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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金改案/政治效應 藍綠損益難判
【聯合報╱桑品戴/作家(台南市)】 2010.11.07 03:31 am
二次金改案,以周占春為審判長的合議庭,判決陳水扁等一干被告無罪。一樁法律案,判決書裡倒有不少政治道理;如認定六點一億的錢都是「政治獻金」。陳水扁有民進黨主席身分,為自己的黨募競選經費之外,還為台聯黨募款,法官都視為理所當然。馬英九和這個案子無絲毫關係,卻在判決書裡把他嘲諷一番。
這件事吹縐的不是法律春水,而是政治春水;五都選舉在即,會產生什麼影響,令人好奇?
有人會罵馬英九,一件元首貪汙案,辦成這個樣子,還好意思高談司法改革?灰心的藍營民眾恐怕會更灰心,有人索性不投票了。
民進黨一直對扁案打馬虎眼,如蘇貞昌說「全案程序還沒有走完」;蔡英文則說對判決有意見,可在法律程序內攻防,並說「對選情不會有特別影響」。對深綠也許真的沒有影響,但對民進黨是非有期待者,沒有影響才怪!
中間選民對政治本來冷感,知道判決結果後,感覺恐怕會更冷。政治再髒,也不能髒到這步田地吧!
朱立倫呼籲,對扁案有意見者出來投票;黃昭順要求建立法官退場機制,這些回應未必會對他們有利。其一,前些時媒體報導,高雄市一位眷村的里長說,如果陳水扁被釋放,他要發動群眾去包圍總統府,可見藍營出氣的對象,不是民進黨,而是國民黨。至於法官退場機制,「法官法」躺在立法院都快睡著了,國民黨不是立院最大黨嗎?
馬英九雖然裡外不是人,合議庭的「法律見解」倒對他有利,原來,總統的職權僅限於憲法所列舉。故而,金改既然不在列舉之內,有人送錢給陳水扁,他打電話給財政部部長,三方面都是「誤會一場」。那麼,前些日子大家怪馬英九在「八八水災」時不盡責,豈不也是「誤會一場」?總統的權責中何嘗有「救災」之舉?
判決宣布後,法院外陳水扁支持者為之雀躍,高呼「阿扁無罪」、「釋放陳水扁」,這個狀況,似乎呼應合議庭的判決。庭內庭外有志一同,具有「台灣特色」的法律,也讓世人開了眼界。
不久前五都選戰才因搞kuso過頭而掀風波;但喜歡在網路上搞kuso的人,別放過這個好題材,這裡頭創意無限。所有的人都可罵,包括罵自己。
【2010/11/07 聯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