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說明自己對「海角七號」的意見,就得把自己看過那一眼眼的部份作個批判。這部片子相當偏頗狹窄,打開始導演以為最震憾的場景 ── 男主角跨坐摩托車,準備起動騎車上台北,不慎吉他從肩頭墮下,他竟然氣得拾起吉他朝路燈柱猛力砸個粉碎。這個鏡頭,觀眾好像認為挺了不得,我以為台灣觀眾太那個了。第一個該問的是;這小子有幾多錢,何以花了很多錢而且宝具的東東一失手墮下地,這人竟會氣成那樣,得要整個砸碎才泄憤。看他居住環境及布景應不是手頭寛寛的公子哥兒,後來還要去代班做郵差,顯然是打工掙生活的窮小子。觀眾難道不會覺得既要跑長路,何不把吉他綑好背好,這吉他難道是他為理想奮鬥的工具,而且以後要靠它吃飯傢伙,可以這麼隨便地砸掉嘛?砸壞了他還買得起另一隻嘛?總之,理論上完全不通,而且不合情理,若要顯示主角的反叛及脾氣大,也得有其因果串聯關係。如此憤怒青年,如此 rebel without a cause ,只有令人訝異,不是不夠性格,個性化是個性化,而是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