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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障車位 應看人不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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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ke-Skywal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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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udn.com/NEWS/OPINION/X1/6720822.shtml
殘障車位 應看人不看證
 
【聯合報╱卓亞雄/資深媒體人(台北市)】 2011.11.16 01:54 am
 
 
殘障停車證浮濫發放屢遭詬病,內政部擬修正管理辦法,預料有二十萬持有殘障停車證者將不再能享此福利。但內政部捨殘障手冊或明年七月身心障礙分類系統新制的依據,仍要製發殘障停車證,可謂多此一舉。對身障者停車的照顧,只有回歸「依人」,不再「依證」,才能到位。

筆者住家門前八米巷道,里長花了番力氣劃設一個殘障專用車位,筆者留意使用殘障車位者,很疑惑怎麼有那麼多車子持有殘障停車證,但卻從未看過身心障礙者駕車或下車,倒是發現巷口和對街好手好腳者都持有殘障停車證。

給殘障者用車停車的便利絕對必須,制度設計應精確落實到殘障者,而非貼在擋風玻璃內的殘障停車證。根本的作法是廢棄殘障專用停車證,回歸殘障者本人。只有殘障者駕駛或乘坐的車輛,才可以停放專用車位,管理應是對殘障人,或殘障者使用的車輛,而非依據另行製發的殘障停車證,看證不看人。

對殘障者停車的照顧,台北市立聯合醫院停車場的作法可供借鏡,只有車上身障者出示殘障手冊,才可享一天一次的免費優惠;若駕車者或乘客非身障人士,即使擋風玻璃下貼有殘障停車證,一樣得繳費。

對身障者不但要照顧其停車需求,還應擴大照顧。只要剔除非殘障者不當占用專用車位現象,就能讓殘障者享受社會的關心。
 
【2011/11/16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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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7293&aid=4746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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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憐弱勢失能家庭(楊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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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ke-Skywal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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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forum/20140717/35963531/誰憐弱勢失能家庭(楊玉欣)
誰憐弱勢失能家庭(楊玉欣)
2014年0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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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國際勞工協會(TIWA)陳秀蓮研究員14日於《蘋果日報》投書,內容對於本人7月10日記者會有所誤解。該文標題《弱弱相殘》,似乎意指本人只捍衛失能家庭,卻罔顧外籍看護工權益。實則本人主張「弱弱雙贏」,並不反對外勞之合理權益。反對的是政府將促進外勞合理權益所需付出之代價完全轉嫁到弱勢的失能家庭身上。
事實上,TIWA許多外勞政策訴求與本人主張不謀而合,諸如外勞自由轉換僱主、取消遞補等待期、反對強制出國一日,以及打破看護工12年工作限制等。然而,TIWA似乎誤解本人召開記者會為失能者家庭發聲的初衷,認為我主張「二擇一的選擇邏輯」,試圖打壓外籍看護工的勞動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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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漠視只知抽頭
本人反對的是政府片面要求弱勢家庭承擔促進外勞合理權益的責任,自己卻袖手旁觀,只知道要抽頭,強制聘僱外籍看護的失能者家庭每月付兩千元「就業安定費」;政府既不准聘僱外勞的失能者家庭使用喘息服務,現在又強制這些家庭必須讓外勞喘息,而且還要再幫外勞加薪,這不是逼迫失能者家庭與外籍看護工「弱弱相殘」嗎?
當然,談到外勞喘息的休假權利或薪資等勞動條件問題,本人跟陳文之間的觀點可能有所不同。先談前者。本人認為,周末強制加班或強制休假大概都不理想,都是法律對勞動契約關係的過度干預。有些人希望周期性休息,有些人則希望能多賺點錢,我覺得只要在合乎法理情的範圍內,讓僱主與外勞在政府合理監督下自行協議並建立休假或加班與否的共識,最能維護外籍勞工與失能者家庭的權益。
薪資問題比較複雜,近年台灣家庭薪資所得提升有限,若強制失能者家庭提高外勞薪資,無疑讓他們處境雪上加霜,而這正是政府聽任「弱弱相殘」的另一例證。
至於陳文提到外勞15840元薪資過低的問題,恐怕不是事實。香港給外勞的薪資原本低於我國,近年幾經調整後逐漸與我國在伯仲之間,而且他們的薪資不是齊頭式的。但別忘了,香港人民的可支配所得遠高於我國,公務員與教師的薪資幾乎是我國的兩倍到四五倍之間。至於新加坡、阿拉伯等國付給外勞的薪資都遠低於我國。有人倡議該給家庭外勞我國最低薪資19047元,然後扣掉食宿2500元。
本人不禁要問的是,在台灣哪裡可以包吃包住一個月只要2500元?包吃包住如果不只2500元,就算以4000元來計算吧,外勞現在15840元的薪資報酬加上吃住等非薪資報酬恐早已超過最低薪資了吧?
此次記者會主軸絕非反對提高外籍看護工勞動條件,而是要求行政部門必須檢討現行法規不合理之處,並且加強對失能者家庭的支持服務。勞政與社政部門必須通盤考量,新政策上路前應該作好相關配套措施,達成「弱弱雙贏」的局面,才是政府該有的態度與目標。

立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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