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日前修訂的臺語字典的確有很多爭議的地方,
因為每個地區的腔調和發音都不盡相同,而其中的變化性更是沒辦法用區區的幾個字就來詮釋或代表,這麼做極有可能會弄巧成拙,反而抹殺了臺語的發展延續,這的確是值得我們深思的地方,。。。。。。
言歸正傳,還是來討論一下音樂的劃分與鼓勵與否,
在現階段來講,台灣目前是以華語也就是俗稱沒有捲舌的普通話來當國語,
而臺語次之,客語更次之,而原住民語則是再更次之,
不過隨著教育的深化與通訊的普及,這些比較少部分的人所講的語言也就慢慢被人給遺忘了,最有利的證明就是原住民語的母語檢定通過率不如預期,會說母語的人少之又少。
而且別忘了,原住民在漢人的眼裡總是被視為番仔,客家人也因為以前分類械鬥的關係,被部分的閩南人所排擠,說得更貼切的一點好了,每個人都有排擠與自己文化不同的潛意識,即使是象徵種族大鎔爐的歐美國家,即使他們打著人權的正義大旗,仍是少不了對黑種人與黃種人的差別待遇。。。
我想說的是,民主政府必須盡量做到平權與自由,鼓勵一些弱勢的族群發展,鼓勵一些沒落的文化延續。當然,前提是不能有讓當事人產生被同情或被輕視的感覺。
回應題目,音樂該不該被劃分呢?
事實上,從古至今,音樂一直都被劃分著。
有分西洋與東方,有分古典與流行,有分管絃與打擊,有分日語/英語/國語/港語/德語。。。等等。
不是嗎?
客語當然也被包含在其中啊!
這次拒領金曲獎的事件發生,我想他主要可能是要提醒我們該注意文化的留存吧?而相關單位應該多加重視,我期待張院長和杜部長與謝局長的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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