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回本城市首頁 蔡詩萍 之 萍水相逢
市長:Luke-Skywalker  副市長: 長腿姊姊寧子
加入本城市推薦本城市加入我的最愛訂閱最新文章
udn城市情感交流心靈【蔡詩萍 之 萍水相逢】城市/討論區/
討論區醫療、醫學與健康 字體:
看回應文章  上一個討論主題 回文章列表 下一個討論主題
我兒斷指! 家屬嗆慈濟「是人球嗎?」
 瀏覽6,329|回應12推薦1

Luke-Skywalker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文章推薦人 (1)

恰恰

http://www.tvbs.com.tw/news/news_list.asp?no=arieslu20100326180507
我兒斷指! 家屬嗆慈濟「是人球嗎?」   

邱小妹人球案又出現翻版!一個1歲3個月大的小男童,右手無名指斷了一小截,父母緊急送到慈濟醫院急救,但醫師卻讓小朋友在手指頭留著血的情況下,還沒有打止痛針,苦苦等候,最後不得已轉院縫合,已經過了9小時。父母把當時跟醫師的對話PO上網,醫師先是說等到中午,接著又說要等到下午。

家屬擔心錯過黃金搶救時間,中間好幾次焦急問說,還要多久?但院方都是說,還要再等,醫生甚至還嗆說「又沒有生命危險,就等到5點多,不然就轉院啊」,讓家屬十分心寒。

光打個預防針,才1歲多的丹弟弟就哭到不行,更別說,手指頭斷掉,流著血苦等9小時還沒有止痛針。署名是「拿著兒子斷掉手指頭9小時」的爸爸,在部落格寫下給證嚴法師的一封信,述說為人父母的煎熬心情。

3月20日丹弟弟,右手無名指斷了一小截,雖然沒有傷到骨頭,但指甲跟一小塊肉掉下來,整個分離。

夫婦倆急奔到最近的慈濟醫院,時間是早上8點50,爸爸回憶,急診室外科醫師冷冷的說,傷口是斜的,乾脆切掉一些,讓傷口更平整,實在無法接受,轉到整形外科,等了40分鐘卻是「那12點開刀好不好」?

苦撐到12點,護士卻告知,要到下午5點才可以,最後到下午4點半等到不能再等,只好轉院到北醫,對方立刻急救,但問題是在慈濟耗了將近9小時!

中間家長不是沒質疑過,要是錯過4到6個小時的黃金搶救期該怎麼辦?但院方回答,開刀要等上6到8小時的空腹期,最讓家長心寒的是,醫師還嗆下,「要是開了有吸入性肺炎,自己負責,而且沒生命危險,5點多比較安全,要不然轉院啊」。

文章PO上網,網友痛批這跟2005年的邱小妹人球案有什麼兩樣?事情發生快一個禮拜,丹弟弟能不能恢復昔日無憂的笑,還沒把握,傷口從開始縫合的白白的,現在變成黑黑的,下週一換藥時,還要再觀察,慈濟醫院發表聲明稿,強調是父母同意願意等6到8個小時,不過家屬駁斥根本沒有,如今沒有多餘心力再費唇舌,只望最愛的小寶貝,快快好起來。


May the Force be with you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7293&aid=3918193
 回應文章 頁/共2頁 回應文章第一頁 回應文章上一頁 回應文章下一頁 回應文章最後一頁
大林慈醫涉醫糾 1審賠5百萬
推薦0


Luke-Skywalker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http://n.yam.com/cna/society/201009/20100906028689.html
大林慈醫涉醫糾 1審賠5百萬
  
中央社╱中央社 2010-09-06 15:16

(中央社記者黃國芳嘉義市6日電)嘉義市陳姓婦人於95年間至大林慈濟醫院開刀,因急性大出血不治;家屬提出損害賠償告訴,嘉義地方法院認為被告醫師有過失,與醫院需賠償家屬逾新台幣500萬元。醫院將上訴。

嘉義地方法院今天發布判決書指出,陳姓婦人於民國95年3月間至大林慈濟醫院求診,醫師林老生診斷二尖瓣閉鎖不全,建議開刀治療,婦人入院檢查後,診斷有開放性動脈導管、中度二尖瓣閉鎖不全、高血壓等病症。

當時被告林老生說明二尖瓣閉鎖不全屬中度,再使用10年沒問題,建議先處理開放性動脈導管,手術2個小時內可完成,且住院4、5天出院,手術成功率99%,後來婦人猶豫,延至當年4月10日動手術。

判決書表示,手術進行中,被告於剝離動脈導管時,不慎持血管鉗誤傷動脈導管致其破裂,造成大量出血及出血性休克,且大出血後無法迅速止血,而改採體外循環並將手術改為將開放性動脈導管截斷,最後仍造成婦人出血性休克併發多重器官衰竭,術後11天死亡。

判決書說,被告林老生醫療過失致死罪嫌,檢方予以不起訴處分,家屬於97年間向醫院及醫師提出損害賠償告訴,經台北榮民總醫院心臟外科醫師團鑑定,被告於手術當天上午10時至10時30分發現婦人開放性動脈導管破裂大量失血時,應立刻進行體外循環。

不過,被告卻遲至同日中午12時45分左右進行體外循環,因此,認為被告遲延建立體外循環與婦人體內器官缺氧造成出血性休克併發多重器官衰竭有相當因果關係。

嘉義地方法院審酌被告為大林慈濟醫院醫師、大林慈濟醫院為國內大型綜合醫院,需賠償婦人丈夫為104萬2700元,以及6名子女各80萬元。

大林慈濟醫院表示,院方對於民事判決結果將於收到判決書後再行上訴。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7293&aid=4159350
如果是大人
推薦0


Bloghost
等級:7
留言加入好友

 

如果是大人, 根本不需要麻醉. 就可以直接縫合, 甚至可以不用縫合.

我在想, 一定是家屬要求要縫合, 醫院無奈, 只好跟他們說要麻醉才能縫合. 這也是事實. 大部分的醫師就是讓家屬抓著, 直接打麻藥縫起來, 才不管小朋友哭天搶地. 如果要麻醉, 實在不是急到馬上就會死的刀, 當然要等空腹時間才安全. 說真的, 如果及時縫合, 皮跟指甲也是沒辦法保住的.

又要"第一時間", 又不准"任何併發症", 還要"保證醫好". 就是知道真的告醫院, 也不可能討到什麼好處, 所以上媒體. 只要可以跟邱小妹妹搭上關係, 媒體還不噬血? 這樣的吵鬧, 真的是濫情而理盲.

果然是邱小妹妹事件翻版. 誰讓小朋友受傷的卻沒人討論.

就是這種人在浪費健保資源, 怎麼沒有人撻伐他們??????


不喜歡拘束, 喜歡自由自在
So I am Bloghost.

我是博格幽魂
回應 回應給此人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7293&aid=3928366
頁/共2頁 回應文章第一頁 回應文章上一頁 回應文章下一頁 回應文章最後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