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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dn城市情感交流心靈【蔡詩萍 之 萍水相逢】城市/討論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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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救健保 醫改會籲醫界改善挖賺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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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yam.com/cna/healthy/201003/20100317347582.html
解救健保 醫改會籲醫界改善挖賺掏
  
中央社╱中央社 2010-03-17 17:37

(中央社記者陳清芳台北17日電)健保費率將在4月1日調漲到5.17%,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今天呼籲醫界,改善「挖、賺、掏」的不合理手法,讓健保支出回到常軌,解決健保陳年舊帳,不要讓庶民唱獨角戲。

爭論多時的健保費率終於定案,採單一費率、差別補助,費率4月1日起調為5.17%,共約425萬人受影響。

醫改會董事長張苙雲表示,真正掌控醫療費用的醫界,不該再閃躲應盡的自律責任,因為醫界長期追求利潤,輕忽專業,包括健住院給付不夠,就「挖」門診給付來補;診察給付不足時,就「賺」藥價差;健保整體給付不足,則要民眾「掏」錢自費。

張苙雲指出,國人往往1人生病、全家住院,難以計算的往來奔波、時間與社會等隱性成本,絕不比國外醫療投入比例低。希望政府與醫界拿出擔當,加強健保稽核,也請醫界自律,讓全民不僅願意且真正甘心接受保費調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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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醫療專區是革新契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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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udn.com/NEWS/OPINION/OPI1/6272354.shtml
國際醫療專區是革新契機
 
【經濟日報╱社論】 2011.04.14 09:13 am
 
 
政府將發展國際醫療專區,並列為優先推動的重大政策,非但行政院數度宣示勢在必行的決心,甚至連馬總統都跳上火線,為政策背書。對於這個醞釀已有相當時日的政策,各界反應不一;支持者,認為此舉可活絡醫療產業發展,避免醫療產業空洞化;反對者,則提出醫療商業化及醫療資源排擠等可能的負面影響。從台灣醫療產業的長期發展而言,國際醫療專區的設置,應是一個利大於弊的方向,而且藉由這個起步,更可帶動醫療產業結構革新的新氣象。

依據行政院的規劃,未來國際醫療專區內,將可設立公司化的醫療機構。這個規劃,開啟了台灣醫療產業結構變革的第一步,但也是正反意見爭議的所在。對於醫療機構公司化的利益,首先在於可引進內外部資金,甚至可透過現有的資本市場籌資,以活絡醫療產業的發展。其次,公司化也可讓醫療機構在追求競爭優勢的過程中,加速醫療技術的創新與提升。再者,國際醫療專區為追求開拓國際市場,還可透過國際策略性合作夥伴的引進,強化我國醫療產業的競爭力與國際化。

然而,醫療機構公司化後,是否將會因為以「賺錢為目的」,而影響其濟世救人的社會公益性,仍讓各界放心不下。確實,公司以營利為目的,追求的是股東權益極大化的績效;但追求利潤與醫療品質之間的消長,卻不是一種可以靠直覺研判的關係。特別是醫療機構的地位,是仰賴長期與病患之間的互動口碑所建立;名醫之所以成為名醫,也絕非是很會「營利」,而是醫技高超,視病猶親。因此,從長期發展而言,並無法斷言公司化的醫療機構一定會導致醫療品質的下降。以醫療機構公司化最深的美國而言,過去有研究顯示,美國民眾認為醫療機構的組織型態與醫療品質之間,並無明顯關連性,且公司化醫院反而更重視病患的意見與觀感。

以醫療服務的性質而言,醫療品質與利潤必須二者兼顧、求取平衡,但亦不否認醫療機構公司化後,導致價格上漲與其他問題的可能性。但這些潛在問題,必須與「非營利」的醫療機構所存在的問題加以比較,才能完整的評估其利弊得失。例如財團法人等非營利醫療機構與醫療公司的最大不同,在於其沒有所有權概念,盈餘也不得分配給特定對象。在欠缺明確的所有權關係下,其投入及產出間的效率績效、作為管理機制的董事會決策之妥適性,乃至於財務會計制度的透明程度等治理結構問題,除了外部醫療法的監管外,往往是一個外界無法了解的問題。在機構不追求營利,但個人卻有私欲的情況下,過去所爆發的數起署立醫院弊端,便是「非營利」醫療機構治理問題的例證。而在公司化的結構下,非但得以引進公司治理機制,亦可藉由股東與社會大眾等多元利害關係人的監督,強化其資訊的揭露與透明化。

在面對競爭對手紛紛求變求新之際,我國醫療產業發展也站在一個轉捩點。透過國際醫療專區的設置,並允許公司化醫療機構的出現,其實是以一種先試先行的方式,逐步鬆綁我國醫療產業組織的作法。而在醫療機構公司化的方向下,從國際醫療專區開始,使得醫療機構得以引進公司化的治理結構與更為透明的自律機制,並可更為多元彈性的引進資金與國際經驗。至於醫療機構的社會性與公益性,除了外部法律配套、社會輿論監督外,更仰賴醫者的職業倫理守則與使命感。這些拘束,非但不會因公司化而改變,反而可能更為增強。所以,各界應期待國際醫療專區的成功,並帶來醫療產業革新的契機。

【2011/04/14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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予豈好辯哉(黃達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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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3317418/IssueID/20110414
予豈好辯哉(黃達夫)
2011年 04月14日

報載「政府積極籌設國際醫療專區並鎖定桃園青埔站附近一塊22公頃土地,馬總統昨主動宣示,台灣醫療法令必須鬆綁才有機會參與國際競爭」。朱敬一政委進一步又投書表示,醫療商業化只是一種多元的想法,他舉例說他重視教育,但他仍然尊重補習班營利的不同價值觀。如果今天有些人要設立全自費的醫院做陸客的生意,雖然我不見得會尊敬這種生意人,但是我也會很有風度的「尊重他們不同的價值觀」。不同的是,依循同樣的思維,朱政委會不會大力建議馬總統加速為補習班修法設立補習專區呢?


重症照護甚於專區
我對於修法設醫療專區表示意見,為的是要提醒馬總統,台灣的全民健保制度千瘡百孔,醫界正面臨內、外、婦、兒科四大皆空的危機,急重症病人長久以來一直承受等不到床的痛苦,衛生署還面臨署立醫院體系嚴重腐化的窘境。在此危急時刻,馬政府不但沒有任何健保及醫療體系改革計劃,反而,以總統的高度勞師動眾要修改《醫療法》,為少數特許人士,用人民的血汗錢設立專區,並且,朱政委在投書中明言「當我們辦理這泛旅遊業務時,實在不必然要與醫院『急重症照護』做對比,也不能因為若干人做豪華健檢旅遊,就把問題泛階級化」,這表示,專區要服務的,主要是做美容、健檢的大陸人士。
正當馬總統剛才經過國光石化爭議,終於決定拼經濟要以環保優先,那麼拼經濟不更應該以全民的保健為優先嗎?對於台灣人民而言,這個決策是馬政府對於社會倫理價值的抉擇極嚴肅的宣示,並且具有極重大的象徵意義。
至於,醫院醫師會不會出走的問題,我相信朱敬一政委應該比我更清楚,台灣已經有不少醫院出走至對岸投資,至今,它們面臨最大的困境,是找不到台灣醫師自願長期留對岸工作,這些投資者只好回過頭要把大陸病人招攬到台灣來,這確是比較可行之計,我尊重他們的策略轉彎。我所反對的是,政府設立專區的投資是具體的,產值則是假設的,根據六輕前車之鑑,回饋則往往只是畫大餅,不一定會兌現。在全民健保財務亟待挹注時用人民的血汗錢去為少數投資人修法,設立專區為他們當初決策的錯誤解套,並不符合社會正義的原則。
而且,朱政委如果只採取台大醫院大老的看法,不正好違反了朱政委在文中提到「尊重多元取向」的原則嗎?真理越辯越明,誰的主觀比較正確我並無意自己說了算,台灣的醫師才是這個政策的利害關係人,醫師要不要出走?為什麼?請邱文達署長對台灣所有的醫師做個調查,以證據來說服大家。


作者為和信治癌中心醫院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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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沒有專區 國際醫療原地踏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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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udn.com/NEWS/OPINION/X1/6270044.shtml
回應/沒有專區 國際醫療原地踏步

【聯合報╱朱敬一/行政院政務委員】 2011.04.13 02:01 am


最近數日,有幾位醫界朋友都對行政院推動的「國際醫療」提出看法。衛生署邱署長與我都感謝他們的寶貴意見,但也必須對以下諸項誤解提出回應。

一、醫療該不該有商業思考?有些醫生堅持醫療「只能」是救人事業,一談到價格就玷汙了。這樣的思辨,有點像討論「教育可否有營利思考」,在多元社會絕對不該只有一種標準答案。我個人在全台各地教高中生並捐出所有收入,顯然不是在牟利,但我也尊重那些開補習班營利的不同價值觀。對於醫療行為是否絕不能有營利思考,我與幾位台大醫院大老的看法是:尊重社會多元取向;「即使你對,不表示別人就是錯的」。

二、究竟什麼是「國際醫療」?有人將國際醫療想像為「幫國際人士看病」;這樣的定義與行政院所推動的國際醫療差距不小。國際醫療的三大塊(重症、美容、健檢)中後兩塊均與旅遊有關,幾乎是以三分醫療照護為後盾的七分旅遊業。當我們辦理這泛旅遊業務時,實在不必然要與醫院「急重症照護」做對比,也不能因為若干人做豪華健檢旅遊,就把問題泛階級化。

三、醫院醫生會不會出走?中國大陸有錢人多、醫療品質不佳,以重金向台灣醫生招手,所以有人擔心不辦國際醫療會使醫生醫院出走。其實不止醫界,最近工研院、學界被重金挖至對岸者不勝例舉。有人純憑主觀想像而推論大多數台灣醫護人員不會離鄉背井到陌生環境討生活,甚或依此想像而認為台灣尚不急於布局,這是錯誤而危險的思惟。台灣若要布局,當然要趁競爭者尚未整備完成之前;現在不布局難道要被掏空之後再做嗎?

四、該不該設醫療專區:全世界把國際醫療辦得有規模的、成功的,絕大多數都有專區的設計,一則是為了區隔國內與國際雙軌,二則是為了促成專區內業者行銷與推廣的誘因。任何與全世界現制大不相同的主張者,也許更該在建言前周延思考可行性,而不是「從左口袋裡掏出一個主張」。台灣自2006起所推的國際醫療就是沒有專區的現況,其結果,就是五年原地踏步,成長緩慢幾近牛步。當事情做了五年還做不起來的時候,我們也許就該重新思考營運模式有哪裡不對,而不能「再從右口袋裡掏出另一個主張」。產業政策與醫療一樣,都是專業,可不能亂開藥方的!

五、國內醫療問題如何解決?國內醫療體系存有不少問題,包括健保給付項目瑕疵、醫師品德教育、醫師人力不足等。辦理國際醫療不能使這些問題更惡化,但也絕不能期待該案應「同時」解決所有國內複雜的醫事問題。衛生署確實該努力解決前述問題,但不表示不能同步推動國際醫療。

國際醫療其實是衛生署主推的業務,我是督導政委,不該說太多。但為了醫界、公衛界與社會大眾對政府國際醫療政策有完整的訊息,衛生署將來也許會在不同場合多做溝通。

【2011/04/13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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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選署醫院長 人格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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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chinatimes.com/forum/11051401/112011040800065.html
徵選署醫院長 人格第一
2011-04-08 中國時報 【劉競明】

     衛生署醫管執行長與至少四家署立醫院的院長都因涉嫌貪汙、圖利取財,接受廠商不當之餽贈與回饋金,筆者認為其問題根源在於署立醫院的本質。筆者曾經因為是陽明公費生在署立醫院服務四年,深覺其不僅薪資低、員工士氣不振,又無進修及訓練的管道,更無良好的研究風氣。

     這些被收押的院長,也有剛從台大某部主任轉任者,亦不乏擁有高級學歷與醫管能力的人才,為何會貪瀆?筆者認為:一因制度面設計,二因文化使然。院長能忍耐於領取較低廉之公務員薪水,留在署醫?一為權勢名位,二則能上下其手圖利撈油水。省聯標制度及政府採購制度的法規不是沒有,為何獨漏署醫呢?況且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各任署長均有責任。

     省聯標及健保總額制度鼓勵署醫衝業績,賺錢興利;衛生署也逐年削減人事預算,擬讓署醫獨立經營,卻沒想到署醫哪是財團醫學中心的對手呢?其又忽略用法律規範集體採購制度及未深入規範其組織倫理,讓院長的權力過大;且院長之升遷與輪調又不透明。當然會發生「三十年院長」的情事!

     有人覺得為何不採用某財團法人醫院的管理模式?其實依照署醫性質,不可與其採用同一類型的管理模式。因為管理處、管理部、行政中心、各科處課組,署醫的組織法沒有那麼多的編制,財團醫院模式以「獲利最大化與成本最小化」為經營原則,不會積極的去做公共衛生及社區醫療或長期照護與社會福利,除非政府有相當誘因及獎勵機制。

     財團醫院講究成本效益與績效考核,尤其在健保與新制醫院評鑑制度設計,更讓醫師淪為「高級技術工人」,上焉者還會專心看病及做研究,發表學術論文,好好在開刀房及門診工作賺錢即可,不必懂醫管,更無須人文素養;下焉者當然就閒極無聊,圖利廠商、搞錢賺外快了。何須自許為領導人及社會菁英呢!

     筆者認為:署立醫院的績效不是看業績,而是看國民健康與可近性、方便性。署醫若採群聚管理的「相互競爭」,能否改革目前之弊端?其實難度仍甚高。那麼究竟具備何種人格特質的人,適合待在署立醫院?穩定發展、不慕官位或是求生活安逸、不要有壓力,值得進一步研究觀察。

     邱署長擬公開徵選署醫院長但開出教授等條件,其實管好醫院不必太高學歷,但是忠誠度及人格公正性須毫無瑕疵。博士與教授院長不一定能管理好署立醫院?如果一個人無心增進自己在醫務管理領域的知識並在管人治事及溝通協調等能力下工夫,是很難成為有心及有能力、使命感的人。這難道也是個無解與無言的結局?(作者為林口長庚醫院主治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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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署醫爛到根 快洗刷白色巨塔汙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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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chinatimes.com/forum/11051402/112011040600329.html
社論-署醫爛到根 快洗刷白色巨塔汙跡
2011-04-06 中國時報 【本報訊】

 台灣醫界又爆地雷,直屬衛生署的署立醫院與負責管理醫院的衛生署醫院管理委員會主管,紛紛被檢調查出涉入採購弊端,而被指涉案的衛生署醫管會官員還是居中牽線人。事發至今,已經有五人被收押禁見,前衛生署長楊志良則不改爆料本色,直說「很可能還有第三波」!醫界到底還有多少醜聞、穢行躲在白色巨塔的陰影中?

 這起弊端之所以震驚社會,是因為出事的竟然是領取公務預算的署立醫院;被調查、收押者,不是醫院院長就是副院長,而且都是署立醫院中的大醫院,如台中、新竹、嘉義署醫等。更可恥的是,衛生署醫管會執行長在第一波就被收押,負責管理醫院的「大總管」和醫院高層沆瀣一氣、共同收賄,檢調人員直呼「一路爛到根!」確實罵得對。

 這起弊案最令民眾憤怒的是,從多名歷任衛生署長到醫院,人人都不諱言,這種情形存在已久。其病根起自精省前的省立醫院時代(現在的署醫),由於省議員長期介入,推薦人事、掌握預算審查大權、媒介藥品與醫材供應商等等,署醫的藥品與醫療器材採購案早就成為利益爭逐與分配的一塊肥肉。但幾十年來,沒有人碰觸這個問題,任爛瘤繼續侵蝕寶貴的醫療資源。

 最近幾任衛生署長換人如走馬燈,甚至有人四個月就下台。衛生署及醫界因此認為,在工作繁重、任期太短之下,實在沒有心力處理這個問題。這也是一派推托卸責之詞。省立醫院改制署醫隸屬中央已十年以上,歷任衛生署長多出自醫界,對此知之甚詳,但人人都選擇視而不見,直到前任衛生署長楊志良上任才動手處理。案發後有一說認為,從被收押者進入衛生署工作任職的時間,就可以回推弊案線頭,果若如此,衛生署就真的病得不輕了。

 早年省立醫院一直委屈地自稱,因為預算不如國立醫院,所以是二線醫院。如今民眾要反問,實情真是如此?有多少公務預算是落進廠商與不肖醫院高層的私人口袋?署醫的基本職責是照顧偏遠鄉村的弱勢民眾,當醫院高層坐收豐厚的賄賂與回扣時,有沒有看到署醫亟待改善與提昇的醫療品質?是否感受到民眾對良好醫療照顧的需要?

 署醫弊案也不只是醫院高層藉採購案收賄、把公務預算轉進自己口袋的問題而已。醫院大手筆花國家的錢買高價器材,為了向衛生署證明有使用的必要,就會要求民眾多做許多不必要的高階檢查,然後再以此向健保局申請給付。這又形成了兩頭浪費,健保虧損也就這樣一點一滴的累積堆高;逼到最後,只好漲保費,結果民眾荷包倒楣,大院長、大官員則賺飽、賺翻!

 署醫之病,完全是一起結構性犯罪,衛生署醫管會執行長淪為「圍事者」,替轄下的署醫把風;涉案的署醫院長、副院長則以手中的採購經費對外圖利業者、對內孝敬長官。而署醫院長雖有任期制,但可在不同的署醫內輪流當院長,以致貪汙賄賂歪風像傳染病般,一個一個帶進各地署醫,才會導致目前這種連環爆的醜聞。

 衛生署如果有心處理問題,其實並不困難。上下交相利的貪瀆形態一點都不複雜,也不難防範,衛生署只要打破署醫院長的採購權限,建立署醫集體採購平台,再加強中央稽核力量,就可以相當程度的減少署醫高層的犯罪機會。對於署醫人事,更應該革除「大風吹」式的院長任命成規,積極啟用新人,不僅能減少貪汙舞弊,也能加速醫界領導人才的新陳代謝,為僵化的署醫人事注入新血。

 近年醫界的弊案不少,假借人頭、調包癌症檢體等A健保、詐領保險理賠等手段層出不窮;每一件弊端爆發後,都重創醫界形象,讓醫者的白袍再添汙漬;署醫弊案又是一記重擊。要挽回醫界形象,除了靠檢調追查,衛生署也要拿出魄力整頓,醫界則要自律自清,共同洗刷白色巨塔上一塊塊的汙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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署醫民營 掃除公家保護的弊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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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udn.com/NEWS/OPINION/X1/6247904.shtml
署醫民營 掃除公家保護的弊案
 
【聯合報╱王任賢/中華民國防疫學會秘書長(台中市)】 2011.04.01 03:46 am
 
 
我想任誰都知道,如果想喝一瓶鮮奶,犯不著去養一頭乳牛,只要去超商買一瓶就結了。可是這麼簡單的道理,放到政治上,很多有學問的大官還搞不清楚呢!

就拿這次署立醫院高層的採購弊案來說吧!任誰都知道這是因為醫院處在公家機關裡面,有了公門的保護傘以及部屬對領導的絕對遵從,養出來的禍患。

依我長期協助署立醫院的經驗來看,這只是冰山的一角。如果再繼續追下去,肯定會嚇一跳。所以衛生署長才會動怒進行整頓,否則那可是動搖署本的。

然而要整頓時,又碰到了根本的老問題,到底署立醫院該公營,還是民營?若要除弊,肯定要民營。但是署立醫院可是負有國家的使命啊!他要肩負照顧弱勢、緊急醫療、及許多臨時的公衛任務,例如地震、傳染病及生物恐怖等的救援任務,怎麼能民營。但是這些任務可都是醫學中的高檔任務,憑現在署立醫院的規模,我不相信他們有此能耐。所以我們的重點公衛任務,還得另外成立緊急醫療網、精神醫療網及傳染病防治醫療網來肩負。如果衛生署自己都認可了署立醫院的功能,又何必多此一舉呢?

所以這些公衛任務,都是靠著民間雄厚及優質的醫療資源來達成的。署立醫院因為不夠大,資源不夠雄厚,所以無法有效執行國家的任務。這點署立醫院也很清楚,所以他們才會積極發展綜合醫療,希望用賺到的錢,來養執行國家任務時所需的人才與資材。所以署立醫院必須賺錢,如此看來署立醫院又有哪點不同於一般的綜合醫院呢?

其實我國在所有的醫療均由健保給付及管理的情況來看,所有的醫院都是廣義的公立醫院。

國家要執行必要的公衛任務時,只需要利用專案給錢、或用健保稽核與給付、或用醫院評鑑,就可讓大部分的醫院為政府執行公衛政策。這就是一個最省錢的方法,也就是我所說的到超商去買牛奶。犯不著為了這些任務,而去養了一群署立醫院。

其實署立醫院在設立之時,都占了極佳的地利,如果能夠全面開放民營,一定會賺錢的。只要在營運合約上加註,必須配合國家公衛政策的條文,一個兩全其美的署立醫院政策便已成型。也能一舉掃除在公家保護之下,屢屢冒出的弊案。

【2011/04/01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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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色巨塔中的黑錢糾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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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udn.com/NEWS/OPINION/OPI1/6242992.shtml
白色巨塔中的黑錢糾葛

【聯合報╱社論】 2011.03.30 03:47 am


公立醫院又發生採購弊案,桃園地院羈押了衛生署官員、署立醫院院長及廠商共四人,另有多人交保並限制住居。只要是對台灣醫界生態稍有認識的人,反應大概都會和前衛生署長楊志良一樣:一點都不意外。

過去,台灣大型公立醫院中的黑錢橫行,包括暗示或明示病人送紅包、藥商給回扣、採購給佣金,甚至醫院內外各種活動的不樂之捐等,不一而足;幸而隨著民智漸開、醫院管理制度漸上軌道,加以全民健保給付制度及藥品實施聯合採購等,已使紅包及藥品回扣的新聞近年來漸不多見。取而代之的,檢調單位每隔一陣子總會揭發一樁醫院採購弊案,涉及數額龐大,震驚了醫界與整個社會。

隨著時代進步,醫療儀器快速推陳出新,採購單價越來越高,佣金也相對的更為驚人,這對任何人都可能形成極大誘惑;定力不夠的醫師一旦有機會掌控金額鉅大的採購案時,在廠商夜以繼日的遊說與安全保證下,難保不心動。因此在有識者眼中,浮出檯面的採購弊案極可能只是冰山一角。

事實上,在一些大型公立醫院中,涉嫌收受黑錢的傳聞不斷,只是因為施受雙方通常堅不承認,查緝並不容易;但在一些大型醫療器材商之間,類似的耳語從未間斷。其間一個重要的關鍵是,在台灣的醫療生態圈中,醫師一向獨大,醫院中提出大型採購案的主要是醫師,採購案的管理者通常也是醫師,因此在醫療採購弊案中醫師往往身陷其間。

也因此,衛生署近兩年推動的限制醫療外包作業,或許部分改善了公立醫院的一些弊病,減少採購弊端,卻很難徹底解決這個問題。醫療作業不外包就不會發生採購弊案了嗎?恐怕沒有人敢做這樣的保證。其實,不少醫院因實施醫療外包作業而大受其惠,非但醫療支出減省了,收入也增加了,而其中不乏公立醫院;但同樣的措施引進署立醫院以後,何以反而成了弊案的源頭之一?

採購弊案的關鍵,其實不在外包與否,而在採購制度本身。公立醫療體系素來反對由外行人負責醫療器械的議價與採購,但在醫師全程主導下,無形中增加了收受黑錢的機會;在這方面,長庚醫院始終堅持申購人與採購人分離,由行政人員組成採購小組負責詢價、議價的做法,令廠商根本無從行賄,值得參考。

要求醫師主動拒絕廠商的賄賂,一個主觀條件是,也許要讓醫師覺得能獲得足以「養廉」的待遇。但在目前,全民健保不斷的緊縮給付,使多數公立醫院的經營喘不過氣來,遑論增加醫護人員的薪酬。從節衣縮食中苦熬出頭的年輕醫師,一旦遇到鉅額金錢過手,還有多少人能把持得住,不想從中撈點油水?

公立醫院要想減少與黑錢的糾葛,現階段更應考量醫院的定位問題:公立醫院都受到人力員額及採購法的限制,需自負盈虧,又得承辦不賺錢的公共衛生業務,顯然經營壓力過大;公立醫院如能接受政府預算補貼,不以營利為目標,更避免以利潤為導向,自然可以減少黑錢流竄的現象。只不過,如此一來,政府必須承擔公立醫院的虧損。

如果政府不願或沒有能力負擔公立醫院的虧損,則不妨考量讓它們轉型,譬如公辦民營,或者減量經營。台南市立醫院公辦民營廿多年來,現已成為台南地區重要的醫療院所,而且頗負盛名,各地署立醫院沒有理由不能改變經營形態。同時,部分署立醫院位在醫療資源密集地區,又不具特色,早已失去當初設立的時代意義,為什麼不及早廢除、整併或轉型呢?署立醫院去蕪存菁後,對提升整體的服務效能應更有助益。

本案使醫界名譽再受重創,這是醫界應同感恥辱並深刻反省的時刻。但是,在醫院發展的過程中,金錢誘惑無時無刻不在,要杜絕可能因而產生的弊端,除了強調醫師要有醫德之外,尤應考量更根本的原因,做標本兼治之計,才能徹底解決多年來久治不癒的沉疴。

【2011/03/30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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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護理界的兩個國際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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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mar/30/today-o9.htm
自由時報2011年3月30日

台灣護理界的兩個國際第一
◎ 余玉眉

近十年來,護理人員的工作環境有沒有改善?護理人員的失誤有沒有減少?衛生決策者、醫院院長們或我們的社會大眾,知不知道醫院的護理人員每天上班都是超時工作?因為分配到的工作,不可能在八小時內做完;其中,還包括如賴其萬教授指出的不屬於直接照護病人的工作項目。

也因為我們護理人員的留任問題越來越嚴重,「工作壽命」(working life)在國際護理圈是敬陪末座,平均僅有七年,可說是國家的浪費。而我們護理教育制度,由於招收國中畢業生的五專制培養的人力,是招收高中畢業生的近十倍,所以從入學前接受基礎教育的年數來看,台灣在國際護理圈也是敬陪末座。然而,以五專畢業生為主幹的台灣護理人力,每年會進入職場的人數,卻是畢業生人數的十分之一不到。

台灣護理人員是需要被尊重的,因為一直是默默工作的一群。有人說,不出聲的原因是因為長久被制度壓迫所造成,我希望這句話會有一天不適用於台灣護理界。

(作者為退休護理師,台大醫學院護理學系所兼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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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個「對護理人員應有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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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mar/29/today-o10.htm
自由時報2011年3月29日

三個「對護理人員應有的尊重」
◎ 王秀紅

拜讀我敬仰的賴其萬教授之文,感觸良多,因而為文回應並反思。我認為「尊重」的意涵可以擴及更廣的層面,包括教育政策、學校政策、醫療體系等的思考:

一、教育政策:台灣2006年成立台灣護理評鑑教育委員會(TNAC),藉以透過評鑑提升護理教育品質,進而確保病人的照護品質與病人安全。護理是一門高度應用的專業,學生臨床指導是教師重要的職責,依據醫院評鑑的標準,一位教師適當的指導學生數為1比7。若以教育部一般要求,各系所師生比為1:25即足夠,這對護理教育是不足的﹗教育主管機關,應透過適當溝通機制,對護理師生比以及教師臨床教學時數的計算做合理的規定,以免學校因考量人力成本,只求達到教育部的最低要求,卻直接影響了護理教學品質。因之,護理臨床小組教學的本質,應受到教育主管機關的支持與尊重。

二、學校政策:許多學校為獲教育部更多的資源補助或競爭頂尖研究大學,在各系所的經費預算及資源分配上,研究產能及產學合作計畫已成為重要的指標,遂對於需投注較多心力於臨床教學、以及本質上不必要做產業或產品開發的護理學門,要在教學與研究中取得平衡,常造成蠟燭兩頭燒的困境。因之,護理教育的特質,應受到學校的支持與尊重。

三、醫療體系:缺乏友善的護理執業環境,本是台灣醫療體系長久以來的事實,近年來則更加惡化,包括人力配置、薪資結構、權益福利、和進修激勵等條件的不佳,更導致護理人員流動率及離職率的居高不下。護理人力的問題,已被研究證實是影響病人安全及死亡率的重要指標;醫院人力配置缺失的重點,在於健保給付政策對護理的不公平待遇,因此使得醫院視護理人力為「成本」負擔,而非「生產」利潤;為樽節人力,管理階層第一個想到的,常是減少護理人力或減薪。因此,期待醫療管理階層對護理人員的工作及權益予於尊重。

護理人當必先自重而後人尊重之,此在於,護理專業表現能獲得醫療團隊伙伴及病人的認可。我想,這也是賴教授及社會對護理界的寄望,也是我們必要的自我期許與反思!(作者為高雄醫學大學護理學院教授兼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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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理人員不是替罪羔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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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mar/28/today-o11.htm
自由時報2011年3月28日

護理人員不是替罪羔羊
◎ 戴玉慈

新聞報導某女士控訴台中某醫院護理師加錯點滴,誤取隔壁床病人的生理食鹽水為她輸注,記者電話訪問台中市衛生局醫政處官員,該官員義正詞嚴的說:「他就是沒有三讀五對呀,才會出錯。依法可罰五萬至十萬元!」我可以瞭解病人因為擔心自身安全,而驚慌氣憤的召來記者要為自己討公道;但聽到醫政官員的回應,實在令人不敢苟同!

官員是否想過這位護理師發生失誤的背後原因是什麼?是不是他在準備藥物過程中必需去接電話或有一位病人有急事呼叫他到床邊而被中斷?抑或是該院醫師處方與護理給藥的流程設計不良?還是超時工作過度疲勞所導致?

一項國外研究顯示,護理人員在給病人服藥過程中,平均每給三個藥就會被中斷一次;而給藥流程被中斷,是發生給藥錯誤的主要原因之一。試問:醫院是否曾為營造給藥流程不受中斷的工作環境而努力過?

美國的醫學研究院(Institute of Medicine)於二○○○年出版《犯錯是人性;To Err Is Human: Building a Safer Health System》之後,各國醫療體系力倡「不罪責文化」,努力學習航空業和核能發電業的風險管理,營造異常事件通報文化,推動每個醫療機構確實分析檢討異常事件,找出系統設計不良導致醫療人員在執行業務中容易失誤的問題;透過系統和流程的改造,來提升病人安全,而非將所有問題馬上歸咎處罰第一線照顧病人的工作人員。行政官員的回應,正凸顯目前仍有許多掌權者,在未做系統性分析的狀況下,立即想到懲罰第一線人員的狹隘思維。其結果也會造成系統性問題無從得知,也無法改善。若要建立病人安全文化,豈非緣木求魚?最後受害的還是病人!

類此以護理人員當做醫療失誤事件的替罪羔羊,絕非單一事件。如此的執業環境,叫護理人員如何安心工作?歷年的統計資料顯示,護理人員平均執業年限只有七年,持有執照者的執業率只有六十%,有些醫院因招不到護理師而被迫減床,這是大家所樂見的嗎?

(作者為台灣大學護理學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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