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大學 新聞稿
堅持學術倫理與誠信是學術研究的基本要求
本校學術倫理案說明
發布日期:2022年8月9日
關於臺大碩士畢業生論文涉及抄襲的學術倫理案,國立臺灣大學今日(8/9)公開說明,經審定委員會認定余正煌先生的論文並無抄襲情形,而是林智堅先生抄襲余生的碩士論文,且情節嚴重,建議撤銷林生碩士學位,並經教務處核定。臺大強調,學術倫理與誠信是學術研究的基本要求,臺大堅持此一標準,不會含糊以對,以維護立校近百年的學術名譽。
臺大表示,教務處於7月6至8日間接獲多封具名檢舉函,具體提出林生和余生的碩士論文有高度的重疊性,涉及抄襲。教務處在審查必要條件後,依「國立臺灣大學博、碩士學位論文違反學術倫理案件處理要點」確認受理;並依規定交由原屬學院–社會科學院成立審定委員會審定此案。社科院也依據處理要點規定,由該院蘇宏達院長擔任召集人,聘任校內外相關領域公正學者專家多人組成審定委員會,依照學術倫理調查處理程序辦理審定作業。
社科院完成審定作業後,將其審定報告書及會議紀錄送交教務處核定。報告書指出,二篇論文出現許多嚴重重疊抄襲的內容,尤其是多處論文最重要部分都有大幅度的抄襲,完全不符合學術倫理的要求。經過審定會參酌當事人的書面和現場說明,釐清事實並充分討論後,決議余生並無抄襲,而是林生抄襲且情節嚴重,建議撤銷林生碩士學位。
臺大說明,教務處確認審定會的成立及審議過程,以及審定書的報告內容,同時亦仔細檢視二篇論文大量重疊的現象,教務處同意審定書的報告內容以及審定會的建議,依據處理要點核定撤銷林生的碩士學位。
臺大表示,學校在接獲檢舉後即按照相關規定啟動調查,並無任何遲延。臺大深信沒有學術倫理與誠信,就沒有學術名譽,所以臺大一定堅持學術倫理與誠信的標準。請社會大眾信任臺大處理學術事務的能力,也尊重臺大的專業判斷。未來,臺大會加強對學術倫理規範的宣導和教育,避免再發生違反學術倫理的事情傷害臺大的名譽。
May the Force be with y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