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學生洪崇晏號召人馬去包圍中正一分局,叫罵了一夜之後,逼得分局長方仰寧道歉請辭。隨後,洪崇晏要帶領群眾轉戰立法院,群眾卻不想跟他走,有人嗆他根本沒資格宣布解散。
這陣子,不少民眾示威上了癮,學運宣布退場,有些人還不肯散,在街頭四處流竄找碴。洪崇晏跑到中正一分局去幫「公投護台灣聯盟」出氣,領著數百人圍著警局叫囂、塗鴉;當他過足了癮想要退場,那些還沒過癮的群眾卻反過來砲轟他。可笑的是,洪崇晏竟稱自己只是「路過」,不是發起人。
這正是群眾運動的危險:聚集容易,解散難。在熱烈起鬨時,大家爭搶麥克風,在媒體閃爍的鎂光燈下好不威風。一旦場子涼了,人潮該散,但號召集結的人卻帶不走人,連誰是運動發起人都說不清楚或不敢承認。再說,當個人隱身在群眾中以「集體」的形式存在時,因為有其他人壯膽,每個人都氣勢洶洶;但一退出群眾,還原為「個人」的時候,大家知道自己在嚷什麼嗎?
包圍警局事件,一夜喧騰,媒體聚光燈始終未離開過洪崇晏。誰料,到了收不了場的時候,他便否認自己是發起人,推得一乾二淨。這個場景,其實並不陌生。那夜學生圍攻行政院,在現場拿著大聲公指揮場面的魏揚,事後也否認自己是行動策劃者。而未及等到學運退場,魏揚就應台獨組織之邀,赴美從事宣揚去了。光環留給自己,後果留給別人。
這次學運,有領袖,有學生,有各色群眾。帶人來卻帶不走,只是問題之一;反對示威的人,也被示威者統括在「人民」的大帽子底下當成支持者,但沉默的公民有機會反駁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