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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見我思-笑另類召妓 嗆八卦經典
2010-07-27 中國時報 【張景為】
炎炎夏日,心煩氣燥之際,竟冒出個陳致中召妓疑案,平添不少嚼舌根聊八卦、動腦筋玩推理的樂趣;不管本案未來真相如何?發展如何?絕對是台灣政治疑案的另類經典,也必在八卦史上留名。
自從港媒登台,八卦當道,偷拍成風,一時引領風騷;狗仔隊晝伏夜出,有照為証,圖文並茂,十有八中,政商名流為之膽顫心驚,中招者多數隱忍認栽,少數抗議提告。但攻守之間,或是勝負立分,或是留待法庭決斷,卻罕見如這次疑案之夾纏不清、後勁十足且疑點重重,留給社會上如此廣泛的真假之辯。
若論八卦之烏龍前例有兩種,一種是假的,另一種是錯的。前者如多年前林瑞圖指控陳水扁到澳門嫖妓,僅憑一人之口,證據薄弱,推論過當,當時就被多數人鄙棄;事隔多年,林瑞圖又來插花,說起陳致中新婚半年即不安於室,殊不知此種加碼八卦若無實據,只會反助陳致中獲得同情。後者如李慶安揭發之舔耳案,並非全然無據,只不過「此屠非彼涂」,一時見獵心喜,弄錯了舔耳之人,釀成慘痛教訓。這次的召妓疑案,以狗仔隊的團隊專業,再加上人證圖証齊備,威力當然非同小可,更不能類比當年,但總覺缺了臨門一腳;若是又重蹈烏龍覆轍,必將重創狗仔霸主之港媒,甚至改寫今後偷拍生態。相對的,若是壹週刊還留有後手,追擊中的,乃至案情翻出新証,亦將締造狗仔文化的新高潮、新歷史!
對陳致中而言,至少有三個疑點予人口實:其一,如果不是心虛,他為何要嗆聲強烈卻又拖這麼久才提告?而且還只告民事,卻避開了可能有誣告之險且可被檢察官調查的刑事控告?其二,陳的座車借給好友也罷,為何還可再借給第三人?這第三人竟然用來嫖妓也罷,鬧出此等大事,難道還不應出面澄清?其三,陳所住的人文首璽是何等豪宅,竟然剛好在關鍵的日期上監視器全壞掉,以致無法證明陳的當日行蹤?
相對地,壹週刊同樣也有難釋群疑之處:其一,以狗仔隊作業的SOP,理應跟拍到底,如果真是已跟拍半年以上,再依目前爆料者宣稱之陳致中偷歡之張狂來看,沒理由只拍到妮可與座車,而拍不到陳本人的進一步影像。其二,壹週刊說是當天因人手不足,所以沒繼續拍到車子放下妮可後的後續動向,但以狗仔隊的專業,怎可能漏掉這最後的關鍵收尾?更何況以此案之重大,怎可能不調動人手以竟全功?其三也是最難解的,是從後續的報導與民代的插花爆料、業者的兜售錄音帶等說法,陳幾乎被形容為毫不遮掩的「累犯」;如果屬實,陳已跡近是囂張的性癮玩家,早該被抓包,否則就是厚誣栽贓,反而為陳解套。
這麼多不合常情常理的疑點,卻又一時抓不到實証,難怪此案帶給社會最大的課程,儼然是教懂大家如何找應召站的規矩,以及應召站如何運作與自保的行規,豈不可笑?壹週刊會不會「終日打雁,最後卻被雁啄瞎了眼」,遭人設計而毀了狗仔霸主之名聲?還是先誘敵深入,最後反將一軍?而以陳致中提告之機關算盡、扭扭捏捏,如今看來他似乎是只想告贏(或是不輸就好),得利選舉,並不想真相大白。但在真假虛實之間,除了找章魚哥來預測,不能也不該又變成各自取所需的懸案一樁。