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回本城市首頁 秋止符部落
市長:寧子  副市長: 夢魅~笛藍悠遠暱稱者無
加入本城市推薦本城市加入我的最愛訂閱最新文章
udn城市文學創作奇幻浪漫【秋止符部落】城市/討論區/
討論區時事漫談 字體:
看回應文章  上一個討論主題 回文章列表 下一個討論主題
淺談菸害防制法新修正內容
 瀏覽1,298|回應2推薦4

秋止符城市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文章推薦人 (4)

平安旅者
木蓮
寧子
秋止符城市

健康生活~菸害防制 

淺談菸害防制法新修正內容   

 

(新法規將於98年01月11日實施 ~非常重要!!)

<講義>淺談菸害防制法新修正內容   台灣新聞傳播與法律學會

    本次修正重要精神
?

     寓禁於徵
? 胎兒與青少年健康之保護
? 擴大限制菸品販賣之方式
? 擴大限制菸品廣告之方式
? 擴大禁菸區之範圍


寓禁於徵


? 新法第4條
 菸品應徵健康福利捐,其金額如下:
一、紙菸:每千支新臺幣五百元。
二、菸絲:每公斤新臺幣五百元。
三、雪茄:每公斤新臺幣五百元。
四、其他菸品:每公斤新臺幣五百元。
前項健康福利捐金額,
中央主管機關財政部應每二年評估一次
胎兒與青少年健康之保護—青少年之保護
? 新法第12條第1項、第3項:
? 未滿十八歲者,不得吸菸。
? 父母、監護人或其他實際為照顧之人應禁止未滿十八歲者吸菸。

★ 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第55條第1項:
  「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
胎兒與青少年健康之保護—青少年之保護
? 未滿十八歲者,不得吸菸
? 應受戒菸教育
? 未滿十八歲且未結婚者,並應令其父母或監護人使其到場
? 未滿十八歲且未結婚者,未依通知接受戒菸教育,處罰其父母或監護人
? 未滿十八歲且已結婚者,未依通知接受戒菸教育,處罰行為人

胎兒與青少年健康之保護—青少年之保護
? 新法第13條第1項 :
任何人不得供應菸品予未滿十八歲者。
? 包含販賣業者及一般人
   (例如:親人、朋友、同學...)

★違反之罰則 :
胎兒與青少年健康之保護—青少年之保護
? 新法第14條:
? 任何人不得製造、輸入或販賣菸品形狀之糖果、點心、玩具或其他任何物品。

★違反之罰則:
   製造或輸入業者:10,000~50,000元
   販賣業者 :1,000~3,000元
胎兒與青少年健康之保護—胎兒之保護
? 新法第12條第2項:
? 孕婦亦不得吸菸。
★孕婦吸菸無處罰規定,但公權力可用其他輔導措施介入。
? 新法第12條第2項:
? 任何人不得強迫、引誘或以其他方式使孕婦吸菸。
胎兒與青少年健康之保護—胎兒、孩童之保護
? 新法第17條第2項
? 於孕婦或未滿三歲兒童在場之室內場所,禁止吸菸
? 室內場所特指私人室內場所
★ 違反本條規定無罰則,但公權力可用其他輔導措施介入
★ 推動「無菸家庭」政策之立法依據
★ 公權力介入所謂「私領域」吸菸之重大突破。
擴大限制菸品販賣之方式
? 新法第5條:
對消費者販賣菸品不得以下列方式為之:
一、自動販賣、郵購、電子購物或其他無法辨識消費者年
      齡之方式。
二、開放式貨架等可由消費者直接取得且無法辨識年齡之
      方式。
三、每一販賣單位以少於二十支及其內容物淨重低於十五
      公克之包裝方式。但雪茄不在此限。
擴大限制菸品販賣之方式
? 新法第6條
  I 菸品、品牌名稱及菸品容器加註之文字及標示,不得使用淡菸、低焦油或其他可能致人誤認吸菸無害健康或危害輕微之文字及標示。但本法修正前之菸品名稱不適用之。
II 菸品容器最大外表正反面積明顯位置處,應以中文標示吸菸有害健康之警示圖文與戒菸相關資訊;其標示面積不得小於該面積百分之三十五。
擴大限制菸品販賣之方式
? 新法第10條:
? 販賣菸品之場所,應於明顯處標示:
1.菸害警示圖文
2.未滿18歲禁止吸菸
3.任何人不得供應菸品予未滿18歲者
   任何人不得強迫、引誘或以其他方式使孕婦吸菸

? 菸品或菸品容器之展示,應以使消費者獲知菸品品牌及價格之必要者為限。

擴大限制菸品廣告之方式


擴大限制菸品廣告之方式
? 新法第11條:營業場所禁止免費供應菸品

? 營業場所不得為促銷或營利目的免費供應菸品。
      例如:
      小吃店、卡拉OK、餐廳、電子遊藝場、網咖¡K等
擴大禁菸區之範圍-室內公共場所全面禁菸之原則
? 新法第15條
? 「高級中等學校以下學校」及「供兒童及少年教育或活動為主要目的之場所」全面禁菸(包括室內、外)。
? 大專院校之室內場所全面禁菸。
? 醫療機構、護理機構、其他醫事機構及社會福利機構「所在場所」(包括室內、外)全面禁菸。
? 政府機關及公營事業機構所在之室內場所全面禁菸。
? 「車站」(包括室內、外)全面禁菸。
擴大禁菸區之範圍-室內公共場所全面禁菸之原則
? 新法第15條第1項第10款、第11款:
? 視聽歌唱業(KTV)或資訊休閒業(網咖)及其他供公眾休閒娛樂之室內場所(MTV)全面禁菸。
? 旅館、商場、餐飲店或其他供公眾消費之室內場所。
? 職場(三人以上共用之室內工作場所)禁菸。

擴大禁菸區之範圍-室內公共場所禁菸之例外


★ 「老人福利機構於設有獨立空調及獨立隔間之  室內吸菸室,或其室外場所」
   (新法第15條第1項第3款但書)

★「場所內設有獨立空調及獨立隔間之室內吸菸室、半戶外開放空間之餐飲場所、雪茄館、下午九時以後開始營業且十八歲以上始能進入之酒吧、視聽歌唱場所」
(新法第15條第1項第11款但書)
擴大禁菸區之範圍-室內公共場所全面禁菸之原則
? 重要觀念:場所負責人之義務
? 應於所有入口處設置明顯禁菸標示
? 不得供應與吸菸有關之器物

擴大禁菸區之範圍-得設吸菸區之室外場所
? 新法第16條:
? 下列場所除吸菸區外,不得吸菸;未設吸菸區者,全面禁止吸菸
一、大專校院、圖書館、博物館、美術館及其他文化或社
      會教育機構所在之室外場所。
二、室外體育場、游泳池或其他供公眾休閒娛樂之室外場
      所。
三、老人福利機構所在之室外場所。
四、其他經各級主管機關指定公告之場所及交通工具。
擴大禁菸區之範圍-得設吸菸區之室外場所
? 重要觀念:場所負責人之義務
? 未設吸菸區者,全面禁止吸菸
? 應於所有入口處及其他適當地點,設置明顯禁菸標示或除吸菸區外不得吸菸意旨之標示
? 除吸菸區外,不得供應與吸菸有關之器物
? 吸菸區應有明顯之標示
? 吸菸區之面積不得大於該場所室外面積二分之一,且不得設於必經之處

禁菸區吸菸之處罰
? 新法第31條第1項:
? 違反第15條第1項或第16條第1項規定者,處新臺幣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鍰。
? 違反本法規定,得併公告被處分人及其違法情形
攜手打造無菸生活-從識法開始~

     (本文由  板新社區眉飛色舞菸害防制工作坊  提供)

 



本文於 修改第 7 次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7582&aid=3053733
 回應文章
擴大禁菸 明年上路
推薦3


木蓮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文章推薦人 (3)

平安旅者
秋止符城市
木蓮

擴大禁菸 明年上路~  眉飛色舞菸害防制工作坊 提供

2009111菸害防制法新規定將上路,未來3人以上室內工作場所及公共場所全面禁止吸菸,加上菸盒需加印大面積警示圖片、全面禁止各媒體菸品廣告等措施外,台灣正逐步推動無菸的支持環境。國民健康局日前特別邀請美國加州公共衛生部專家Dr. David CowlingDr. Hao Tang,交流加州推行菸害防制的經驗。

借鏡加州經驗打造無菸台灣

1988年,美國加州就經由公民投票通過「菸稅與健康促進法案」(Tobacco Tax and Health Promotion Act,亦即99號法案),以提高菸稅並挹注於菸害防制推動, 到了1994年,加州成為美國第一個通過工作場所全面禁菸的州,且吸菸率降至全美第二(15.4%)

民間先禁菸,政令添保障

Dr. David Cowling指出,以加州經驗來看,透過揭發菸商行銷技倆,讓民眾了解菸害的真相,並透過強力媒體宣導菸品與二手菸的危害,加上無菸環境政策施行,形成無菸環境、營造拒吸二手菸社會氛圍,是菸害防制工作推動有效的方法。Dr. Hao Tang也指出,加州推動菸害防制的核心,即是從改變社會行為規範開始,再推動法令及政策的改變來提高菸害防制效果,如此不但可在個人與群體的行為上產生持久的影響,更可建立地方和社區禁菸的共識,保護健康與環境,透過立法進一步保障,為社會資源運用和政令推動加分。

擴大禁菸,明年上路

台灣明年一月起將施行菸害防制法新規定,擴大全面禁菸場所,希望透過法令保障民眾免於二手菸害並降低吸菸率。衛生署國民健康局局長蕭美玲表示,台灣早已列入已開發國家之林,國人對於自我健康亦日益重視,新規定以明確規範來保障不吸菸者的健康權益,也期望吸菸者珍視健康,一起營造無菸環境。

菸害防制法新規定上路,營造無菸支持環境!

工作:三人以上室內工作場所、政府機關、公營事業機構

食:餐廳、餐飲店

衣:商場百貨、超商、大賣場等 

住:旅館、醫療護理醫事機構、社會福利機構

行:大眾運輸工具、遊覽車、車站及旅客等候室

育:各級學校、圖書館、博物館、美術館、文化或社會教育機構

樂:歌劇院、電影院、視聽歌唱業、資訊休閒業、體育、運動或健身場所

(小標)罰則

負責人:應於所有入口處及適當地點設置明顯禁菸標示,且不得供應與吸菸有關之器物,違者罰1萬至5萬元罰鍰。 

吸菸者:禁菸場所吸菸罰2千至1萬元罰鍰 

 http://media.bhp.doh.gov.tw/PreciousLifeZone/PreciousLife_detail.aspx?topicno=509&CN=&page=  上稿日期:2008/9/25 

 

 

 

 

 



本文於 修改第 2 次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7582&aid=3053896
好訊息請多多閱讀
推薦1


寧子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文章推薦人 (1)

秋止符城市

就是不抽菸  

也應該要知道的新法規

請諸位大大    參酌  認識

謝水過兒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7582&aid=3053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