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指控馬英九擔任台北市長時盜用特別費案,最高法院4月24日三審駁回檢方上訴,馬英九獲判無罪確定,前市府秘書余文被依無對價關係的偽造文書判處一年有期徒刑確定。
馬英九難道不應該為余文「超乎人情所難,性直而臨死不移」,為余文沒有在馬英九總統大選之前落井下石而心存感念嗎?
余文只是一個微不足道的小小市府官員,因為業務煩瑣無端招惹上官司,替馬英九扛下了所有罪名,「我不殺伯仁,伯仁卻為我而死」,詭計多端的「王導」猶有是言,而馬英九如今面對余文遭判刑確定卻好似「船過水無痕」,不要臉的馬英九竟然為了自身的虛幻清白表現的如此不沾鍋,無情無義!
要是馬英九還有一點良心的話,應當面召見余文開個記者會,安慰余文:
余兄為了替我馬英九的隨扈核銷25元早餐費遭判處一年徒刑,如今落得退休金也沒了著落,我真不知要如何是好?但我感謝余兄沒有在我受到冤曲時落井下石,維護了我馬英九的清白形象,1年後余兄出獄,我馬英九可能也幫不上忙替余兄安插一個職位,但祝福余兄在民間機關好好做事,不必再核銷25元的隨扈早餐費,要記住,公務上不貪財拿錢是對的(除了我馬英九的特支費以外),不然刑期絕對不止一年。
我馬英九再次對余兄抱歉,為了替我的隨扈核銷25元的早餐費,害余兄遭判處一年徒刑,我馬英九真牠馬的是個狗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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