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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oumin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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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早安(顏俊家)
avon
Chocola
玉狐狸

  1. 在前篇「刑事無罪,民事判賠(對於一灘血事件判決結果之看法) 」略述慈濟一灘血事件在司法上結果,本篇則著重於引發爭議的民事判賠部分暨慈濟於事後的相關行為。
  2. 首就民事判賠的部份而言:依照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九十年度訴字第二五六號判決書指明「六、我們的認定是一灘血是存在,但背後的故事失真,甲○○(指李滿妹)稱「(法官問:原住民當初有無告訴你是保證金八千元)他是有告訴我錢要八千元」、「(法官問:為何跟被告證嚴法師說是保證金八千元)我沒有講保證金,我只有講要八千元」(作者註:此段係依地院刑事庭就此部份之訊問,資料來源亦出於民事判決書中),甲○○告知釋證嚴「原住民因沒有八千元而離去」與背景故事是一致的,釋證嚴轉述為「因保證金八千元,而拒診」與甲○○告知的內容不一致而失真。」;「這個失真,將甲○○告知釋證嚴「原住民因沒有八千元而離去」, 由醫師的觀點而言,因要收保證金而拒診是不妥而可受公評的, 由病患的觀點而言,因繳不起醫藥費而離開是不幸而可堪憐憫的,這兩種都是存在的情形,由釋證嚴轉述為「因保證金八千元,而拒診」,就僅餘存「由醫師的觀點而言,因要收保證金而拒診是不妥而可受公評的」,然而釋證嚴所轉述者,是證據上無法形成心證者,自屬於名譽之不法行為,假如這是真的當然可以阻卻違法,但此事非真時,評述原告因保證金拒診病患,而為冷酷或見死不救,當然屬於侵害名譽之行為。原告小鎮行醫素有聲望,有卷附得獎資料及書籍專文介紹可參,因被告釋證嚴之行為而發生名譽上之損害,堪已認定,其間確實因被告釋證嚴轉述失真而起,經原告質疑被告又未為適當因應,形成社會上對原告名譽不佳之評述,其間自屬具有相當果關係,堪見原告主張被告釋證嚴應負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為有理由。」其次,法院更認為「被告證嚴法師為慈濟基金會之領導者,更有相當之社會影響力」,因此當此「一生奉獻偏僻小鎮行醫,應該享有相當之社會聲望,經此『因保證金八千元而拒診,被評述為冷酷或見死不救」』」之特定對象出現後,因此所遭致精神上當然遭受到相當之痛苦,法院經斟酌雙方之個別情態,認為原告主張之損害賠償金額及其法定遲延利息為適當,也就造成民事判賠的結果。
  3. 慈濟於事後的相關行為來看:慈濟於判決之後的相關行為有:
    1. 發布新聞稿:慈濟於92.8.22發布「法院還原真相:一灘血是事實,卻判應賠償???」為標題的新聞稿,其中強烈主張「一灘血與八千元事實俱在,保證金有何重要性?」,並要上訴!(見佛教弘誓電子報第63期2003825日出刊;http://www.lca.org.tw/hongshi pic/弘誓63.htm)
    2. 召開記者會:慈濟於92.8.24下午三時於台北靜思書軒舉行記者會,參加者包括了劉振瑋律師、昭慧法師、李滿妹母女、何日生發言人、聶齊桓律師,而這些參加者除士昭慧法師外,不是屬於慈濟這個當事人之ㄧ方相關之人就是被告依方之委託律師, 當然關鍵人物李滿妹母女在記者會中「堅決表示「一灘血」與「保證金」都實有其事。」的說法是可預期的!(見佛教弘誓電子報第63期2003825日出刊;http://www.lca.org.tw/hongshi pic/弘誓63.htm)
    3. 證嚴上人針對「一攤血」司法案件之判決發表聲明:慈濟由證嚴上人於民國九十二年九月十七日以「不忍與不捨」針對「一攤血」判決發表聲明,在聲明中針對李滿妹對媒體之言「係針對人間悲劇而善盡對社會告知之責任,亦應嘉許」(見聲明第二點),並且指出「李女士在獲知判決後,曾於八月二十四日召開記者會,堅稱她在向證嚴轉述此事時,就說是因八千元「保證金」而離去。對證嚴而言,該款項究竟是什麼名目並不重要,重要的是:陳姓病患確因無法繳納一筆款項而抬離診所並導致死亡,這才是此一事件的核心問題,也是證嚴聽聞這一悲劇後立志從事慈善工作,幫助世人的主要原因之一。」(見聲明第二點),這跟慈濟功德會之前新聞稿中指出一灘血與八千元事實俱在,保證金有何重要性?」是一致的!而對於法院的判決仍以「諸多的不解,但將尊重法官的判決」作為表示,並以「事實勝於雄辯,真相終將大白,祈請大家能夠體諒證嚴的區區用心」予以表態!

參考資料:1.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九十年度訴字第二五六號判決書

                   2.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九十年度自字第三 0號刑事裁判書

                   3.
佛教弘誓電子報第63(http://www.lca.org.tw/hongshi pic/弘誓63.htm)

                   4.
證嚴上人針對「一攤血」司法案件之判決發表聲明

                   5.從「內湖開發案,慈濟爆關說惡行」談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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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7666&aid=3200208
引用者清單(1)
2009/01/31 15:04 【123長短篇】 一攤血故事及訟案的倫理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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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礙關鍵之一─慈濟,環保觀光只不過是個假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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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oumin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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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俠隱




圖一、112.8K處被巨石、砂礫擊毀的遊覽車

引用文章東部人需要安全回家的路


台灣東部民眾往返台北的陸上交通運輸除了一條北迴鐵路外,危險聲名長期遠播的蘇花公路就變成了無可替代的交通要道!

因此當北宜高速公路通車後蘇花高速公路興建成了花蓮人的一項企盼,不過卻引發了不小的反對聲浪,而理由不外乎是環保暨觀光,但會讓政府投鼠忌器的是政治上的效應,而關鍵之一就是對台灣社會影響力極大的佛教慈善團體─慈濟。

慈濟對於蘇花高速公路興建的反對立場早就見諸於媒體,雖說是以環保為名,但一個位於保護區的「內湖慈濟開發案」就讓慈濟藉以反對的「環保」的理由破了功。但也讓長期以「需要一條安全回家的路」為訴求的花東民眾必須繼續暨續冒著危險往返北花之間。

這次梅姬颱風未入門,卻因為其所帶來的豪大雨導致蘇花公路嚴重崩塌引發重大傷亡事件,而讓蘇花公路改善的替代路線方案(不管叫蘇花高、蘇花替或蘇花改等等名稱)有機會成為一個公共討論的議題!也讓東部民眾需要一條安全回家的路在現實的呈現下成為不得不重視的一個問題!

花東地區觀光資源開發與興盛,仍然需要便捷的交通來支撐,否則觀光產業的發展亦是有限。因此公路交通的改善對其而言是非常重要的一環。而對於同為台灣地區
人民的花東地區居民而言,有一條安全便捷的公路是一個基本的需求,因此當原有的更路危險性或其他因素導致難以承擔原有功能時,任何一個改善的方案都是必須
即刻去做的而這些建設部是一蹴可及,是需要時間來達成的!


今天蘇花公路的崩塌所產生的重大傷亡事件,已經證明蘇花公路的的替代道路建設變成刻不容緩的一件事,但綜觀北宜高的建設的成果,在建設與規劃上有更需要加強的空間,最起碼要有中山高的水準,而不是跟一條快速道路相去不遠的品質暨行車速限。

而反對的關鍵之一─慈濟,亦處於花蓮當地,因此就形式上而言亦代表著花蓮的民意之一,只不過其影響力之大讓其意見往往不得不為執政者所重視,更何況其在花蓮
亦有些建設跟提升醫療水準等等的貢獻(靜思靜舍的參訪、慈濟醫院、慈濟大學暨相關學校暨附屬設施的興建),那麼花蓮當地人是要如何搬開這塊反對擁有一條安全回家的路的大石頭的意見者,就需要靠當地人士共同努力來達成囉!

至於請慈濟出場這種激烈的做法,在莫拉克風災重建中曾經發生過,也獲得政府高層的重視暨採行(小林二村的重建由慈濟改為紅十字會於五理鋪興建、屏東長治分台第一期完工後就換人接手),如果花東民眾對於一條安全回家的路是非常強烈的需求,就必須團結起來展現力量,這一條路才會出現。




圖二、蘇花公路114.5K處被填滿土石的遊覽車

相片來源:莫拉克獨立新聞網之「
梅姬風災─蘇花公路災區

延伸閱讀:
  1. 再談一灘血事件
  2. 從「內湖開發案,慈濟爆關說惡行」談起
  3. 慈濟相關系列






本文於 修改第 4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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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捐給慈濟的善款捐給義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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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oumin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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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文章「讀書不用錢」 南陽義學快撐不下去 

聯合電子報2010/10/03 報導,十年前一位從五結鄉孝威國小退休的林獻忠,拿了退休金在羅東鎮創辦的南陽義學,目前因為經費短缺面臨撐不下去之危機。

而從聯合報的報導中來看,這個義學已經辦了十年,其成效卓著,亦靠著創辦人自暨暨社會人士的熱心贊助,而不願依賴公家補助。在宜蘭地方上都知道,南陽義學是「讀書不用錢」的地方。

而社會上不乏善心人士,其中捐給慈濟(此處連結不是指向慈濟官方網站,而是本人在此部落格對慈濟另一面貌的貼文)款項之多向來為人所公認,但社會上猶如這種默默實際行善者若能予以協助,會比捐給已經茁壯的如慈濟一般的宗教慈善團體更能真正彰顯出慈悲、愛心暨善心。

P.S.本篇純看聯合電子報2010/10/03 報導有感而貼之文,若真要捐款者請自行點閱引用文章之處,或自行接洽羅東鎮純精路21號,電話(03)951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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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品質別像慈濟大愛永久屋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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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oumin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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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文章馬總統:爭取美關島基地遷移標案



圖一、有水進來啦


馬總統要爭取美關島基地遷建標案,未嘗不是一件好事。但昔日代表國家出國參與建設的團隊所剩幾何?其是否有如之前政府的榮民工程處般有政府當後台可以不計盈虧的為國家榮譽而奮鬥?這些都值得考量的!

而最近凡那比颱風過境,慈濟位於高雄縣的大愛永久屋就發生房屋嚴重進水及牆壁嚴重滲水的狀況(詳見「凡那比颱風之大愛園區(屋內)」)的報導。而這些永久屋都是慈濟所興建完工不久的新屋。

因此在「印尼亞齊省的大愛村經驗」報導中所指出的「從06年底就搬進班德烈大愛一村的住戶表示,
大愛村的建材、隔音都差,才住不到2年屋子就開始漏水,甚至連馬桶都是做好看的,根本沒有跟化糞池接在一起。有住戶抱怨:「改建真的是不得已,因為房子才住幾年就不堪使用了。」」的品質其差的狀況中於在台灣有了實質的驗證。

而慈濟的大愛村到了國外,未嘗不是代表著台灣這塊地方到國外去的代表作?因此馬政府要標美軍工程時得慎選整個施工團隊,不要讓工程品質如同慈濟大愛村的永久屋一般為人所詬病才是正途!


圖二、牆有裂縫且有水跡



圖三、牆有裂縫且有水跡(奇怪,牆上的凸起的是甚麼)



圖四、木質地板受水侵襲不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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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災的莫拉克與道德上的莫拉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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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oumin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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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文章「每個颱風當莫拉克」 馬吳坐鎮

      

圖一      

「每個颱風都當成莫拉克」意只對於每個侵襲台灣的颱風都要當成如莫拉克颱風一般會引發重大災難一般加以防範。
      
         的確颱風造成的災害若能經過適當的防災措施是可以降低,但對於如那些哪裡有災難那裡就有XX團體而言(見圖一),災害的發生可就是她們得以出現在鎂光燈下增長業績的時候。但這也是大自然天災下所應運而生的一種產物。

        只不過莫克颱風所造成的災害是來自大自然,有時並非人力所能防止┬案事後重建所引發的紛爭跟如將原本的「社區活動中心」變成專屬管理「佛堂」的作為,卻是人為上的莫拉克,而將原本的「社區活動中心」變成專屬管理「佛堂」的作為,這種在政府與承辦單位間私相授受的行為原本是受到抨擊而不見容於社會,卻在宗教道德暨慈善之下可以公然為之,其所造成道德上之瑕疵與敗壞更可以說是一場「道德上的莫拉克」。

      因此當
凡那比颱風侵台之際,政府以「每個颱風當莫拉克」得做法為長不值得鼓勵,但在莫拉克颱風重建中所造成的「人為莫拉克」暨「道德莫拉克」若不妥為解決並引以為鑑,對整個社會而言恐怕會帶來比莫拉克更為嚴重的災害。
      



      圖二杉林大愛園區旁的「活動中心」,不只長的像佛堂,也即將變更為宗教用地。



圖三、門口的玻璃鑲嵌著慈濟圖騰




圖四禮堂內舖木地板,正中央掛著法像


圖片來源:圖一:「社會大眾看大愛(3)大愛石的真相

             圖二~圖四來自「大愛生活系列(14)活動中心變佛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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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報導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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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愛園區建佛堂 原民反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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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嬤撿到錢拒酬金與慈濟將「社區中心變佛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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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oumin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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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文章阿嬤撿到錢拒酬金 「這是做人道理」


圖一 原本規劃為社區活動中心的建築外觀現即將成為慈濟的佛堂


JC鮮師在PLURK分享這一則「阿嬤撿到錢拒酬金「這是做人道理」」的新聞。報導中說到:彰化縣老阿嬤鄭楊滿撿到八千多元送到派出所,失主要送酬金和蘋果給她遭拒。警察提醒她,依法她可以「抽」三成,老阿嬤說:「我不懂法律,但不是自己的就不該拿,這是做人應有的基本道理!」

而這在目前
因為一名女大學生撿到學妹學費,要求三成酬謝,否則行使「留置權」成為話題,各界感嘆「拾金不昧」的傳統美德式微的時節上,頗為難能可貴。

不過,有一個大力提倡「付出無所求」的佛教慈善組織慈濟慈善基金會,卻在承建莫拉克風災高雄縣杉林大愛園區永久屋之便,在園區旁原本規劃為社區活動中心之處,卻變成了慈濟專屬的佛堂,而「8月12日高雄縣府重建工作小組會議上,做出一項決議–「社區活動中心地目用途,請與慈濟基金會研議變更為宗教用地〈註明:容許做為佛堂使用〉,以符實際用途,俟完成變更後再由民政處委交慈濟管理。未來園區內再興建新的社區活動中心。」」

所以,
阿嬤的作為值得讚賞;而被社會與論痛責的那位要收受報酬的
大學生跟那個「付出無所求」的佛教慈善機構將公共設施變成一己專用佛堂之做為來看(而高雄縣政府也欲配合為之),是不是更該譴責那社會道德之風頗有影響的
慈濟呢?至於高雄縣政府是不是應該「依法行政」而非私相授受,將原本規劃的社區活動中心屈服於慈濟「做就對了」所造成的既成事實去更改使用區分為「宗教用
地」而另外在發公帑去建活動中心吧!


附註:
  1. 本文圖片連結自莫拉克獨立新聞網「大愛生活系列(14)活動中心變佛堂?
  2.  有關慈濟社區活中心心變佛堂相關訊息莫拉克獨立新聞網「大愛生活系列(14)活動中心變佛堂?



圖二、佛堂內部之一




圖三、門口的玻璃鑲嵌著慈濟圖騰



圖四、慈濟圖騰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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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一灘血到莫拉克風災重建被請出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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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oumin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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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難產開刀要輸血的話,這個血的購買是要現金購買。就是大醫院也會開單子出來要病患家屬先繳費才行!因此這算不算「前金」?但這是不是等同「保證金」呢?

    其實「一灘血」這個問題,可以衍伸出重症緊急病患救治的問題。如果朝難產的緊急狀況來看是否符合急診重症標準而必須先收治,不得因病患有無負擔能力而拒絕收診救治,又會有不一樣的結果。這就涉及當時醫師法跟醫療相關法規對緊急病患的相關規定,只是當事人懂不懂法規跟會不會運用而已!

    至於為何說證嚴上人破妄語之戒?因為「轉述失真」等同創造一件不一樣的事件,等於讓原本的事實走味變調。而有可能在原本事件中無人受損害,而變成有人因而受損害。若這「轉述失真」不生破戒效應,慈濟也就用不著發那麼大的力氣出來喊冤,而幕後就是懼怕收入跟組織的崩盤效應產生!因為慈濟的發跡很大的關鍵就事依靠證嚴上人這個佛教出家人的形象,而這形象跟重要的事件被法院判了一個「轉述失真」而生損害賠償之責,等於打掉了慈濟生存最重要的依靠。從慈濟的角度講,之後的作為是要做「損害控制」,的確在這方面,慈濟在資訊不對稱的狀況下做得蠻成功的!但是當其所抨擊的文件曝光,真正考驗才會出現!但在台灣這「出家人不打誑語」的刻板印象下,總是有理由替證嚴法師卸責的!

    而這「轉述失真」在慈濟的「損害控制」的作為下,忽略了慈濟暨證嚴法師對社會的影響力暨教化力,結果不僅僅造成社會道德跟行為觀念上偏差,也讓慈濟這個組織產生偏差,終於產生許多爭議性行為。而最近就是莫拉克風災重建事件中被受災地區請出場(更換NGO)的事件發生(包括長治分台第一期建設完成後續管理暨第二期的建設跟小林二村的建設都不由慈濟負責而轉交其他NGO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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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條命不值八千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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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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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文章一攤血故事及訟案的倫理問題

證嚴說八千元保證金轉述就算不盡嚴謹,卻也並不是妄語:既然醫院以前金繳付與否決定是否醫治,那麼將這種前金稱作保證金又有何過失呢?

如果慈濟用「前金」一詞來宣傳一攤血的故事,也絲毫不會影響該故事的完整性,事實上,一攤血故事並不會因為使用「保證金」一詞而更加聳人聽聞,鳳林醫院也不會因為沒說過「保證金」而使缺八千元的原住民起死回生。

那家醫院在一個垂危的生命之前討價還價是事實。怎麼要價,如何婉拒難產的婦人?還原他們的三十年前的措詞和技巧很重要麼?事實上垂死病患果然知難而退了!!

慈濟一攤血官司民事判賠百萬是他們律師不行,不能以此直接推論說證嚴妄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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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張爺的私人想法跟法官的看法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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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oumin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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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或許張爺會認為「民事判賠的關鍵在於「保證金」名目。但這八千元收費不論叫不叫作保證金,都是醫療行為的「前金」,這已構成保證
金的實質。試問現今大家去就診是否有先行付費的?更何況是一筆巨額費用!因此「保證金」名目不管有沒有誤傳,卻不是莊醫師名譽受損的原因,醫療前的巨額收
費行為是事實,莊醫師子女以司法硬幹,索求賠償,才是置長輩名譽於不顧。
」是合理的。但別忘了,在名目上的不同所造成實質用途跟評價上會有所不同,並非想當然爾,若沒錢不救就屬見死不就,這不過是附和了慈濟跟佛教團體的說法來替證嚴上人卸除犯下「轉述失真」所造成破戒的行為比較實在。

在健保開辦以前,不管大小醫院,有些處方醫院事先開單要求病患先繳費後才提供服務的,輸血往往是其中之一。而購血是有一定價碼,也是現金給付的!在鳳林的私人診所是否有足夠的現金可供週轉,都值得考量。同時經診斷後,救回機率不大,原住民病患暨其家屬或同鄉朋友沒有那些醫療的必需費用時,就會慎重考慮是否花這筆費用。就算是因為一灘血而募款建立的慈濟醫院是否也有做到看病不收費的措施呢?

至於法院的看法跟你張爺就不大一樣,法院著眼於這保證金的項目究竟有沒有人說?還是證嚴上人胡掰的?結果從證據調查後來看出了問題才課以證嚴上人賠償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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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執著「保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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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oumin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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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ocola

在這一個Case中,是法官判決的關鍵在於金錢用途,執著於「保證金」的可是慈濟功德會那一夥人暨其支持者。

個人看重的部份在於整體事件,包刮了判決後慈濟暨雙方記者會中的表現,或許有人會問:為何只注重於慈濟功德會記者會反應的內容呢?

其實這包含了下列幾個因素:

慈濟是一個佛教團體:慈濟是一個佛教團體,他的領導者與事件的被告是一個出家的比丘尼,而佛教基本五大戒中有一「不妄語」之戒律,因此出家之比丘尼被法院以「轉述不實」而判須損害賠償時,在佛教之戒律中該如何處理?是懺悔即可?還是得令其還俗?亦或像台灣政壇一樣開記者會大肆喊冤,並抨擊法官判決烏龍也是可以的?

慈濟是一個宗教團體:已如前述佛教是宗教的一環,故慈濟已是佛教團體,自然也是一個宗教團體。但宗教團體比民間一般團體多了一層級高要求的道德性,所以他們的道德影響力是高於其他團體。因此依貪血之後慈濟功德會的記者會表現跟所闡釋的理論對於社會道德不無影響。因為不少人對於這類團體或人士所言,往往會失去防衛判斷之心,而照章全收。

慈濟是一個慈善團體:正因為慈濟是一個慈善團體,而他的慈善行為對社會有不小的正面貢獻,在這方面是值得肯定的。但也因此,不少有後遺症的行為或言論往往都被忽視,或在社會上因為佛教暨慈善之故而視之為「理所當然」。舉例而言:以功德會的功德款來包裝其實質的募款,而產生所謂功德款愈多功德愈大的認知;所謂大愛包含小愛,結果卻造成「就大愛而捨小愛」(事實上是犧牲小愛成就大愛)的情狀(簡單說就是要求周邊或家庭中的人來支持其成就慈濟大愛事業,而做出無怨無悔的犧牲,並將自己對原生地暨家庭的輕忽合理化)。

所以,一攤血事件的討論,其實是在慈善行為之後的觀念對社會無形的影響是我所重視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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