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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dn城市政治社會公共議題【青春鐵馬向前行】城市/討論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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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除死刑和暫緩死刑是兩碼事
2010/03/11 04:09 瀏覽3,643|回應25推薦8

自由如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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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推薦人 (8)

翔任
-Uncle-
~琴~
jamestyle
早早安(顏俊家)
Luke-Skywalker
台北
Da格子Michelle Tsai

一向熱心社會公益的法務部長王清峰,表示她情願丟官也不簽已定讞死刑犯的死亡執行令。社會一片譁然,民意調查也顯示民眾的想法跟王部長大相逕庭。反對廢除死刑以及「即便政府未來堅持廢除死刑,對於目前判決定讞等待執行的死刑犯,認為仍須依法先執行者」都佔百分之七十四。

人命是世上最珍貴的,死刑是最殘酷的刑罰,這沒人會反對。沒有人能剝奪他人的生命,即使是國家機關,這大家也能接受。如果站在加害者家屬的立場,更不會希望自己的家人被判死刑。而且,也沒人敢保證,自己的家人就不可能犯下殺頭之罪。因此,死刑的存廢,純粹是立場問題,見仁見智。

但是,對被害者家屬來說,殺人償命是對死者的交待及生者的慰藉,王部長沒有權力越俎代庖的苛求家屬「理性與寬容」那個殺害家人的兇手,因為這是缺乏同理心的偽善。在法務部要求「以不求處死刑為宜」的情況下,台灣仍有44名判決定讞的死囚,還有77名尚未經法院判決確定的死刑犯,這足以證明,檢察官和法官必然是認定這些罪犯之犯行重大、罪不可恕,不將其永久隔離於社會,不足以保障民眾之安全與社會的公義。

王清峰部長主張廢除死刑,有她的理論基礎,是可以討論的議題,如果全國人民大都贊同廢除,只要立法通過,誰都沒話說。問題是,在還沒有立法廢止之前,王部長就堅持不簽署死亡執行令,就法而言,實有待商榷。法律不溯及既往,更何況這條法律都還沒經過立法程序呢。

身為法務部長,應該維護司法的尊嚴,即使自認理念是正確的,也無權將自己的信仰凌駕於司法之上。況且,所謂願意代替死囚被執行死刑、「願意為死囚下地獄」的感性言論,不應出自政府官員之口,因為她該考慮的不僅是加害者的人權,更要維護無辜受害者的權益。

廢除死刑或許是世界先進國家對生命權的反省,該存該廢應先達成社會各階層的共識,在修法之前,部長不宜擅自破壞法律的公信力。廢除死刑與暫緩死刑是兩碼事,希望王部長不要將之混為一談。更不該將之與個人去留掛勾,讓這嚴肅的議題因而失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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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敬一:經濟學家談生論「死」
2010/03/22 09:38 推薦0


Luke-Skywal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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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udn.com/NEWS/OPINION/OPI4/5489615.shtml
朱敬一:經濟學家談生論「死」

【聯合報╱朱敬一】 2010.03.22 03:45 am


經濟學家不但能談情說愛,偶爾也可以談生論死。就讓我們看一看,國外經濟學者怎麼檢視「死刑存廢」這個問題。

刑法學理告訴我們,刑罰背後有四種理論:一曰應報(或報復),主張以牙還牙,要犯罪者付出代價。二曰再教育,要以刑罰促進犯罪者更生。三曰隔離,謂以監禁或管束方式,使危險的犯罪者難以再犯。四曰嚇阻,就是以事後的處罰阻遏潛在犯罪者事前的犯罪企圖。

死刑存廢 關鍵在嚇阻

刑法學者指出,先進國家的法治觀已經棄卻應報論;若要理性討論死刑存廢,只宜從後三者理論出發。但是就死刑而言,第二與第三項理論似乎說不太通:既然要把人槍斃,當然就不是為了要教育他讓他重新做人,故「再教育」論難以解釋死刑的存在。此外,隔離論也無法解釋死刑之必要,因為若要與社會隔離,終身關在重管監獄也一樣達到隔離效果,未必要以槍決方法去隔離。

真正能在理性面辯論死刑存廢取捨的理論,就只剩下嚇阻論。嚇阻論的思辨重點,是希望潛在犯罪者因為畏懼其犯罪後之可能處死,在事前就能多所琢磨,少幹些傷天害理的勾當。從嚇阻論的角度來看,事後槍決一個罪犯,其目的在於這件槍決能對其他潛在犯罪者產生多少事前的嚇阻作用。讀者要注意:要有嚇阻作用,刑罰就得執行;不執行的刑罰是沒有嚇阻力的。

有無嚇阻 待科學論證

由此理性推論則知,死刑存廢的關鍵之一,就在於處死相較於終身監禁,究竟有沒有邊際嚇阻的作用?若潛在犯罪者比較無期徒刑與處死,覺得兩者嚇阻力道相差不多,則死刑就缺乏嚇阻作用,廢除死刑的說理就比較容易成立。

美國經濟學者愛立契(I. Ehrlich)在卅五年前的實證研究顯示,每處死一個罪犯,對於未來殺人案件可以減少七件至八件,認為死刑嚇阻效果相當驚人。但學界後來也有人提出方法論上的質疑,得出不同的結論。無論如何,死刑有無嚇阻作用是個科學問題,答案不涉及感性。

如果有人因認為死刑確有嚇阻作用而主張維持死刑,那麼外界似乎不宜以「殘害生命」去質疑。畢竟,此人提這種主張不是為了宣洩或報復,卻是為了減少「將來」的生命損失,而不得不做的現在生命折損。未來人命與現在人命都一樣大,故嚇阻的主張未必有人權思惟的理虧之處。

感性無解 理性論制度

最後一點補充,當然就是死刑之無法彌補性。所有的證據法則與審判都難免有不確定性。萬一我們因為證據誤差而冤枉處死了一個無辜者,那就不是嚇阻論所能抵擋的論點了。

死刑該不該廢,有些人從感性角度與哲學觀點爭辯,但進入感性前,也許該先把理性面釐清。

(作者為中研院院士、中華經濟研究院董事長)

【2010/03/22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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寬恕是美德… 不能用錯地方
2010/03/16 15:07 推薦1


Luke-Skywal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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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mestyle

http://udn.com/NEWS/OPINION/X1/5477373.shtml
寬恕是美德… 不能用錯地方

【聯合報╱王建煊/監察院長(台北市)】 2010.03.16 02:30 am


有次彼得問耶穌,如果有人得罪了我,我要寬恕他多少次呢?七次可以麼?耶穌說:我對你說,不是七次,是七十個七次。當時猶太人寬恕人三次,已是高標準,彼得說七次,心想耶穌一定會讚美他一下,可是耶穌卻說要七十個七次。七十個七次是個形容詞,意思是無止境的寬恕人。

最近大家常談寬恕,要廢除死刑,甚或對已判處死刑者,故意不執行的。也有人為文,說如果有人殺了他的家人,他會饒恕殺人犯,這當然是了不起的,也符合聖經的教導。但大家一定要注意,這些都是由個人出發的饒恕,你可以饒恕他,這是你的美德,也是你的自由。但檢察官仍會對殺人犯提起公訴,交由法官審判。這時檢察官不可說,我要寬恕這個殺人犯,我不提起公訴了。法官如判了死刑,就應依法執行。這與被害人或家屬是否寬恕是兩件事,不能混為一談。

法官在判人死刑時,心中一定是很痛苦的,法官也有寬恕的美德,但這種美德在執法時,就應擱置一邊,而必須依法論罪。

台灣現在有些亂,這與大家動輒好鬥,鬥得你死我活有很大關係。台灣確實需要更多寬恕,但寬恕不能無限上綱,用錯地方。

寬恕是聖經上所提的各項美德中,可能是最難實踐的一項,有時因一點小事,都寬恕不來,況且是對被判處死刑的人,要受害人寬恕,真是不容易。寬恕說來容易,當自己碰到時,情形就可能有變。據說從前有位法官對強暴案都輕判,認為這是男人性衝動,在所難免。但後來他的女兒被人強暴了,看到女兒痛不欲生的歲月,心中傷痛尤甚於被強暴的女兒。後來凡是到他手上的強暴案一律重判。

有次一位愛心人士問一位農夫,如果有洋房願不願意捐出來幫助窮人,農夫說願意。又問他如果有汽車,願不願捐出來,他說願意。最後問他如果有兩隻雞願不願捐,他說不願意,大家甚感奇怪。房、車都願意捐,為什麼兩隻雞卻不願意捐了呢?農夫說,他沒有房也沒有車,但他有兩隻雞。

心裡想寬恕,嘴裡也說要寬恕是一件事,但事到臨頭還能不能誠心寬恕,可能又是另一件事。所以當我們談對死刑犯寬恕時,也要設身處地的想,不要將這些受害人的家屬,都貶為是缺乏寬恕美德的人,當然更不能將自己聖人化。

聖經上說愛必管教,我們愛台灣,壞人必須要受到管教,眾多的台灣百姓,才有免於恐懼的自由。至於這種愛的懲罰要到什麼程度才稱恰當,例如要不要有死刑,這是可以討論的。但不能隱含著,不執行死刑或主張廢除死刑的人,就是行寬恕的人,反之,就是不寬恕的人

【2010/03/16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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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當然是慈悲心
    回應給: skyblue2008(sky2007) 2010/03/12 14:36 推薦4


自由如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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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
Da格子Michelle Tsai
jamestyle
Luke-Skywalker

她不當法務部長就不需要反省改進,因為做為普通百姓,她有權支持廢除死刑與緩執行死刑。她說:「大家要我殺人,老實說,我真的做不到。」 ,也因為這個做不到而辭職下台,就是一種堅持。因為我也做不到,所以我可以理解她的慈悲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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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是慈悲心!!!!!!
2010/03/12 12:00 推薦1


jamesty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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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

王清峰談廢死:若是被害家屬 會原諒加害人

中央社╱中央社 2010-03-12 00:27

(中央社記者陳亦偉、安芷嫻台北12日電)法務部長王清峰請辭獲准,她11日深夜離開法務部前,不願多表示意見,只回答記者,「若自己是被害人家屬,會原諒加害人」,隨即匆匆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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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事情沒有如果。

佛陀也沒有教導這種慈悲心。

引導被害人與加害人之間的因果自渡,菩薩不會無故攬因果上身。

孔子也不過要求以直報怨。要求以德報怨是強人所難、欺人太甚。

王清峰至今仍不知自省,實在是不知所謂~~~



本文於 2010/03/12 12:01 修改第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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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清峰談廢死:若是被害家屬 會原諒加害人
2010/03/12 09:39 推薦0


Luke-Skywal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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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yam.com/cna/politics/201003/20100312131537.html
王清峰談廢死:若是被害家屬 會原諒加害人

中央社╱中央社 2010-03-12 00:27

(中央社記者陳亦偉、安芷嫻台北12日電)法務部長王清峰請辭獲准,她11日深夜離開法務部前,不願多表示意見,只回答記者,「若自己是被害人家屬,會原諒加害人」,隨即匆匆離去。

由於部長、檢察總長兩大龍頭一夕之間全部出缺,若從體制內尋才,司法院祕書長謝文定、高檢署檢察長顏大和是呼聲頗高的法務部長繼任人選。

王清峰9日深夜發表專文,指出廢除死刑不應只是未來式,更是現在進行式。她並表示,寧可下台,也絕不會簽署任何1件死刑執行,連日來引發軒然大波。

法務部11日晚間由常務次長吳陳鐶出面舉行記者會時,也表示王清峰不會請辭、沒有倦勤之意,但11日晚間11時,行政院證實王清峰已請辭獲准。消息人士透露,王清峰是於法務部晚間記者會後,致電府院高層,口頭表達辭意。

常年以律師身分在民間關注弱勢團體的王清峰出任法務部長後,多次出現「特立獨行」的言行。像是在接受立委質詢有關前檢察總長陳聰明爭議言行時,王清峰直言「若是我,早就離職」,讓站在一旁的陳聰明尷尬萬分。也在某次監所聯歡晚會時,脫口說出「抱抱換假釋」,遭外界批評。

王清峰民國97年5月上任前夕接受中央社專訪,當時她還表示,有關廢除死刑,不會在凝聚共識前妄下定論,沒想到任職還不到2年,就因高分貝宣揚廢死刑理念而去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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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一次執行44人
    回應給: Da格子(tsaiusa) 2010/03/12 06:39 推薦0


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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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確定,證據力毫無瑕疵的必須執行幾個,不需要一次執行44人。

只要有執行死刑,就有時間可以拖。



本文於 2010/03/12 08:06 修改第 2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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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打開一個裝滿爬蟲的罐子
    回應給: AmyTsai(amytsai) 2010/03/12 04:24 推薦0


Da格子Michelle Ts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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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槍決44名死囚﹐民進黨那些所謂的人權律師一定會扭曲事實並借力使力開始攻擊執政黨。到時候不論怎麼解釋﹐都會對政府產生負面效果。

這個議題是個馬蜂窩。就像其它一些屬於馬蜂窩類型﹐但沒有立刻解決急迫性的議題一樣﹐執政黨實在應該先摀著﹐等到第二任時再處理。

洋人常常說一句話﹕絕對不要打開一個裝滿爬蟲的罐子。因為最終結局就是吃不了兜著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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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不管存廢,都將有人傷心
    回應給: Da格子(tsaiusa) 2010/03/12 03:11 推薦0


自由如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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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不執行死刑,人家威脅要用選票制裁啊。如果下任法務部長一口氣簽下四十四張死亡執行令,我想看看是不是有很多人會拍手叫好。也想知道記者會不會去拍被執行死刑罪犯的家屬,並二十四小時播出那些家屬哭泣的畫面與聲音,到時會不會也有電視機前的觀眾為他們掉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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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死刑台灣人權指數會與大陸齊名
2010/03/12 02:13 推薦0


Da格子Michelle Ts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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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死刑對台灣有一大影響﹐即是在國際上會被批判。如果台灣槍決了44位死刑囚犯﹐台灣的人權指數可能會與大陸同等齊名。講這話﹐並非我反對死刑﹐台灣是否應該廢除死刑﹐目前我還在矛盾的狀態中。而是如果台灣人權指數大跌﹐民進黨將會把它當作攻擊執政黨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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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得有理
    回應給: 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tsaixiaolang) 2010/03/12 02:05 推薦2


自由如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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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推薦人 (2)

燉奶(冷眼看人生)
Da格子Michelle Tsai

死亡執行令雖然只是一張紙,但是簽下去就會立刻要了一個人的命,別說是四十四張,就是一張我也簽不下去,簽了晚上會睡不著覺,如果每年得簽十二張,我可能會發瘋,看來我也不是幹法務部長的料。

王清峰是佛教徒,佛教徒不能殺生,她當然更簽不下手,所以,她只有辭職。現在大家可以睜大眼睛等著看,下任法務部長會是哪一位,能一口氣簽下四十四張死亡執行令。

對了,以後如果還有媒體或名嘴再罵政府搞民粹,麻煩他們去找白冰冰,要不是她說不給選票,媒體還二十四小時幫她播放,王清峰也不會這麼快就辭職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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