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大人, 根本不需要麻醉. 就可以直接縫合, 甚至可以不用縫合.
我在想, 一定是家屬要求要縫合, 醫院無奈, 只好跟他們說要麻醉才能縫合. 這也是事實. 大部分的醫師就是讓家屬抓著, 直接打麻藥縫起來, 才不管小朋友哭天搶地. 如果要麻醉, 實在不是急到馬上就會死的刀, 當然要等空腹時間才安全. 說真的, 如果及時縫合, 皮跟指甲也是沒辦法保住的.
又要"第一時間", 又不准"任何併發症", 還要"保證醫好". 就是知道真的告醫院, 也不可能討到什麼好處, 所以上媒體. 只要可以跟邱小妹妹搭上關係, 媒體還不噬血? 這樣的吵鬧, 真的是濫情而理盲.
果然是邱小妹妹事件翻版. 誰讓小朋友受傷的卻沒人討論.
就是這種人在浪費健保資源, 怎麼沒有人撻伐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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