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民意調查指出,有六七%受訪者認為撤銷王金平黨籍的處分過重,十九%認為剛好,一%認為過輕。本案發展至今,社會上似乎出現了一種「你說大是大非/他說無情無義」的認知分裂;此項民調顯示,民意以後者居多數。
先說一件往例。二○○二年三月十二日,陳水扁總統赴榮總探前總統李登輝病,其間陳水扁對李登輝出示一張字條,上書「陳國棟/李忠仁」兩個名字;原來此二人是李登輝洗錢的人頭,陳水扁欲藉這個司法偵查情資威脅挾持李登輝。此一場景顯示:陳水扁自檢調單位取得偵查情資,將之用為政治操作及政治勒索的籌碼,且曾自稱「壓住了七十五案」。
回過頭來看馬總統處理王金平案。黃世銘循「行政調查」的路徑向馬報告關說事件(此一路徑是「法規邊緣」,但未違法規);馬的回應或許有幾種選擇,他可因顧忌政潮的可怕代價就逕行「吃案」,或者找王金平來,請他看一看特偵組的監聽譯文,然後「吃案」,送王金平一個人情,也讓王心生畏憚。但是,馬英九的選擇是:一方面公布行政調查的案情,一方面訴諸黨紀。
此事鬧到今天的軒然大波,可說皆因馬英九沒有吃案而起。既未吃案,則就憲政正義而言,如今導致涉及司法關說的王金平去職,乃合乎比例的發展。反過來說,馬英九若因畏懼政潮或欲藉此挾持王金平而「吃案」,亦不免有被揭發的一天;屆時,莫說馬英九的歷史評價就此葬送,民間也必以懦弱、無能、鄉愿、沒有是非等辱罵加諸於他。因此,就一位護憲守法的總統及黨主席而言,主張關說司法的立法院長必須去職,應是他唯一的選擇。其實,不妨反過來想一想,馬英九若主張司法關說的立法院長不必去職,則在國人的正義理念下他難道會有活路可走?
民意認為撤銷黨籍的處罰過重,這是未必瞭解司法關說的嚴重。最近,內閣官員間不斷交換曾受立院高層「行政關說」的經驗,情節均駭人聽聞,但也均有「選民服務/法案協調」的灰色空間。因此,若是追究立法院長的「行政關說」,尚可見仁見智;但一位立法院長若進行司法關說,就犯了「侵害三權分立」的憲政天條,沒有迴旋的餘地。或謂司法是皇后的貞操,然而皇帝其實可以原諒皇后失貞;但在憲政正義上,絕無縱容包庇立法院長以預算案須反對黨配合而關說司法的道理。
王金平能獲強烈的社會同情,除事發時正值他主持女兒婚事,另一原因是他確在外觀上對國家政局頗有貢獻,且其「萬應公」的形象亦能感染人心;尤其,馬團隊處理本案時在人情觀點上引發諸多議論,遂使社會出現了「你說大是大非/他說無情無義」的認知分裂。然而,本案的「是非」與「情義」,卻是兩個極難兼顧的衝突元素;正如在扁案中,也出現「貪汙是非」與「台獨情義」的認知衝突難以兼顧。因而,馬英九雖亦再三強調王金平的貢獻與「公誼私交」,但是面對立法院長關說司法的是非判斷,卻畢竟要表明「我身為總統,無從迴避」。
本案的程序正義亦受極多批評,這些確都有待檢討。但黨紀處分被認為「私設刑堂」,試問哪一個政黨沒有黨紀機制?台聯不是剛撤銷了不分區立委林世嘉的黨籍?而「合法監聽」被指為「白色恐怖」,似乎亦有扭曲渲染之嫌。但是,不論如何轉移焦點,也不能改變王金平為柯建銘司法關說的事實。
立法院長涉及關說必須去職,是因無法取得其他較輕的處分。因為,較輕的處分就是申誡而維持黨籍及院長地位,或暫停黨權留任立委,但這些皆在憲政正義及政治實務上並無可採的餘地(留任院長或立委等於留下立院政潮火種),而這也正是「是非」與「情義」無法兼顧的困境。
其實,若能回過頭來看民進黨如何處理柯建銘的方法,即知國民黨的處置實為理所必然。民進黨如今全黨迴護柯,且柯的氣焰亦愈來愈囂張,難道社會應當容忍這種「只有情義/全無是非」的政黨?
社會上有些人曾「只有情義/全無是非」地挺扁,而陳水扁亦全無悔悟,不惜以挾持政局、撕裂社會來顛倒是非。如今似曾相識的場景彷彿又現,社會上對王金平案又陷入「你說大是大非/他說無情無義」的認知分裂;而王金平也不認錯,亦以挾持政局、撕裂社會的手法欲扭轉情勢。如此理盲濫情且極易被政客操弄的社會,寧不悲哀?豈不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