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分享慈濟在一攤血事件中表現的整理
|
瀏覽14,691|回應68|推薦4 |
|
|
- 在前篇「刑事無罪,民事判賠(對於一灘血事件判決結果之看法) 」略述慈濟一灘血事件在司法上結果,本篇則著重於引發爭議的民事判賠部分暨慈濟於事後的相關行為。
- 首就民事判賠的部份而言:依照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九十年度訴字第二五六號判決書指明「六、我們的認定是一灘血是存在,但背後的故事失真,甲○○(指李滿妹)稱「(法官問:原住民當初有無告訴你是保證金八千元)他是有告訴我錢要八千元」、「(法官問:為何跟被告證嚴法師說是保證金八千元)我沒有講保證金,我只有講要八千元」(作者註:此段係依地院刑事庭就此部份之訊問,資料來源亦出於民事判決書中),甲○○告知釋證嚴「原住民因沒有八千元而離去」與背景故事是一致的,釋證嚴轉述為「因保證金八千元,而拒診」與甲○○告知的內容不一致而失真。」;「這個失真,將甲○○告知釋證嚴「原住民因沒有八千元而離去」, 由醫師的觀點而言,因要收保證金而拒診是不妥而可受公評的, 由病患的觀點而言,因繳不起醫藥費而離開是不幸而可堪憐憫的,這兩種都是存在的情形,由釋證嚴轉述為「因保證金八千元,而拒診」,就僅餘存「由醫師的觀點而言,因要收保證金而拒診是不妥而可受公評的」,然而釋證嚴所轉述者,是證據上無法形成心證者,自屬於名譽之不法行為,假如這是真的當然可以阻卻違法,但此事非真時,評述原告因保證金拒診病患,而為冷酷或見死不救,當然屬於侵害名譽之行為。原告小鎮行醫素有聲望,有卷附得獎資料及書籍專文介紹可參,因被告釋證嚴之行為而發生名譽上之損害,堪已認定,其間確實因被告釋證嚴轉述失真而起,經原告質疑被告又未為適當因應,形成社會上對原告名譽不佳之評述,其間自屬具有相當果關係,堪見原告主張被告釋證嚴應負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為有理由。」其次,法院更認為「被告證嚴法師為慈濟基金會之領導者,更有相當之社會影響力」,因此當此「一生奉獻偏僻小鎮行醫,應該享有相當之社會聲望,經此『因保證金八千元而拒診,被評述為冷酷或見死不救」』」之特定對象出現後,因此所遭致精神上當然遭受到相當之痛苦,法院經斟酌雙方之個別情態,認為原告主張之損害賠償金額及其法定遲延利息為適當,也就造成民事判賠的結果。
- 就慈濟於事後的相關行為來看:慈濟於判決之後的相關行為有:
- 發布新聞稿:慈濟於92.8.22發布「法院還原真相:一灘血是事實,卻判應賠償???」為標題的新聞稿,其中強烈主張「一灘血與八千元事實俱在,保證金有何重要性?」,並要上訴!(見佛教弘誓電子報第63期;2003年8月25日出刊;http://www.lca.org.tw/hongshi pic/弘誓63.htm)
- 召開記者會:慈濟於92.8.24下午三時於台北靜思書軒舉行記者會,參加者包括了劉振瑋律師、昭慧法師、李滿妹母女、何日生發言人、聶齊桓律師,而這些參加者除士昭慧法師外,不是屬於慈濟這個當事人之ㄧ方相關之人就是被告依方之委託律師, 當然關鍵人物李滿妹母女在記者會中「堅決表示「一灘血」與「保證金」都實有其事。」的說法是可預期的!(見佛教弘誓電子報第63期;2003年8月25日出刊;http://www.lca.org.tw/hongshi pic/弘誓63.htm)
- 證嚴上人針對「一攤血」司法案件之判決發表聲明:慈濟由證嚴上人於民國九十二年九月十七日以「不忍與不捨」針對「一攤血」判決發表聲明,在聲明中針對李滿妹對媒體之言「係針對人間悲劇而善盡對社會告知之責任,亦應嘉許」(見聲明第二點),並且指出「李女士在獲知判決後,曾於八月二十四日召開記者會,堅稱她在向證嚴轉述此事時,就說是因八千元「保證金」而離去。對證嚴而言,該款項究竟是什麼名目並不重要,重要的是:陳姓病患確因無法繳納一筆款項而抬離診所並導致死亡,這才是此一事件的核心問題,也是證嚴聽聞這一悲劇後立志從事慈善工作,幫助世人的主要原因之一。」(見聲明第二點),這跟慈濟功德會之前新聞稿中指出「一灘血與八千元事實俱在,保證金有何重要性?」是一致的!而對於法院的判決仍以「諸多的不解,但將尊重法官的判決」作為表示,並以「事實勝於雄辯,真相終將大白,祈請大家能夠體諒證嚴的區區用心」予以表態!
參考資料:1.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九十年度訴字第二五六號判決書
2.臺灣花蓮地方法院九十年度自字第三 0號刑事裁判書
3.佛教弘誓電子報第63期(http://www.lca.org.tw/hongshi pic/弘誓63.htm)
4.證嚴上人針對「一攤血」司法案件之判決發表聲明 5.從「內湖開發案,慈濟爆關說惡行」談起
|
|
|
「起而行不是莽撞感性就可以的」,欠缺思慮的行為,不僅僅會造成事後難以收拾的災難或後遺症,經常在執行中就遭遇不可逆的險阻難以克服,而走上失敗的命運。 因此「起而行善」也會遭致同等的問題,「一攤血」就是一個例子;清平致富或清貧致福的言論又是一個例子。 另外套上功德款的包裝來募款,其實也是一個極具爭議的作法,一個「錯將福德當功德」的立論基礎,不僅暴露主事者僅侷限於世俗者到廟宇中添香油錢祈福保平安的認知,卻對於佛教經典上福德與功德之無知,而產生「功德的大小取決於捐功德款多少」的錯誤認知! 而在佛教金剛經中對於福德與功德有一定的解釋,而六祖壇經中以達摩祖師針對梁武帝向其請益其佈施供僧建廟之舉有無功德時,達摩即以毫無功德回之的故事來說明了功德為何。若以此觀之,慈濟的勸募的功德款,有無真正的功德,也就不辯自明了!而這又是一個「起而行善」卻欠缺思慮所造成後遺症的例子! 而在大愛這方面,縮水成智慧之愛,就已經宣佈了原有觀念之不當。更因為大愛優於小愛的觀念,更造成一些慈濟成員置其周邊家庭親朋於不顧,而清平致富那篇專訪則是慈濟最高領導者在這方面的觀念的明證! 所以,「起而行善」的做法,若是來涉及到宗教或公眾領域時,就需要謹慎為之,以免因小善而種下誤導社會觀念暨價值觀的大禍。
本文於 修改第 1 次
|
|
|
「起而行」是執行力。但影響行為結果的價值觀或思想不夠嚴謹,往往會造成執行上的偏差。 慈濟不是沒有這方面的問題,否則就不會有不少爭議在社會上但不見諸報章在流傳了!
|
|
|
Nobody網友讚揚證嚴的[起而行], 我很認同. 宗教教義上的爭執, 如同哲學家的爭執, 對我來講意議不大, 信仰也只牽涉到個人, 但[起而行善]卻是實實在在對社會大有益的事.
|
|
|
證嚴個人發心行善大願與堅持,值得敬佩。但針對組織最高領導者的證嚴,就不是因為其發大願就能夠忽視對組織甚至社會所應負之責! 證嚴上人之影響力始於發心,而擴大至組織創設,進而其一言一行都對社會有著極深的影響力時,就不再是一個私人或平凡人能夠輕輕帶過的!而是會針對其深為組織最高領導人既對社會正向或負向影響做檢視! 而慈濟不僅僅是一個單純的慈善團體,還是一個宗教團體,而這個宗教又是佛教,自然除了以其言觀其行的一般標準外,尚需加上佛教之標準暨經典中之所言。而其影響力在佛教信徒幾乎為主流台灣而言,不可說不謂不大! 一攤血只是事件之一,但慈濟卻偏執於一己之見為是,故在行為上產生爭議,甚至連法院對其過失之認定亦要全然否定。 回顧整個事件來看,若非在講一攤血這故事時遭受質疑,那個李滿妹也不會跳出來做見證,既然有人跳出來做見證,自然代表著他知道這件事的來龍去脈,當然就會追問這檔子事究竟是哪一個如此見死不救的醫生所為也是很自然的事。當然被指名者經由新聞媒體報導之後,難免心中不平而要求澄清,在雙方庭外無法達成和解共識時,法庭訴訟程序就成了最後的途徑。這樣最終結果的產生是怨不得任何人的! 而這件案子若慈濟(證嚴法師)真的上訴,被維持原判而被駁回的機率是很大的,這應該才是證嚴法師暨慈濟放棄上訴之真正且隱而未現的原因。 至於證嚴法師與慈濟功德會之關係是緊密的,所以其言行對於組織成員會有很深的影響,但組織成員在外的言行對其也有不小的影響。若功德與造孽能夠量化的話,搞不好其那些授證的幹部暨徒子徒孫們在言行上所造成的孽,讓其做再多的功德也沒辦法來敉平的!
本文於 修改第 1 次
|
|
|
呵呵, 這就叫各有各的執著. 比方說, 對樓主而言, 執著的是[保證金].
我並不認為科學高於一切. 藝術創作可能更難和有意義. 事實上, 我的第一愛好是音樂, 不過沒才氣, 所以只好當個業餘愛好者. 我也認為有些淺顯易懂的東西很深刻, 比方說第一個說出[己所不欲, 勿施於人]的就是天才. 不過如今的哲學家們都在自己發明的古怪概念里打轉, 自己爽, 無端耗費朝廷錢糧, 有點看不慣.
|
|
|
我從未希求一個「本質」式的說明,無論是人權還是就質量而言。 老羅以為哲學提問方式都是那種鑽牛角尖的,就大錯特錯囉。
比方說,真理判準不一定是這種「基礎論」,哲學也同樣接受另一種「融貫論」(corherence theory )。又譬如有所謂「概念型定義」,然而科學同樣也接受「操作行定義」。
老羅又說,「任何理論系統, 都是從一些沒定義的東西和[不驗自明]的公理開始的」,這就陷入「基礎論」的窠臼。顯然陷入一種「本質」式的思考是老羅自己。
其實「任何理論系統, 都是從一些沒定義的東西和[不驗自明]的公理開始的」這個斷言並不正確。越是解決複雜的社會問題的學科,越是不可能找出什麼不驗自明的公理axiom。只有純數學和邏輯學才強調不驗自明的axioms。而且連這些都還未必沒爭議呢。
當我們運用哲學思考處理政治學概念時,只要求一個或幾個堪用的出發點,反而不當要求非此不可的出發點。
老羅對哲學,對社會科學的偏見實在是種門外漢觀點;而且對科學乃至人文社會學理論的要求還被數學模型所侷限,將許多門學科都鄙視為常識,甚至怪力亂神,因此我要說:
老羅有科學素養,但是對它門學科缺乏虛心。
PS 我有點槓子頭習氣,請多包含一下~
本文於 修改第 2 次
|
|
|
維基很多東西, 科普成分很大. 科普的東西, 都不嚴格, 這些用來定義質量的東西, [慣性], [力], [運動狀態], 等等, 等等, 都沒有定義. 當然閣下可以再去維基找這些東西的定義. 我可以告訴你, 最後的結果只可能有兩個. 一個是你不停地發明新名詞用來定義舊名詞, 或者在某個步驟, 這些東西的定義回到物質和質量, 結果是轉了一圈, 回到原點. 這是不可避免的. 這些東西最多只能說是[解釋], 可能幫助業餘讀者建立一些直覺, 但對專家來說毫無幫助, 越解釋越糊塗. 拿出中學物理教科書也沒用, 教科書的目的是幫助學生學習, 建立一些直覺. 不是建立嚴格的理論體系, 說是給他們科普也大致不差.
任何理論系統, 都是從一些沒定義的東西和[不驗自明]的公理開始的, 這是很簡單的道理, 也是邏輯學的第一步. 任何和[不停地問為什麼]的三歲小孩打過交道的人都懂得這個, 閣下卻不懂, 被問到, 就用一句模模糊糊的反問話帶過. 在物理學上, 質量一般被當成是最初始的概念之一. 閣下卻非要定義不可, 這說明閣下也不懂這個物理學常識, 但卻在此拿著維基來大談物理, 這才是笑話.
從本質上講物質和質量是什麼不重要, 他們和空間和時間之間的關係才重要. 這有一個經典的故事. 牛頓建立經典力學後, 大大地出名. 有個人(可能是個哲學家)有一天在公共場合向他嗆聲曰, 你說了半天物質, 可你還是沒說出那是啥, 所以這些毫無意義. 牛頓先生回曰, 你說的不錯, 我確實不知物質是啥, 但我的理論告訴你他們的行為怎樣, 這就足夠了. 這段對話反應出了科學的本質. 我說的這些東西可能違反常人的[常識], 但這是科學界的常識.
引進新的抽象概念需要解決實際問題, 不然毫無意義, 這也是很簡單的道理, 不過創造莫名其妙的抽象概念, 然後鑽進去爭論是哲學家們的專職和飯碗.
我在這裡也不是一兩天了. 我哪一天崇拜過專家, 宣揚過[官大學問大]? 傑佛遜這篇文章之所以這麼有名, 那是因為他這幾句話說到了點子上. 這件事的關鍵是: 任何理論系統, 都是從一些[不驗自明]的東西開始的. 你完全避開這個不談, 卻胡亂把一頂[官大學問大]的帽子扣在我頭上, 這是很幼稚的轉移焦點手法.
本文章改了8次, 大概是做研究走火入魔, 把它當科學論文來寫. 這個爭論離題越來越遠, 就到此為止, 不多說了.
本文於 修改第 8 次
|
|
|
分析觀念是相當重要的事,居然說這是三歲小孩最愛追問問題。這種追問習慣以及論理的繁瑣正是西方文化的最顯著特徵。
號稱崇尚西方文明的老羅居然反對這個文明的最重要起源→「愛智」(philosophy)。真令我瞠目結舌。如果不肯深思,很懷疑老羅光光作實驗倒底能做出什麼玩意兒
就拿質量來說,真正科學家不可能給出老羅這種反智的答案(「質量就是質量」)的。維基百科就列舉牛頓和相對論兩種質量觀。
要不請老羅去查一下中學物理課本或參考書,連這種基礎課程都對質量給出牛頓定義。
如果西方人真像老羅那樣不尊重思考,怎麼搞得成科學呢?
補充一句,傑佛遜的人權宣言就等於真理麼?如果傑佛遜說是就是,爾後西方政治學政治哲學都不用發展下去了,老羅拿傑佛遜當檔劍牌,難不成是信奉「官大學問大」?
质量--維基百科质量是指物体中所包含的物质的量。是描述物體的一種慣性,物體在不受外力的情況下,維持原有運動狀態的一種度量。以牛顿第二定律所表现出的质量称为惯性质量,以万有引力定律所表现出的质量称为引力质量。这两种质量实际上在可测精度内相等,但目前尚无理论把两者统一起来。 根据狭义相对论,对于运动状态不发生变化的物体而言,质量是一个常量,不因物体的形状、状态、温度、位置等外界情况地改变而改变。同时,对于低速宏观物体而言,速度的少量改变对质量几乎不发生影响,但对于高速(接近光速)宏观物体而言,速度的少量改变对质量则有较大影响。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普遍认为“有质量”的物体,即宏观物体,实际上是静止质量非零的物体。但要指出的是,这里的“静止”是指物体的相对静止,而不包括物体内部的情况。在微观世界,有很多静止质量为零的存在,如光子,即只有运动时才有质量,换句话说,这个世界上不存在静止的光子(实际上,低于光速也是不可能的),而其质量就对应于宏观上测定的能量。
本文於 修改第 3 次
|
|
|
想當年傑佛遜先生寫獨立宣言就是沒前沒後地一句[天賦人權], 而且恰恰就說它是[不驗自明]的. 關於質量, 物理學家的回答也恰恰就是[質量就是質量].
大家都知道所有事情一直問下去是沒底的, 只有三歲小孩才會無窮無盡地問[為什麼]. 所以Occam's razor告訴我們, 沒有幫助的概念還是少發明為妙. 近代科學的一大發現就是哲學家們廢話太多. 這種所謂的[哲學思考]在大學一年級宿舍最活躍, 如果長不大, 那就進哲學系.
最後轉貼一首波斯大詩人Omar Khayyam關於哲學的一首短詩(抱歉我只有英譯本)
Myself when young did eagerly frequent Doctor and Saint, and heard great argument About it and about: but evermore Came out by the same door wherein I went. ----------------
扯遠了. 就慈濟而言, 我的宗旨是[就事論事,將心比心]. 就證嚴來說, 她奉獻一生行善, 這是事實. 捫心自問, 我不能做到, 覺得大部分人也不能做到, 所以我認為她是英雄, 尊敬她. 但我也認為她是常人, 人格平等. 也正因為此, 我們對她不苛求.
本文於 修改第 4 次
|
|
|
老羅的回覆僅代表拒斥觀念分析。 如今我若改問「質量是什麼?」難道物理學家會給我一個「質量就是質量」這種反智的答案麼?
以老羅這種態度,人權觀的建立彷彿不驗自明一般,這可不是算數1+1=2那麼簡單。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