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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少康傳真:中天關了,言論自由死了
趙少康/電視廣播主持人
中華民國109年12月11日,是台灣新聞史上最黑暗的一天,也是台灣言論自由蒙羞、民主多元被埋葬的一天,就在這天午夜12時,中天新聞台被謀殺、52台被關台。
蔡英文既沒達成兩岸和平,也沒做到政黨和解,她的歷史定位,是關了新聞台。
關中天,是先射箭再畫靶,因為要關中天,所以對檢舉多次重罰,然後再用多次處罰,做為廢照的理由;因為要關中天,所以找來會關中天的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委員,然後蔡英文把血跡清洗乾淨,雙手一攤,裝作很無辜地說:「NCC是獨立機關,我尊重委員的決定,不會介入。」
蔡英文在民進黨中常會說:「NCC做成決定,社會有公評,也會有不同的意見,這就證明民主的台灣不是只有一個聲音。」是的,不同聲音的新聞台被妳關了。
NCC說:「要藉此告訴所有要買媒體的大老闆,要尊重新聞專業自主,跟新聞保持適當的距離。」是的,當財團老闆與當權者利益一致,做執政者的啦啦隊,就沒有介入媒體專業自主的疑慮了。
蔡英文在去年5月10日國安高層會議後的記者會中,特別點名「近期曝光、擁有媒體的財團接受中國資金或受中國影響……」,等於定性中天是紅媒,挺韓又罪加一等。
今年8月10日,香港警方依據《港區國安法》到黎智英寓所逮人,蔡英文在推特發文:「此事進一步侵蝕了香港的新聞自由……。」蔡英文捍衛《蘋果日報》的新聞自由,那中天的新聞自由呢?
在去年4月7日言論自由日,蔡英文出席「鄭南榕殉道30周年追思紀念會」時說:「讓言論自由成為台灣共同的DNA……一定要把鄭南榕的精神傳遞下去。」鄭南榕爭取的是百分之百的言論自由,蔡英文卻封殺反對、不同的聲音,塑造權力的一言堂,這對鄭南榕精神是嚴重的侮辱。
中天想要絕處求生,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假處分,希望暫緩執行關台下架的行政處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好像成為NCC的法務處,駁回裁定的內容十分荒唐可笑:其一,「中天新聞台仍可用原有人員、設備持續經營廣播電視節目製作、發行。」新聞台都沒有了,如何持續經營?
換照應該以准許為常態
其二,「中天還有綜合台、娛樂台。」新聞台和娛樂台、綜合台的性質、所在位置完全不同,毫無替代性,否則NCC為何不關閉娛樂台,留下新聞台?
其三,「將來可透過金錢賠償或其他適當方式回復。」金錢賠償是用誰的錢賠?不是納稅人的辛苦錢嗎?
其四,「6年執照期滿後,本來就未必會獲准換發執照。」一個像樣的衛星電視新聞台要投資多少人力物力?基於信賴保護原則,6年換照應以准許為常態,不准許為例外,除非有非常明確堅強的理由,而且必須合乎比例原則才不予換照,川普多麼討厭CNN,有把CNN撤照嗎?
媒體是監督政府的第四權,卻由政府機構監管媒體、處分媒體,甚至關閉媒體,而行政法院又選擇站在有生殺大權的政府一方,這是一個什麼樣的惡性混亂循環?言論自由怎能不受戕害?媒體又怎麼沒有寒蟬效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