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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死刑 追薪資 扁過年(鄭運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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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死刑 追薪資 扁過年(鄭運鵬)
2010年02月08日蘋果日報

日前扁辦發起「一人一信,讓阿扁回家過年」的連署活動,個人認同其結論,惟對其範本內容無法全盤認同,因此以投書形式表達看法,從合理的訴訟人權、馬總統廢除死刑的施政理念、以及立法院長以三審定讞才追討李慶安薪資的決策等三個面向來分析。筆者認為,即使現在不是農曆年前的時機,相信社會也已可接受院檢做出釋放陳前總統的裁決,如院檢雙方無此肩膀,馬總統也應以人權為念提出看法,展現國家領導人的格局與權威。


馬應捍衛政敵權益
馬總統自上任即宣示廢除死刑的方向,一直是筆者非常肯定的施政目標,雖嚴謹的法學、社會學論證非己所長,但個人認為死刑所造成的是不可逆的終局處分,在台灣司法素質、法規體系尚未令人信服之前(台灣近十年來確認為冤獄賠償的件數已超過五千例,各種法律漏洞也是層出不窮),廢除死刑的確應由政府主導進行長期充分的討論。
既然馬總統對已定讞死刑執行尚有如此理想,對於未定讞卻遭長期羈押的個案,尤其是容易受到輿論壓力影響司法判決的個案,當然應依照比例原則採取更積極的人權支援,不能因其為政敵而坐視不理,不能以不干涉個案為理由搪塞推辭。
另,如將立法院對於法律的解釋,視為中華民國政府的訴訟立場,那王金平院長以三審定讞才會要求立法院向李慶安提出詐欺薪資追討的解釋,顯然表示我國對於被告權益與原告立法院權益(或可說是人民納稅金的權益)的理解,是以定讞為前提。薪資這種事項尚且要求三審定讞才會進行處分,對於嫌犯羈押的法條行使,當然更應要求行政檢察及司法裁決審慎為之,絕不能流於押人取供或是便宜行事,更不能是受輿論壓力而不敢放人!因此,以李慶安薪資案為例,馬總統也應公開檢視扁案的長期羈押是否得宜。
上述兩案都是一周內的頭條要聞,看似無關,實則對我國的司法人權及執政者的施政哲學是相當嚴肅又殘酷的課題,我們應該理性地檢視馬總統個人、國民黨在司法人權上是否言行一致,是否有堅實的中心思想,且不會為政黨立場、輿論壓力所左右。
個人期盼法學博士、曾任法務部長的馬總統能審慎思考如何以總統格局具體提出見解,不可以不介入個案的藉口推諉其身為國家領導人理應審視司法體系的本分,並衷心期盼馬總統成為勇於為政敵捍衛權益的偉大領袖。


作者為民進黨前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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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扁禮遇預算 府:依法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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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扁禮遇預算 府:依法調整

中央社╱中央社 2010-08-30 22:08

(中央社記者李淑華台北30日電)綠營質疑總統府9月1日才要公告卸任總統副總統禮遇條例,但預算書已先行減列相關預算。總統府回應,總統府在國會通過修法後,考量法規生效時程才調整,請綠營勿扭曲。

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修正「卸任總統副總統禮遇條例」,前總統陳水扁的禮遇金與事務費都將停止。總統府民國100年度預算書今天送達立法院,相關預算新台幣1025萬6000元全數減列。

對此,民進黨質疑總統府量身訂做、居心叵測。總統府發言人羅智強晚間回應表示,民進黨主席蔡英文是學法律的,不會不知道立法院修正法律後,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13條規定,法規明定自公布日施行者,自公布之日起算第3日起發生效力。

他說,依必然的生效時程推算,總統府在立法院通過「卸任總統副總統禮遇條例」修正案後,不予編列相關預算,乃必然之理。

羅智強認為,蔡英文領導的民進黨要選擇挺扁,是蔡英文和民進黨的選擇,但在立法院通過相關法律修正案後,對涉嫌貪污罪一審被判有罪的陳水扁,依法應停止禮遇金,總統府必須尊重立法院的立法。難道依民進黨的意思,為了挺扁,民進黨要求總統馬英九不顧法律,要總統府續編陳水扁的禮遇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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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明年預算 刪扁千萬禮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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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明年預算 刪扁千萬禮遇

中央社╱中央社 2010-08-30 19:51

(中央社記者蘇龍麒台北30日電)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修正「卸任總統副總統禮遇條例」,前總統陳水扁的禮遇金與事務費都將停止。總統府民國100年度預算書今天送達立院,相關預算新台幣1025萬6000元全數減列。

立法院臨時會19日三讀通過「卸任總統副總統禮遇條例」修正案,增訂卸任正副元首犯內亂、外患、貪污罪一審被判有罪,就停止所有禮遇金,陳水扁的禮遇金與事務費將被停止。

不過,為顧及卸任正副元首安全,國民黨團提出修正動議,規定卸任總統、副總統犯貪污罪經一審判決有罪者,仍供應安全護衛2至3人,但如果經過判決確定者,停止供應安全護衛,也獲得臨時會通過。

根據今天送達立法院的總統府預算書,有關卸任禮遇部分「第十一任卸任總統禮遇經費」全數被減列,說明欄中並標記,是依卸任總統副總統禮遇條例第4條條文修正規定,如數全數減列,共計1025萬6000元。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召委、國民黨籍立委呂學樟表示,既然相關修法已經三讀通過,總統府只是依法減列預算,明年度的預算當然不用再編,一切都是依法行政。

呂學樟說,雖然國庫省下上千萬元預算,但該條文修正的意義不是國庫省了多少錢的問題,而是要把是非公理正義找回來。他認為,曾為國家元首本身應該潔身自愛,如果卸任總統自愛,國家給予基本尊重是合理的,但陳水扁沒有潔身自愛,如果還給他禮遇,就變成是非黑白不分了。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書記長潘孟安說,總統府9月1日才要公告卸任總統副總統禮遇條例,但是現在預算書已經先行減列相關預算,代表卸任總統副總統禮遇條例的修法是量身訂做,何必要這麼急促?顯見是國民黨有備而來的策略,居心叵測。

潘孟安說,雖然相關立法已經三讀通過,但是未來民進黨還是會堅持,要再度修改卸任總統副總統禮遇條例,將卸任元首擁有外國居留證者,也應取消相關禮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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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出庭 拿楊志良王清峰駁貪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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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出庭 拿楊志良王清峰駁貪污

中央社╱中央社 2010-03-12 20:57

(中央社記者賴又嘉台北12日電)前總統陳水扁今天出庭說,他聽取龍潭購地案報告,只是了解政策,並無法定權限,情形就如總統馬英九聽衛生署長楊志良報告健保費率、前法務部長王清峰說明廢死議題一樣。

台灣高等法院審理龍潭購地與南港展覽館案,陳水扁於庭中主張,南港案和龍潭案,他自始至終都不知情,但一審法官在龍潭案中,卻依貪污將他判刑。

他說,當初聽取前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長李界木等人報告龍潭案,只是了解政策,畢竟科學園區興建、土地取得,都不是總統法定權限,不能以總統聽取報告,就認定他有法定職權可以介入。

陳水扁更舉近日楊志良、王清峰請辭案為自己辯駁。他說,馬總統17日將於總統府聽取楊志良等人報告健保費率是否調漲的民生議題,馬總統也只是以總統身分了解政策內容,絕不等於有決定政策的權限。

陳水扁及律師洪貴參也舉是否廢除死刑為例,認為總統會見法務部長討論死刑存廢意見,也不代表總統有權決定是否廢除死刑。

此外,李界木出庭證稱,曾到官邸向前總統夫人吳淑珍報告龍潭土地的開發進度與困境;陳水扁答辯時,以「不速之客」稱李界木,指李界木當天到官邸找吳淑珍,他剛好下班回家,應吳淑珍要求和李界木打招呼,才會想順便向「不速之客」了解科學園區案進度。

合議庭於庭末諭知,下週將傳訊所有被告出庭,繼續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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挺扁人士的迷失(陳茂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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挺扁人士的迷失(陳茂雄)
2010年02月10日蘋果日報

高院以陳水扁涉犯重罪且有逃亡之虞,加上所涉各案羈押原因還未消失,裁定自2月24日起延長羈押2個月,陳水扁確定要在北所度過第二個農曆春節。從2008年12月30日被台北地院合議庭裁定羈押到現在,已超過四百天。


在高院開延押庭之前,挺扁人士呼籲綠營一人一信請總統馬英九釋放陳水扁回家過年。依正常體制,總統是不能干預司法,綠營平時就質疑馬英九介入司法的不當,現在反而要求他介入司法,對總統與司法之間的主張出現兩套完全不同的標準。
讓人感到迷惑的是挺扁人士的態度前倨後恭,以前以強硬的態度對抗司法,現在反而以請求的態度期待馬英九釋放陳水扁,挺扁的策略值得檢討。司法官也是人,不可能沒有七情六欲,一般人有的反應他們一樣都有,以前挺扁人士與司法人員對立或許是錯誤的策略,因為他們已促使司法人員也產生對立的心態。
檢察官在起訴嫌犯之前,所有偵查都是秘密進行,就算出現偏差也不容易被拆穿。可是進入法院之後,所有案情都公開,以無中生有的手段入人於罪已相當困難。可是法律授予法官一段彈性空間,在合法的範圍內,可以對嫌犯從輕發落,也可以加重懲罰。
延押陳水扁的理由包括有逃亡之虞,這一項是多慮了,不要說國安人員,光是媒體的跟監,陳水扁就不可能脫身,這與彭明敏時代不同,當年全國沒有幾個人知道彭明敏被軟禁這一件事,他才有機會逃到外國。
今日的陳水扁一天24小時都有記者跟監,不可能有逃亡的機會。問題是法官裁定交保或羈押都沒有違法,只是在合法的空間法官從嚴而已。早期挺扁人士與司法對立,造成司法人員也產生對立的心態,因而在合法的彈性空間內採取較嚴厲的裁決。


扁案與美麗島不同
高雄的美麗島事件發生後,一般人判定施明德會被判死刑,其他人也會被判重刑,然而審判結果與一般預估輕得多,主要原因是當時的政府面對國際壓力,不敢重判。挺扁人士或許想要對司法施壓,期待司法人員因為壓力而從輕發落,只是他們沒有想到兩個階段的背景差異太大。
美麗島時代,行政、立法、司法集中在蔣家手中,不只國內,連國外都很清楚高雄事件是在獨裁政治下的政治迫害,當時政治犯站得住腳,獨裁政權不容易對抗壓力。今日審理陳水扁的法官並沒有壓力,對他們施壓只會得到反效果。
極少數綠營的人認定扁案屬政治案件,絕大部分台灣人認定它是刑事案件,挺扁的動作並不能凝聚龐大的群眾,對司法人員完全沒有壓力,挺扁人士對司法人員的抗爭不只沒有正面的效果,反而會刺激司法人員也出現對立的心態,在合法的範圍內,加重懲罰。
挺扁人士又有一項迷失,他們抱著「不是朋友,便是敵人」的心態來從事運動,綠營內部只要有人不挺扁,他們就加以圍剿,造成朋友越來越少。尤其是在社會上言論比較有公信力的人不願意談及扁案,因為挺扁人士的包容性太差。更嚴重的是他們認定陳水扁永遠是對的,不容許綠營檢討陳水扁的缺失,忘了綠營以前罵蔣介石的鷹犬為「奴才」,因為他們不明是非,認定蔣介石永遠是對的。


作者為中山大學電機系教授、台灣安全促進會會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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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馬觀點:該放阿扁了(江春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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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馬觀點:該放阿扁了(江春男)
2010年02月09日蘋果日報

陳水扁已被關了405天,現在延押2個月,將在看守所度過第二個春節,對一位民主國家的卸任元首而言,台灣創下世界紀錄。


延押理由弱不禁風
高等法院裁定延長羈押之理由,看起來弱不禁風,講來講去都是案情複雜、疑點很多、羈押之必要性猶存,因此停止羈押之請求「礙難准許」。就法論法,這種理由,恐怕連一般法律系學生也難以說服。
阿扁應該放出來,不是因為他有高堂老母,也不是吳淑珍隨時有生死危險。雖然基於人道立場,這些因素應該列入考慮。他應該放出來,不是因為他無罪或值得同情,只是因為他不應該再關下去。
有人認為阿扁是壞人,應該繼續關他,他一出來必定社會大亂、蒼生受苦,對台灣社會和司法制度完全缺乏信心的人,才會如此悲觀。扁案發生後,阿扁口無遮攔、大放厥詞,黨內同志避之唯恐不及,他把自己的路走絕了。
有社會形象的人不願替他說話,有政治前途的人怕被他牽累,大聲替他講話的人,不是別有目的,就是色彩太強烈。阿扁在牢中,許多奇怪的人突然變成他的知音,替他傳話、惹是生非。阿扁的形象不斷扭曲變形,很少人還記得他曾經是我們的總統。
放他出來與將來判刑輕重無關,放他出來,不是為了阿扁或他的家人,放他出來是維持起碼的法治精神,讓正當的法律程序可以正常進行,讓人民對司法制度多一分信賴。


陳致中參選反害扁
阿扁出來,對民進黨不利,一旦阿扁俱樂部遍地開花,黨中央苦心經營的形象可能毀於一旦,民進黨如這麼脆弱,也太沒出息了。
陳致中出來選,社會觀感極差,可能反而害父親,何況政治是不歸路,一撩落就身不由己。不過,這是他自己的選擇,與放不放阿扁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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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扁回家要做什麼(孫慶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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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扁回家要做什麼(孫慶餘)
2010年02月08日蘋果日報

每次台灣高院召開陳水扁延押庭前,例必都有「阿扁們」開始鼓譟。這次的題目是回家過年,他們還發動了「一人一信,讓阿扁回家過年」活動。歲末年初誰不想回家?問題是,法律若對犯重案者太過優渥,懲罰及感化的意義又何在?別說阿扁至今鐵證如山仍不認罪,而且SOGO案及二次金改案已重啟調查,檢察總長新換,該讓最重要關係人阿扁添增變數嗎?


其實以阿扁一貫的行事為人,他回家後也未必好好過年,而更可能迅速動員共犯結構及支持者,準備大鬥法。一是搞極獨,場面越大,社會越亂,他越安全,可以把「一家哭」轉成「一路哭」,也可伺機逃跑。二是組挺扁團體,對付民進黨,整垮蔡英文,扶植他的共犯結構上台。


宛如蒼蠅糾纏綠營
不少民進黨人都認為馬英九幫他們解決了「阿扁難題」。一些人甚至自信滿滿表示阿扁已不足為患。然而阿扁可以捉也可以放,延押何時停止,並不操之民進黨,民進黨迄今為止扮演的角色也是站在司法對立面,要求釋放阿扁。因此「阿扁難題」並未解決。
同時,認為阿扁已不足為患的人,未免自信太早。他們不知道民進黨最難跨越的正是「阿扁障礙」。當民進黨夸夸而談阿扁人權,卻不面對阿扁及其共犯結構的貪腐時,民進黨永遠無望重新出發,民進黨的勝選也是馬英九的所失形成民進黨的所得。這就是「阿扁障礙」。
「阿扁障礙」已如附體之蛆,不斷折磨民進黨。就像沙特劇本《蒼蠅》,一個不敢面對並承擔罪責的城國,引來了漫天蒼蠅,無時不刻折磨這群心知肚明而沒有勇氣的國民,直到一位英雄回國,揭開罪惡面紗,坦然面對所有罪責,蒼蠅才跟他飛去,回復原始平靜。「阿扁障礙」就是民進黨的蒼蠅,除非民進黨認真跨越障礙,揭開貪腐面紗,切割貪腐,且願承擔前人罪責,否則他們將難真正告別蒼蠅,擺脫阿扁糾纏及奴役。阿扁甚至會毀了這個「心知肚明而沒有勇氣」的懦弱政黨。
民進黨任憑阿扁宰割,就是因為懦弱,怕得罪阿扁及其背後極獨。但阿扁是什麼人?是宣稱「台獨做不到就是做不到,不要自欺欺人」的人。極獨大老又是什麼人?是一群前順民、職業學生、臥底特務、投降者的奇異集合,這些人在民主運動最需要幫助時,默不作聲或助紂為虐,到民主已經水到渠成時,才來割稻尾、拼激進。民進黨接受這群人威脅,被趕著跑,不會覺得丟臉嗎?不會覺得對不起民主前輩流血流淚留下的基業嗎?
阿扁回家後,必定搞極獨,對付民進黨。各大天王們也一定等著看蔡英文好戲,以便混水摸魚。如何帶走蒼蠅,就是非阿扁共犯結構的共同責任了!


作者為資深政論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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