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說台灣的國家總收入接近1.4兆,那文化預算佔比4%或5%就有6、700億了,將來的行政部門怎麼(消化)這比預算,可要有人好好看著啊!這是台灣厚值國際新戰略,甚至提高台灣能見度,以及開闢文創新事業系統的(保命錢),可不要讓行政部門隨便(處理)掉!民意代表要審議得當,而不是跳下去分贓喔。尋王的市民好友也要幫忙看著呗,這是我們這個城市的重要責任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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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 2008.02.22
文化預算解決不了問題
漢寶德
雲門的鐵皮屋練習場被一把無名火燒了,卻意外成為總統大選的插曲。馬陣營承諾要在四年內提高文化預算至總預算的百分之四,謝陣營更不甘示弱,要提高到百分之五。這把火早燒幾年會不會對文化界多些幫助呢?如果雲門的火災能改善未來政府的文化政策,倒是雲門對文化界不經意的貢獻了!
政府對文化界表示善意或支持,反應在政策上,通常只是增加預算。當然,文化發展處處都需要錢,提高文化經費在總預算中的比例,是文化界多年來的期待。但是有了錢就能辦好文化嗎?那倒未必。近年來,文建會的預算較往日充裕了些,但在文化上有甚麼可以數得出來的成效呢?有甚麼提高國民文化素養的計畫在執行呢?文化不是需要花大錢的事業,所以口袋的錢多了些就不知怎麼花。最常見的辦法是辦活動,因此用公款支助的所謂文化活動,大自一夕數千萬的文化大拜拜,小至請些外國人來開開會,對於文化建設都少有助益。所以自預算大餅中爭取較多經費固然很重要,怎麼把錢花在刀口上,實在是更重要的。
就以雲門這件事來說吧!像這樣一個國際知名的舞團,在先進國家大概都有自己的「家」。「家」是指一個特有的表演場所。平時可以練習,每年按季節對公眾開放表演。怎麼可讓他們在違章的鐵皮屋裡湊合那麼多年呢?這當然表示我們在文化上還是落後國家,政府與民間都沒有注意及此。為了國內外到處去表演,政府每年補助一些,還會引起一些閒言閒語。抱著這樣的態度即使有了錢,也幫不上忙。
明智的運用文化經費,要有明確的政策,有具體的實施方法,也就是要建立好的制度。在今天,一切向錢看的氣氛下,清晰的思維特別重要。近幾年,自從把文化創意產業的觀念引進之後,「文化是好生意」的說法漸占上風,而且漸被誤解為好生意的文化才是好文化,而改變了價值判斷的基礎,把藝術正式列為產業之一。這樣的觀念,在文化已融入生活的歐洲也許不會有負面的影響,在尚須努力進行生活文化提升的我國,確實使人不免有早熟的顧慮。再以雲門為例,有人說既已國際知名,為何不設法自給自足?就是出於此等觀念早熟的思維。
在我國,文化與文化創意產業要分開來看。提升國民文化素養是文化的任務,「文創」是要提升產業競爭力。現階段,兩者不能混為一談。跟著先進國家的後面,人云亦云,會誤入歧途,把文化當生意做。文化不是生意,在文化需求量高的國家,可以視為生意,我們還差得遠,所以雲門在台北市的表演,每年不過幾場而已。我們還要幫助雲門以及有希望成為雲門的組織,生存、壯大發展下去,直到文化的土壤成熟之後。
文化的基礎工作就是土壤的培育。沒有基礎,文化創意產業也做不好,做不成。過去若干年,文建會花很多錢在社區營造上。這件事很重要,可是它與我們認知的文化關係甚少,無助於文化的奠基工作。不是創意產業與社區營造不重要,是先要有文化土壤,再由產業與社會部門使力,才看得到成果。否則花錢也只是散錢,扎不了根,一旦錢的來源斷了,也就枯萎了。
除了總統候選人外,新任的王拓主委也主張提高文化預算。這是好消息,但要錢先要把花錢的計畫想清楚。文建會及相關文化單位究竟要做甚麼,準備完成些甚麼目標,一定要先弄明白;否則只是浪費納稅人的錢而已。試看文建會過去幾年在文創與社造上的投資就知道了。(作者為世界宗教博物館館長)
尋王之盟支持者,巧克力妹兒小魔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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