義青年團」是第一個來臺發展的蔣介石旗下派系。1945年9月初,張士德上校找上臺北律師陳逸松,要他出面籌組「三民主義青年團臺灣區團」組織青年保護國家財產安全。(陳逸松)由於張士德向臺灣民眾灌輸「黨外無黨,團外無團」的觀念,表示臺灣人若自行成立其他團體,政府一定不會同意,加入組織非黨即團(吳新榮,189 - 190) ,一方面基於民族情感與熱誠, 另一方面「誤認『 三青團 』為真正三民主義的青年組織」(莊嘉農,110) ,該團的籌組工作受到熱切的響應,各地方組織紛紛被吸納進入該團。日據時期文化協會、台共、農組等臺灣人團體的活躍份子大多參與該團活動。一個月之內,臺灣各地都可以看到三民主義青年團的分支機構。
「歡迎國民政府籌備會」和「三民主義青年團」致力於維持地方治安;一些流氓卻自動自發組成所謂的「自警團」,私自設立盤查所、訊問通行路人、見到日本人即不問情由地搶奪財物、甚至對臺灣同胞也一樣找碴,強盜行為無所不至,嚴重破壞社會秩序。(富澤繁,99 - 101)
日本政府也充份地利用這段空檔。1945年9月,日本銀行印刷鉅額臺灣銀行券,由前臺灣總督府主計課長鹽見俊二負責運送來臺灣。鹽見的日記記載:「其間,我匍伏在臺灣銀行券之上」(鹽見俊二,43),可見所運前來的鈔票數量之大。鹽見將在臺日本公教人員至翌年三月份的薪水及退休金,以及戰爭末期建造要塞工事人員的薪水,及其他一切必要經費,全數付清。至於濫印所造成的通貨膨脹,則留給臺灣人民和來臺接收的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承擔。
1945年10月5日,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及臺灣省警備總司令部前進指揮所人員由主任葛敬恩率領,抵達臺北。「當五架專機降落在松山機場時, 總督府諫山參謀長等高級官員與臺灣士紳,還有挺著閃亮軍刀的日本兵,都在那裡列隊相迎,葛主任竟躲在飛機上,推著王民寧先生出來露面,這是什麼漢官威儀?」(葉明勳,47)
1945年10月17日,警備總司令部、七十軍、一○七師「在美海空軍掩護下於基隆附近順利登陸」。(臺灣省參議會第一屆第一次大會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施政報告, 7)「軍艦開進船塢,放下旋梯,勝利的中國軍隊,走下船來。第一個出現的,是一個邋遢的傢伙,相貌舉止不像軍人,較像苦力,一根扁擔跨著肩頭,兩頭吊著的是雨傘、棉被、鍋子和鞋子,有的沒的。大都連槍都沒有。 他們似乎一點都不想維持秩序和紀律,推擠著下船,對於終於能踏上穩固的地面,很敢欣慰似的,但卻遲疑不敢面對排列在兩旁、帥氣地向他們敬禮的日本軍隊。」(彭明敏,64)臺灣民眾雖然歡天喜地的迎接,但詫異、失望的感覺,至今還可以從老一輩口中聽到。
10月24日,臺灣省行政長官陳儀抵達臺灣。「沿途老百幸扶老攜幼,黑壓壓的一片人山人海。我(邵毓麟)在車裡向陳長官說:這樣的歡迎行列,要比何(應欽)總司令抵達南京的情形,更為熱烈。」 (邵毓麟,105 )
10月25日,中國戰區臺灣戰區受降典禮在臺北公會堂舉行,中方代表為臺灣省行政長官陳儀,日方代表為前臺灣總督安藤利吉。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正式成立,前進指揮所撤廢。
「陳儀抵台後的首要措施是籠絡臺灣的資本家。他就職沒幾天,便宣布財產所有權以日據時期登記為準,絕無變更,這是保障有財產的人的方法。另外,在日據末期,稅金加重,日本政府為鼓勵有錢人多納稅,日本政府為鼓勵有錢人多納稅,准許臺灣銀行借錢給有錢人, 因此臺灣的地主、資本家,如板橋林家各房、基隆顏家等,向台銀借貸幾百萬元以付稅金者比比皆是,大家都市為納稅借了巨款的。陳儀為討好地主、資本家,宣布可以用舊臺幣歸還欠債,此舉有似用破紙還錢,等於不用還債,便宜許多有錢人,這一措施在當時曾博取好評。」(林衡道,74 - 75)
當時臺灣的士紳中,不乏對臺灣未來與大陸關係及自身所將扮演角色充滿幻想者。據林衡道先生回憶:
值得一提的是前進指揮所尚未設立前的某日,臺中某大紳士來到臺北,當時的臺北火車站前是一片瓦礫之地,大紳士由僕從扶持,進入一家由日人經營的某大旅館,宣佈要接收該旅館,並叫老闆當天搬到後院。當時政府還沒來接收,他就先來接收了。這件事轟動全臺北,大家爭相傳說有位中部來的大先生接收日本旅館。好奇的市民都去圍觀,我聽到消息後也去看熱鬧。到了旅館前,一看人很多,我只好先在碼路上脫下鞋子,拎在手上,才得以順利進入旅館。到了旅館二樓,每間房間的紙門都已經打開。 有個房間內,大先生大模大樣地坐在藤椅上,隨從二人分站左右,儼然關老爺後面也站有關老爺周將軍般。有人憂心地問大先生臺灣的情勢會變成怎麼樣?他說,臺灣與中國的關係會變成加拿大與英國一樣,中國在此地擁有宗主權。又有人問他,國府派陳儀來接收後會如何?他說,陳儀來了當長官,我們大家來當家。(林衡道,73)
陳儀很快地使這樣地幻想破滅。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一級首長中,僅教育處副處長宋斐如一人出身臺灣;長官公署直屬單位十六個主管中,台籍的只有省立臺北保健館王耀東和天然瓦斯研究所所長陳尚文兩人;十七個縣市首長中,也只有前後兩任臺北市長黃朝琴和游彌堅、代理臺北縣長連震東、新竹縣長劉啟光、高雄縣長謝東閔等人是台灣人。這些人士中,除了王耀東之外,都是半山。(陳翠蓮,56)
陳儀還進一步著手打擊臺灣有名望的士紳。1945年10月27日,立法院通過漢奸處裡條例。11月21日,立法院修正通過懲治漢奸條例。整個中國大陸如火如荼地抓「漢奸」。戴笠還下令查抄「漢奸」財產,「凡其動產、不動產、汽車、洋房、金鋼鑽、金條、銀元、金銀首飾、珠寶證券衣服家具等等,一概沒收。」(王安之,76)於是許多人都被套上「漢奸」的帽子,以便訛詐索賄。臺灣省警備總部也不落人後。1946年1月15日,公佈臺灣省漢奸總檢查規程。1月31日,臺灣省警備總部公告:臺灣省(不含澎湖縣)漢奸檢舉數目達三百件。(臺灣新生報,1946年2月2日二版)逮捕的對象甚至包括日據時期對日本政府採取不合作態度的陳炘和林獻堂。後來雖在丘念台的奔走下不再擴大,嫌犯(除參加草山會議預謀臺灣獨立者外)也依司法院1946年1月25日院解字第三○七八號函「凡台人被迫應徵、隨敵作戰,或供職各地敵偽組織者應受國際法之裁判,不適用漢奸懲治條例」無罪開釋,還是留下極惡劣的印象。
1945年10月27日,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招開第一次行政接收委員會議,議定11月1日起開始各項行政接收。10月,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成立臺灣省接管委員會,接收總督府官有部份企業、財產。 10月30日,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成立「軍事接收委員會」。10月31日,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接收臺灣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11月1日,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各單位開始接收,日軍開始繳械。 11月6日,成立各州廳接收委員會。11月8日,州廳以下各級單位正式接收。11月18日,澎湖地區開始接收。12月5日,海空軍接收完畢。12月25日,臺灣省行政區域改制,分臺北、新竹、臺中、臺南、高雄、花蓮、臺東、澎湖等八縣。將舊制郡改為區,街改為鎮,庄改為鄉,州廳改稱縣政府,郡役改稱區署,街庄役場改稱鄉鎮公所,其下設村里鄰等辦公室。12月底,除軍事之外,各單位悉數接收完畢。1946年1月31日,軍事接收完畢。(臺灣省參議會第一屆第一次大會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施政報告, 8)
臺灣政治、經濟、軍事方面接收工作僅只花費三個月的時間即告完竣,比起中國大陸其他各地要有效率得多。究其原因,前總督府的合作可謂十分重要。天皇甫宣佈無條件投降,臺灣軍參謀長諫山春樹便於1945年8月22日率同西浦、杉浦兩為參謀及總督府農商局長須田一二三,攜帶第一次軍需品接收目錄,赴南京支那派遣軍總司令部,會見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及臺灣省警備總司令部前進指揮所主任葛敬恩,聽候差遣。同年9月9日,支那派遣軍投降,諫山參謀長再次渡海,與前進指揮所聯繫。日方選任接收委員:杉浦負責總務、西浦負責軍事及運輸、澀谷負責航空、安藤負責接收及後勤、中村負責對美軍聯絡及俘虜關係。在國府進駐前,做成確實詳密之全目錄。負責接收的各單位只要按圖索驥其可,因此頗為迅速。
前日本總督府之所以願意如此合作,主要是為謀在台日人的利益。「在開始接收之前,安藤(總督)曾向葛敬恩提出『嘆願』(即呈文)。據傳,這『嘆願』內容是:(一)除軍隊以外,在台所有日人不遣送,使其留台,(二)製糖技術人員及工人,全部雇用日人,糖廠農場也由日人耕種....。據說,葛敬恩答應可以考慮,但須候陳儀到任之後才能做最後決定。臺灣日人官吏中,不乏所謂『支那通』熟悉中國官吏之貪污習性,於是對葛敬恩及有關官僚,大量行賄,不但黃金臺幣,而且許多日本姑娘或已失了丈夫的太太,都成了送給接收大員的禮物。葛敬恩這一班傢伙,在大批黃金鈔票每人之前,就昏了頭,對安藤的『嘆願』也就隨便答應,不但同意留用日人,甚至答應在臺灣不檢舉戰犯,所謂黃金一百二十公斤,是安藤親手送給葛敬恩的。」(莊嘉農,99 - 102)
接收官員自葛敬恩以下貪污橫行,而日本人也隨「中國方面接收大員之意,製造清冊時,要記載就記載,不要記載就不記載,要既多少就記多少。我們( 日本官僚 )這樣做,是相信陳儀、葛敬恩會答應我們的諾言。」(ibid.)1946年1月6日, 盟總(GHQ)發表前臺灣總督安藤利吉大將為戰犯。以往的努力徒然便於中國官吏遂行貪污。4月20日,前臺灣總督安藤利吉大將在南京獄中自殺身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