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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歷中文化推動不力 監院糾正衛生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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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ke-Skywal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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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子

http://n.yam.com/cna/politics/200911/20091118918379.html
病歷中文化推動不力 監院糾正衛生署
    
中央社╱中央社 2009-11-18 12:32
     
(中央社記者謝佳珍台北18日電)病歷中文化攸關病患權益,監察院調查發現,行政院衛生署未在既定期程內完成擬定推動病歷中文化計畫,漠視社會各界反映病歷中文化的建言,通過糾正衛生署。

負責調查的監察委員程仁宏、李炳南今天上午召開記者會,說明衛生署病歷中文化推動不力等疏失。程仁宏並說,請衛生署2個月內提配套、推動方案,否則不排除對衛生署人員提相關懲處。

有鑑於病患也有知的權利,多數醫生長期以來以英文記載病歷,導致病患常看不懂,權利遭漠視。監察院人權委員會決定派查,由程仁宏、李炳南展開調查。

程仁宏說,民國93年11月行政院核定的行動方案,羅列「發展病歷中文化」項目,完成期限是97年12月,但衛生署卻以「考慮醫療的專業性與習慣性,得就中文或英文選用,不宜限制」,使發展病歷中文化的工作停滯不前。

他並說,行政院消保會於93年也將「建立及強化病歷中文化的規範」納入94至97年度消費者保護方案,但衛生署卻未協助推動、率先試辦。且民意自82年以來,多次反映要求病歷中文化,這10多年來衛生署卻以「現階段實施尚有困難」等理由,迄今原地踏步仍未規劃,顯有疏失。

李炳南表示,病歷理所當然應以民眾熟悉的語言記載,否則對求診民眾明顯不利,衛生署有必要採取相關步驟,擬定病歷中文化推動期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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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病歷 應開放患者查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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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chinatimes.com/forum/11051401/112011082400529.html
電子病歷 應開放患者查閱
2011-08-24 中國時報 【高克培】

     近日衛生署宣布「電子病歷」將於十一月上路,開始服務國人。這項迎合世界潮流的措施的確可以增進醫療提供者的方便性以及節省醫療資源的浪費,非常值得國人企盼。只可惜對醫療消費者而言,大有不近人情、更有不合法理之處!

     「為恐成為病患資料暴露的漏洞」,衛生署規畫有閱讀電子病歷權限的機制,依據所有媒體的報導,「病患簽署同意書」後,「醫師」即可上「雲端」調閱病患過往在其他醫院的病歷、包括檢驗、門診用藥記錄等,而患者本人以及家屬不在「閱覽病歷」的權限之內。追根究柢,電子病歷的設計,依據的是民國九十八年八月十一日衛生署公布的《醫療機構電子病歷製作及管理辦法》,此「行政命令」從頭到尾對患者的權力一字未提。整體流程就好像一個人只有「允許某些客人進入自己家」的權力,自己反而永遠被拒之門外。因此,衛生署的「電子病歷」誠然是科學和經濟面的進步,但是以醫療人權而言,是「不長進」的、令人失望的。

     另外,無論是傳統紙式病歷或是電子病歷,都屬個人資料,而《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一條:促進個人資料之合理利用,以及第三條和第十一條:「查詢或請求閱覽、補充、更正或刪除」的權力,都強調個人對個資的控制權。此法修訂並由總統頒布,且不論總統位階高於衛生署、或法律優先於行政命令,《個人資料保護法》修訂的基礎更經九十四年大法官的釋憲:「保障人民對其個人資料之使用有知悉與控制權及資料記載錯誤之更正權」。

     且以民主和電子病歷都比我們先進的英國、美國為例,他們患者不但早有檢閱自己病歷的權利,還可以「在以書面詳述原因指正錯誤的情況下,要求更改不正確的病歷記錄」,有了電子病歷之後,行使此權更是方便。反觀我國,雖然兩三年來,我們病人已經可以影印自己的病歷(以英文記載),或「必要時可以申請中文病歷摘要」,可是一般百姓、尤其是醫療資源比較差的地區,除非搬家或打官司,試問誰敢輕易向醫師要影印病歷或申請中文病歷摘要?

     病歷對我國的病人就像是藏在「霧裡」、永遠是醫師獨有的密件,如今衛生署設計的電子病歷,更把他們的病歷送到了「雲端」,為德不卒,無論我們臺灣「要自稱是個民主、法治的國家」或是總把「以病人為中心」朗朗上口的衛生署,都該省思,閱讀電子病歷的權限,也開放給患者們吧!

     (作者為醫師,「推動病歷中文化行動聯盟」發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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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歷中文化 衛署3月公告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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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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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歷中文化 衛署3月公告範本
  
中央社╱中央社 2010-01-17 11:32

 (中央社記者周永捷台北17日電)病歷中文化引發廣泛討論,衛生署近日敲定病歷中文化策略推動時程,預計3月前公告中文病歷摘要、檢驗報告及轉診單參考格式,年底前完成醫療機構試辦病歷中文化。

提案修法將病歷中文化的國民黨籍立委趙麗雲表示,醫療中文化將減少醫療糾紛,讓醫生與病人雙方得利,醫生減少風險,病人減少不滿。畢竟除了以英文為官方語言的國家外,日本、韓國、德國、中國等國的醫生都以本國官方語言書寫病歷,病人有權知道自己生了什麼病。

因應各界要求,衛生署日前成立跨部會「病歷中文化推動小組」,計劃今年開始試辦以中文書寫病歷摘要、治療計畫、診斷證明書、死亡證明書、手術說明書及同意書、麻醉同意書、藥袋、檢查報告結論、疾病衛教單、疾病飲食衛教單、檢驗報告、轉診單13項,推動病歷中文化。

衛生署近日敲定病歷中文化策略推動時程,包括1月完成委託醫療機構試辦病歷中文化,3月公告中文病歷摘要、中文檢驗報告及中文轉診單參考格式,6月責成衛生局輔導醫院推動病歷中文化,12月完成辦理醫療機構試辦病歷中文化相關事宜,並研議列入醫院評鑑基準。

在醫療專有名詞統一中文譯名部分,衛生署預計在民國100年底前完成。衛生署表示,在醫療名詞未有統一譯名之前,衛生署已函請各縣市衛生局輔導醫療院所於書寫中文病歷時,對醫療專有名詞,得參照「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給付標準」的中文譯名書寫病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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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歷中文化 北市聯醫推動有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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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歷中文化 北市聯醫推動有成效
    
中央社╱中央社 2009-12-08 12:52
     
(中央社記者孫承武台北8日電)行政院衛生署推動病歷中文化,選定包括「病歷摘要」等13個項目辦理。台北市長郝龍斌今天表示,北市聯醫已完成其中11項,另2項配合資訊系統修改,預計明年度可達成目標。

台北市衛生局長邱文祥在市政會議中報告「實施台北市各醫療院所推動病歷中文化現況」。郝龍斌在市政會議後記者會說明現階段聯醫推動成效,他說,民眾到醫院就診、健檢,都希望能瞭解自己的身體狀況,為了讓民眾看懂病歷,台北市立聯合醫院推動病歷中文化,在衛生署選定的13個項目中,聯醫已完成11項。

邱文祥表示,配合衛生署醫療專業名詞中文化作業,聯醫也將向中央爭取成為首家試辦醫院;未來衛生局將挑選病患滿意度高的聯醫院區辦理觀摩,並予以實質獎勵。

衛生局醫護管理處表示,針對衛生署推動病歷中文化的13個項目,包括「病歷摘要」、「診斷證明書」、「轉診單」、「檢查報告」、「檢驗報告」5項,為避免與後續診治醫師溝通發生疑義,聯醫各院區將先採中、英文併列。

其中「檢查報告」、「檢驗報告」涉及資訊系統修改,預計明年度可以完成。

至於「治療計畫」、「死亡證明書」、「手術說明書」、「手術同意書」、「麻醉同意書」、「藥袋」、「疾病衛教單」、「疾病飲食衛教單」8項,全都以中文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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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樹不見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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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logh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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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早就在做了................
不喜歡拘束, 喜歡自由自在
So I am Bloghost.

我是博格幽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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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院糾正 衛署:病歷中文化明年試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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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yam.com/cna/healthy/200911/20091118925919.html
監院糾正 衛署:病歷中文化明年試辦
    
中央社╱中央社 2009-11-18 19:09
     
(中央社記者陳麗婷台北18日電)監察院今天表示,衛生署未在既定時間內推動病歷中文化,通過糾正衛生署。衛生署回應表示,明年開始試辦以中文書寫病歷、轉診摘要等13項,推動病歷中文化。

衛生署醫事處處長石崇良下午受訪時表示,93年核定的長照計畫中,希望讓照護人力看得懂病歷,計畫中提及要推動中文化。不過,政府後來在95年改為推動10年長照計畫,所以是因計畫更迭而產生的問題。

石崇良表示,病例中文化還是得按實務需求,並分階段進行,如果追求一字不漏,不一定符合大家期待。

他說,衛生署將成立病歷中文化推動小組,優先鎖定病歷摘要、治療計畫、診斷證明書、死亡證明書、手術說明書及同意書、麻醉同意書、藥袋、檢查報告結論、疾病衛教單、疾病飲食衛教單、檢驗報告、轉診單13項,須以中文書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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