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立委選戰報告
台灣2008年1月12日國會大選,立院席次從225席減為113席。其中區域立委73席、原住民立委6席、不分區立委34席。區域立委的選舉方式由「複數選區單記非讓渡投票制」改為「單一選區相對多數決制」,每縣市至少一人;不分區立委仍維持「政黨名單比例代表制」,但其計算基準由原先的「一票制」改為「兩票制」,選民一票選舉區域立委、一票選政黨。一般咸認「單一選區兩票制」將使台灣走向兩黨政治,小黨很難生存了。
在台灣「棄保效應」的影響下,除非是候選人或政黨具有地緣的強大基礎,否則小黨在相對多數決制下不易生存。簡單的說,因為在單一選區制下,由於每一選區僅選出一人,將迫使不同利益團體或政黨積極整合,方能贏得多數或過半數選票。
2007年11月,罷免法修正完成,選罷法第六十七條第二項第五款:各該政黨之得票比率未達5%以上者,不予分配當選名額。換言之,小黨提名不分區,非但有提名資格的門檻,還有席次分配的門檻,一定要設法讓政黨票得票率高於5%以上。
2008年區域立委選舉之單一選區相對多數決制,所謂「大藍吃小藍,大綠吃小綠」。所以大多數小黨已放棄區域立委選舉,只能拼34席不分區政黨票了。
目前較有勢力的小黨只剩新黨、台聯、紅黨、第三社會黨、無盟等,如果政黨票不投藍綠,那到底投誰比較好?
真要讓國會只剩藍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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