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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健益闖貓纜車站 法院不受理
2011/03/15 20:55 瀏覽827|回應0推薦0

Luke-Skywal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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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yam.com/cna/society/201103/20110315509723.html
洪健益闖貓纜車站 法院不受理

中央社╱中央社 2011-03-15 19:21

(中央社記者唐筱恬台北15日電)民主進步黨台北市議員洪健益去年為凸顯貓纜貓空站無人看管問題,涉嫌帶著民視記者闖入貓空車站拍攝。法院認定全案欠缺訴訟要件,判決公訴不受理,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洪健益的助理張百惠到貓空站附近遊玩時,發現暫停營運的貓空站木板門敞開,又適逢台北市長郝龍斌要在台北市議會對貓空纜車作專案報告。洪健益認為可先行透過新聞媒體運用有關貓空站無人看管、門戶洞開等議題,便聯絡民視的2名記者前往現場拍攝。

判決書指出,洪健益、張百惠及2名記者到達貓空站時,發現貓空站用以阻絕外人進入的隔絕木板門以喇叭鎖鎖住。洪健益隨後徒手用力將木板門的喇叭鎖打開,4人一起進入貓空站內,拍攝完畢後自行離開。民視當天晚間新聞便以獨家方式,播出「貓纜車站隨你闖?保全鬆散」等新聞。

台北捷運公司控告洪健益、張百惠與民視2名記者無故闖入貓空站。但北捷在去年5月又撤回2名記者的告訴。檢方則在去年8月依無故闖入建築物罪,將洪健益、張百惠2人起訴。

判決書指出,侵入建築物罪屬告訴乃論罪,根據刑事訴訟法第239條,告訴人撤回效力及於其他共犯。法院認定北捷撤回對2名記者的告訴,等於是撤回對洪健益、張百惠2人的告訴,判決公訴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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