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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冠英指陳師孟金恆煒宦犬 拘役5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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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yam.com/cna/society/201001/20100129684941.html
郭冠英指陳師孟金恆煒宦犬 拘役50天

中央社╱中央社 2010-01-29 21:38

(中央社記者賴又嘉台北29日電)前新聞局駐外人員郭冠英被控以「范蘭欽」為筆名,撰文指臺大經濟系教授陳師孟及媒體人金恆煒是「暴獨的宦犬」。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判他拘役50天、可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郭冠英民國97年12月間,以「范蘭欽」為筆名撰寫「邏輯豈能靠白痴搞定」一文,投稿至大眾時代網站。文中指陳師孟和金恆煒「為暴獨族群助紂為虐」,並以「色厲內荏,以眾凌寡,以暴欺弱」、「暴獨的宦犬」等辭句指稱2人,遭控告妨害名譽。

台北地院判決書指出,郭冠英利用散布力強大的網路發表言論,應負較高查證義務,雖郭冠英提出網路報導與文章,主張陳、金2人為台獨暴力之士,但合議庭認為不足證明郭冠英的言論為真。

合議庭認為,郭冠英率憑一己之見,逕以揣測誇大言詞在公開網站上發表言論指摘,已達誹謗他人名譽程度,且郭冠英當時身為政府官員,言行動見觀瞻,應勤篤任事,謹言慎行,卻輕率發表毀損他人名譽言論,引發社會議論,判他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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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郭冠英邪惡 金恆煒獲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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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yam.com/cna/society/201003/20100314232099.html
批郭冠英邪惡 金恆煒獲不起訴

中央社╱中央社 2010-03-14 14:38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14日電)前新聞局官員郭冠英不滿媒體人金恆煒撰文批評他邪惡、無法無天、飛揚跋扈等語,具狀提出加重誹謗罪告訴。台北地檢署偵辦後,認為金恆煒發表善意適當評論,予不起訴處分。

郭冠英於民國97、98年間以「范蘭欽」筆名在部落格發表辱台文章,引發爭議。新聞局去年3月間召開考績委員會後,將他予以2大過免職。

檢方表示,金恆煒在去年 3月17日、22日、24日及4月6日,分別在中國時報及香港開放雜誌,以「外省人當然高級」、「郭冠英是中國外交官」等題目發表文章,並在文章中指郭冠英邪惡、無法無天、飛揚跋扈,還暗指他有外國國籍。

郭冠英認為金恆煒的說法涉及妨害名譽,具狀向台北地檢署提出加重誹謗罪告訴。

檢方指出,金恆煒在應訊時表示,自己所寫文章都符合大法官釋字第 509號解釋;且郭冠英辱台行為違反公務員倫理,監察院彈劾文及公務員懲戒委員會的議決書均有詳載,堅決否認犯行。

檢方認為,郭冠英確曾以筆名「范蘭欽」在大眾時代及每日評論等媒體,多次刊登有損中華民國國格尊嚴傷害台灣住民感情等內容的文章;況且金恆煒所評論的內容為可受公評之事,因此予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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