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了二個禮拜的時間,終於寫了兩張小信紙,再花了三天的時間,把這封信寄出去。
然後覺得自己很了不起,現在哪還有人辛辛苦苦舉筆寫信來著?
她收到信時,會感動到痛哭流涕吧!
上次翻出我收藏的信紙,是兩年前的事,裡面有七龍珠的悟空,比特,特南克斯,布馬,跟克林。
國中時,交了個筆友,她也寄了很多很多七龍珠的小卡給我,然後漸漸的失去聊絡,連她的名字都忘了,只剩小卡還在。
百分之九十九的人收到信都懶得回,百分之一會在三個月之後回個幾行字給我。這就是現代人。
電腦用的太習慣了,覺得發發mail就好了,幹嘛那麼麻煩
是啊,幹嘛那麼麻煩,又沒人鳥我,下次不寫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