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指教或討論。
我和你的看法近似。我在本欄08/10的留言中,引用了幾篇我過去談文化的拙作。轉貼於此。或許它把我的觀點表達得更清楚一些。(《文化隨筆之 3 -- 我對「文化」這個概念的了解》,https://city.udn.com/2976/1544485?tpno=5&cate_no=52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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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根據我的以下兩篇文章合併而成:我批判潘罡的《台灣文化必要之惡》 ( 潘罡 2004) ,及我 批判張濤的《 剪中華文化的辮子 》 ( 張濤 2004) 。
1. 淺釋文化的概念
既然要談「文化」,不妨先釐清「什麼是文化」。否則一個在談橘子好酸,一個在談蘋果好紅,恐怕不如各自回去打麻將或看 A 片。一般討論文化課題的學者,通常可能從三個不同的層次來處理「文化」以及相關的議題 (Edles 2002) 。
a. 以文化指示廣義的「藝術」領域的活動及成果 (1) :如「文化人」或歐美學者 "high culture”之類的「用法」。
b. 以文化指示人類為了解決和應付生存及現實的問題,而設計出來的生活方式、典章制度,以及根據這兩者而來的文學、藝術、知識、和行為規範及模式等等:如「人類文化」之類的「用法」。
c. 以文化指示任何使用「符號」的活動及成果 (Geertz 1973) :如「後現代主義」思潮對「文化」的觀點。
我認為「文化」應以第 1 、 2 兩個領域來了解。而第一個概念其實被包含在第二個概念之內。簡要的說:
文化是人類為了解決和應付生存及現實的問題,而設計出來的生活方式、典章制度,以及根據這兩者而來的文學、藝術、知識、和行為規範及模式等等 。所以它是持續的和 ( 隨時、空 ) 改變的。不了解這些文化的基本性質和功能,不可能就文化的相關議題,說出具有意義或說得通的論述。
上述 Edles 及 Geertz 等學者則以「符號」活動為「文化」的主要意涵。我並不同意這個觀點。因為這種看法使「文化」的概念大到無所不指,也就成了「無所指」的地步。但是這個觀點如果不能稱為「主流」論述的話,大概也是目前「文化研究」領域一個重要的趨勢。
由於他們所處的時段,黑格爾和尼采對「文化」的了解,大概仍然限於第一個概念 ( 廣義的「藝術」領域 ) 。尼采更是一位「精英主義」者。因此,潘小小認為或暗示:尼采主張文化的發展「需要『破壞性』的『粗野』力量」(潘罡 2004) ,是一種誤解或胡說八道。
2. 略談中國文化
我在高中時,有機會讀到《新青年》,當時受到陳獨秀先生及其他先進的影響,對中華文化,尤其是儒家思想持相當負面的看法。四十多年來,對「文化」的概念和文化是什麼,略有了解。隨著年齡及人生經驗的增加,對《四書》中的某些說法,越來越有同感。因此,我雖對中華文化和儒家思想,並沒有進一步的研究,但不敢再對中華文化或先秦儒家思想有否定或輕視的態度。
因此,我不是「傳統派」。以我對中國文化的了解,我也沒有資格做傳統派。以下是我從社會學「功能論」的角度來了解和評估文化。
中華文化是人類歷史上兩個僅存的有四千年記載的文化,它使漢人有能力在亡國兩次後,仍然能同化征服者,持續立足於「物競天擇」的世界中,並保持其文化的完整及連續性。這是中華文化的功能性和實用價值。在有能力用其他概念解釋這一現象前,或有能力否定上述的功能性和實用價值前,否定中華文化,只顯出否定者對文化、歷史、和人類生存要件及活動面向的無知,或對這些議題的思考缺少週延性及深度。
孔子說:「學而不思則罔,思而不學則怠」。其此之謂歟?諸小子勉之哉!
附註:
1. 即文學、繪畫、音樂等八大 ( 九大? ) 藝術。
參考文獻:
* Edles, L. D. 2002, Cultural Sociology In Practice, Blackwell Publishers, Malden, Massachusetts
* Geertz, C., 1973, The Interpretation of Culture, Basic Books, NYC
* 張濤 2004 ,《 剪中華文化的辮子 》, http://www.fokas.com.tw/news/newslist.php?id=466
* 潘罡 2004 ,《台灣文化必要之惡》, http://www.fokas.com.tw/news1/newslist.php?id=7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