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來目睹之怪現象
七年來的台灣,目睹之怪現象可說千奇百怪,把一個好好的「福爾摩莎」,弄成正經的「糊巄嘸煞」(閩南語發音,指什麼都沒有的意思),邪辟的是「唬你嘸煞」(閩南語發音,指唬你詐你也不是什麼特別的意思)。在此隨便舉出幾則與各位分享,歡迎被我拋出的磚打到的人也可以丟出你們的玉(註:這句話的原典是「拋磚引玉」,這樣「杜」講,夠白話吧!)。
1、政治人物的計量單位是以「隻」計數。
2、學者專家只是一張薄薄的資歷證明紙。
3、教授是會叫的野獸,用刀叉的食人族。
4、卒仔流氓包括博士、教授和中研院院士。
5、無私盤古開天地,參政律師禍人間。
6、政務官的評比是比誰還沒有被以貪瀆罪起訴。
7、政府預算管理是寬鬆到隨便就可以拿出幾億元花用。
8、稅務部門摳人民摳得要死,上繳是隨便得要命。
9、事情的是非不是依對錯,而是依顏色。
10、論辯的成敗不是看道理,也不是看邏輯,而是看爽。
11、執政的好處是不需要黨營事業的包袱,但可享有所有黨營事業的利益。
12、台灣的政黨只要能屎弄(煽動),就可以贏得選票。台灣的詐騙集團只要能話仙(胡天說地),就可以詐得上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