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老闆認為毒奶事件允許進口的前朝責任很大,而飽受批評的「自以為沒進口,慢慢反應」「廠商自送樣品來驗,我也沒辦法但全部都驗過沒問題」「一發不可收拾了,好像只有全面檢驗才行」爛泥處理三部曲,則是在幫前朝擦屁股。
大陸、都慶拍胸脯保證都慶沒問題,好像台灣五大進口商、百大製造商都是自己把毒加進去一樣。
唯一貢獻剩堅守台灣立場與台北市政績的阿扁還在困獸猶鬥,不過民代很不想陽光法案把民代給納進去,此外很多人不忘記說毒奶是阿扁害的。
瘤教授依然堅定的要去大陸查毒源,但是所謂嚴格把關,則是把台灣檢驗標準放寬。
至於為什麼可以把標準放寬,官員嚎洨很多理由,廠商聽了有怒有喜,怒的想要賠償,喜的是產品可重新賣了,民眾則是傻眼。
阿有毒就有毒,官員你是說三小?含微毒不算毒?那為何有很多商品可以做到「不得檢出」?
這個毒為何以前從來不驗?因為這是一個根本不該出現在食品裡的毒,他過去在美國毒死一堆寵物,現在則在大陸毒死一堆本來該享受世界的小朋友。
官員的官是很大,馬劉兩大教授手下博碩士更是有如繁星般刺眼,不過這一堆人,對毒物標準的認知,誰比得過一生研究毒物、一分證據一分話的林杰樑教授?比得上前台灣省家畜衛生試驗所所長劉培柏?比得上台灣大學食品科技研究所教授江文章?
美國標準局這個放手狂牛症污染的標準過低機關,對於家禽、魚類需經烹調非直接入口的食物,「討論中」的建議值還有50ppb,怎麼直接入口的餅乾、奶品、食品,台灣竟允許2500ppb?!
大概是台灣太需要拼經濟,這東西多吃點可以少跑點廁所多做點事吧?!
以下摘錄自記者劉惠敏╱台北報導
為何我們要跟著香港定標準?(註:香港雀巢在香港先被檢出而奶粉等產品下架,而後複驗「通過標準」)
林口長庚醫院毒物科主治醫師林杰樑表示,香港是特殊地區,因為中國大陸就是它的「頭頭」,訂標準實非得已,衛生署根本沒有必要跟著香港訂標準,而此時訂定三聚氰胺限量標準,太匆促且不適當。
標準怎麼訂的?可做到不得檢出的三聚氰胺,標準竟比不得不的污染黃麴毒素還寬鬆百倍?
林杰樑也認為以「ppm」為標準,太寬鬆。他質疑,以往因為生產農作物過程中會有不得不的汙染,而訂定標準,但食品的農藥毒物標準是以ppb(十億分之一濃度)為單位,怎麼現在用ppm(百萬分之一濃度)?兩者差距千倍,他反問,黃麴毒素的限量標準是十五ppb,為何本來不應該存在於食物中的三聚氰胺,標準卻更寬鬆?
台灣產品未來外銷通得過其他國家嗎?
除了香港,其他國家皆沒有訂標準,林杰樑說,沒有標準就是「只要有,就不行」,如果台灣有標準,我們的食品要如何外銷其他國家,怎麼會不被封鎖;那現含三聚氰胺的食品「稀釋」一下,就符合標準,是不是就可以合法販售?
有沒搞錯?為廠商訂標準?標準怎麼訂的?
前台灣省家畜衛生試驗所所長劉培柏聽聞衛生署所訂標準,直說「有沒有搞錯」?二點五ppm等同於二千五百ppb,世界衛生組織沒有訂標準,衛生署這標準訂得實在沒道理,他質問:「衛生署是為消費者、還是為廠商訂標準?」
劉培柏說,目前國際學術界至少還有幾十篇文章在討論標準、原則,尚無定論,且根據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去年五月廿四日一文,在討論家禽、魚類內含三聚氰胺,其中就認為最低檢測標準應該訂為五十ppb,超量對健康不利。
台灣大學食品科技研究所教授江文章說,國家訂「可行標準」是應該的,但還是要問標準是如何定的?
這樣的執政態度,人民只能靠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