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十日,台灣所有日報的頭條新聞是菲律賓海監船槍殺台灣漁民洪石成事件;然而,就在各家印報機器尚未啟動前,五十餘艘台灣漁船已守候在釣魚台周邊海域外圍,正等待著午夜零時《台日漁業協定》生效的第一時間到來,一同起錨進入前此被日本視為禁區的釣島漁場作業。
時序已經進入漁季。如果不是《台日漁業協定》生效,釣島周邊不免爆發漁作糾紛;如今好不容易東海的難題解決了,南海周邊卻又發生流血事件。跡象顯示,東海與南海的漁作糾紛已經連成一氣,台灣與大陸也已經綁在一起;對於台海兩岸來說,南海問題不無可能在某種程度上比照「釣島模式」發展下去。
就日本的利益言,去年夏天的東京都知事石原慎太郎是敗家子。他募款購買釣魚台的動作,迫生了野田佳彥內閣的「國有化」,因而引致中國大陸的飛機船艦以「巡弋中國釣島領海領空」為常態,日本的「實效管理」遂告破功。因此,日本立即感知,倘若不果斷開放台灣漁船進入其所謂的「專屬經濟海域」,未來一旦形成中國大陸船艦護衛台灣漁船的態勢,局面將難以收拾。於是,台北方面把握了借力使力的良機,《台日漁業協定》遂應運而生。
如今,菲律賓公然開槍殺人,儼然又將兩岸連在一起。其實,北京與菲律賓之間的南海衝突,較諸台菲漁業糾紛嚴重百倍;兩方幾度出現飛機艦艇對峙或交火的場面,甚至在二○○三的「海戰」中,中方曾擊沉菲艦六艘,菲亦重創中艦五艘。因此,北京官媒《環球時報》在第一時間,即將菲律賓殺人事件延伸解釋為「(菲)把憋的氣撒到台灣頭上」,「通過掃射台灣漁船顯示其意志和決心,強化針對中國大陸的談判地位」;因而該報建議,中方應採「單獨行動」,聲援台灣。
其實,這些針對「廣大興二十八號事件」的反應,皆是北京「不得不」採取的動作。因為,根據中國大陸的「主權觀點」,北京「必須」視菲律賓對台灣漁船的暴行,等同對於北京的開釁。第一,將台灣漁船血案一併計入,可以增加北京對菲律賓在南海算賬的籌碼。第二,聲援台灣漁船,引發台灣人民的好感,並對北京的介入與聲援逐漸產生一種「認命感」。第三,拉大北京與菲律賓在南海的衝突場域,使菲國面對更多的變數。
菲律賓殺了人,把北京引入這場糾紛;美國若不願見北京與台北在台菲衝突中「聯手」,即可能促使台菲達成漁業協議。於是,台菲漁業糾紛,就有了循「釣島模式」發展的可能性。勢若趨此,菲方不無可能為縮減衝突的變數與場域,並切斷兩岸聯手,與台灣達成特定條件的漁業談判。
有人指《台日漁業協定》是台灣未堅守主權原則而破壞了「兩岸聯手護主權」的默契;在台灣有人以此猛批馬政府,在大陸甚至有網民指馬英九為「漢奸」。但是,這卻顯然不是北京當局的觀點與境界;在《台日漁業協定》簽定時,國台辦的評論是:「維護兩岸漁民在這一傳統漁場的漁業權益,是兩岸雙方的責任所在。」
什麼叫做「主權」?至今日本雖將釣島「國有化」,也不敢「派公務員駐島」;北京三不五時出動飛機船艦巡弋釣島,亦未奪下釣魚台;台灣也宣稱釣魚台是「固有領土」,卻眼睜睜看著北京與日本的船艦在自己的「領海」上尬來尬去。如此,難道要台灣漁民等到台、陸、日的一方奪下了釣魚台,才能再論釣島海域的漁權?這是何等豈有此理的論調?如今,在三方主權爭議未定之際,兩岸但凡能「共同維護漁民權益」,即是兩岸共同實現了最大的人道與民生成就,中華民國政府只要持守一個「主權在我」的主張即不失分寸。
關於這一點,北京《環球時報》的幾篇評論值得重視。該報反覆主張:「大陸不應急於追求兩岸在維護主權問題上的合作,這樣可能會事與願違。」由此可知,台灣與大陸雖在「主權」上仍有爭議,但無礙兩岸各自及共同對日菲主張「主權」;此時此際,兩岸首要共同珍惜的是民生與民心,相對於此,「主權」在兩岸之間畢竟仍是一個「先易後難」的議題。
最後可附一筆:從釣島及南海情勢看兩岸主權立場,更有理由朝向「兩岸主權相互含蘊並共同合成的一個大屋頂中國」邁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